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10月31日】
「方丈」是寺院中對住持和尚的一種尊稱。用一丈見方的房子作為對住持和尚的稱呼,表明的是和尚修行的節儉。這一詞語最初來源於釋迦牟尼佛時代在家修行的居士維摩詰的房舍。維摩詰是古印度的一個富翁,家財萬貫,但是他卻「空乏其室,唯餘一床」,也就是說他在家修行的地方僅容一床而已。後來,大唐使者到印度時經過他的住宅,曾丈量了一下,長寬不過一丈。
當然對於修行的人來講是不執著於世間一切的,有個住處就足矣了。和尚出家就意味著捨棄世間的一切,方丈作為寺院的管理者也只是有這一間「方丈」而已。可以說,方丈作為一個宗教名詞是有它特有的內涵的。「方丈」的簡陋映襯的是和尚簡樸的美德。
其實,不光和尚,品德高潔的人往往也都是些物慾淡泊而胸懷寬廣的人。有時他們的住處也極其的簡陋,但是他們的品德卻極其的高貴。唐代文學家劉禹錫的《陋室銘》記述的正是他的「陋室」是怎樣映襯出他的「德馨」的。《陋室銘》不過百字,可是卻影響了中國人近千年。看來房子不在大小,而在於居住者的品德和精神。
當然,歷史都是人創造的。並不是這些人為了留下一個好的名聲而去有意地建造一個簡陋的房舍。房舍再簡陋如果沒有美好的內涵也是留傳不下來的。
如今在我們這個世界上正流傳著一個「小藍屋」的故事。
小藍屋太小了,一平米多,不要說放床了,僅僅夠一個人打座而已。小藍屋建造在加拿大溫哥華固蘭湖街中共總領館前面,是二零零一年建造的。當時為緊急援救在中國馬三家勞教所130位絕食近二十天的法輪功學員,北美、歐洲法輪功學員同時絕食,強烈抗議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極其殘酷的迫害,要求立即釋放被關押在馬三家以及在萬家、長林子等其他勞教所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遠在加拿大溫哥華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總領館前發起了二十四小時的抗議活動。為遮蔽風雨,他們搭起了藍色的小棚屋,所以大家都叫她「小藍屋」。
在中共領館附近的法輪功學員畢竟不是很多,要維持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抗議真的是有相當大的困難。可是國內發生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使他們不再去考慮自己的難處,他們知道在海外對中共暴行的抗議和揭露就是在有力地制止著中共的殘暴和對國內法輪功修煉者的支持。所以不論雨雪冰雹,不論白天黑夜,他們總是要保持著至少一個人的堅持。一天,兩天;一月,兩月;一年,兩年,他們就這樣堅持著。所有經過中共領館的人,加拿大人、美國人、歐洲人,當然也包括許多到中領館辦事的中國人,他們見證著的是法輪功特有的堅忍精神。
遇到節假日,來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就會增多。他們默默地煉功,靜靜地坐在那裡;他們不說一句話,卻能把最真實的消息傳達給這個世界。他們身邊是法輪功學員在國內遭到迫害的圖片和法輪功在世界洪揚的信息展板。開始有的人可能不以為然,可是這麼長時間的堅守,這份堅毅,卻在一次次地叩問著人們的良知。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有的人可能想,他們不會再在那裡堅持了吧,可是偶爾經過那裡,人們就會發現,法輪功學員已經穿起了雨衣。即使再惡劣的天氣,再寒冷的黑夜,那個小藍屋裡也總有一個打坐的法輪功學員。
小藍屋成了溫哥華一道最獨特的風景……
具有特殊使命的小藍屋成了中共的眼中釘。中共總想不惜一切代價拆毀它。可是那是在人家加拿大的地盤上,這不象在中國搞強制拆遷。於是就有了中共的收買,就有了溫哥華市長莫名其妙的干預。
小藍屋在堅持了五年後,二零零六年八月,前溫哥華市長蘇利文突然對媒體宣布,以法輪功的展板和「小藍屋」沒有得到市府的書面許可、違反了城市附例為由,要求限期拆除。隨後,蘇利文又向法庭申請拆除令。二零零九年一月法庭判決執行市府強制令。
寫著「和平抗議」的小藍屋被拆除了。加拿大人感到費解,中共卻在背後舉起了酒杯。
法輪功學員們沒有退縮。他們一方面繼續著和平的抗議,一方面據理力爭。「小藍屋強拆案」一路打到了卑詩省上訴法院。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卑詩省上訴法院裁定,溫哥華前市長蘇利文政府用城市附例限制言論自由違反了憲法,並推翻了此前要求法輪功拆除小藍屋的錯誤裁決。三位法官一致認為,此前的判決要求法輪功學員拆除抗議展板和小藍屋是錯誤的,法輪功學員用展板和小藍屋表達抗議,是受加拿大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
由上訴法院的裁決中可知,被強拆了的小藍屋很快就又要在它原有的地方建造起來了。在加拿大人眼中消失了二年多的小藍屋又要出現在人們的視線裡了。加拿大人對小藍屋的渴望和支持是對自由最誠摯的表達!
經過中共插手的這一番折騰,小藍屋又被注入了新的內涵,它註定要成為一道歷史的風景線永遠挺立在中國總領館的前面。
小藍屋是要建立起來的,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到了被世界人民共同制止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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