【正見網2010年10月25日】
看了《一件小事反映出的利益之心》後,想起今天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小事」。本市的一個大型超市搞優惠活動。在優惠的基礎上,凡購買某品牌商品超過25元的顧客,有一次抽獎的機會。末等獎是一袋名牌洗衣粉。
我計算了一下,我要買的商品總價格是54.5元,按理說足夠抽兩次獎的。可超市規定,25元以上無論超出多少錢,都只能抽獎一次。心裡不服,覺的超市小氣,很快「計上心來」:可以領同事一起來,將50多元的商品分成兩組結帳,這樣不就能抽兩次獎了嗎?
正在為自己的小聰明得意的時候,突然意識到自己真是「貪心十足」。幾經思想鬥爭,最終決定放棄請同事幫忙的念頭,按照超市規定只抽一次獎。打定主意的我為及時發現和抑制了自己的執著心而感到慶幸。
就在我以為「挖出」了這顆執著心的時候。《轉法輪》中,同修領小孩到前門遛彎抽獎的那段故事映入腦海。使我徹底冷靜下來,從新審視抽獎這件「小事」,法理也逐漸明晰(個人所在層次體悟):修煉人是不能抽獎的。第一,凡是想抽獎的人,心裡多少都有想中獎的念頭,不然你就不會想參加抽獎。這是一顆強烈的(想占便宜)的貪心。第二,如果真的抽中,那不恰恰像抽中高級小孩自行車的同修一樣,使自己陷入「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轉法輪》)的尷尬境地了嗎?修煉人最珍貴的德,不應該這樣輕易的流失。第三,修煉人講「善」。本來自己購買的已經是優惠商品,還想從中再行獲利。這不單是「得寸進尺,貪得無厭」,同時也根本沒站在他人(商家)的角度著想,而是一味的想從對方那裡攫取財物。這是一顆很不善的私心。
修煉十多年了,自覺在名利方面已經看的很淡了。可從這件發生在身邊再普通不過的「小事」中,竟然暴露出自己這麼多深藏的執著心。真是令我汗顏。
敬謝師尊通過一切機會暴露出我的這些難以察覺的執著,去掉它們。
落筆至此,我突然領悟到「懷大志而拘小節」(《精進要旨》)的又一層涵義。
個人所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