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5年06月24日】
我們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時候,往往都是有向一方傾斜的習慣的。在證據面前甚至會選擇不相信、在無證據的情形下甚至願意誤信的。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的。但背後無非就是人的私心在作怪。
前段時間,辦公室買了一盆薄荷花,一盆中有十幾株。後來慢慢的有些就開始枯萎了。昨天看到有一株只剩下一根還有一點發綠的杆,葉子已經幹掉了。輕輕的一拔,就給抽了出來。看上去似乎是沒有根的。
當時的第一念就是商家太坑人了,怎麼會賣沒有根的花呢(沒有根其實也可以活,就是枯萎的風險大)。但轉念又一想,或許是有根根爛掉了呢?畢竟自己不懂養花,這段時間澆水太勤,爛根的可能性非常大。也就是說現在有兩種可能性。(有可能是十幾株中有的是有根的,有的是無根的,所以很難確認這一株的情形)。
這裡的問題是第一念是責任在商家,第二念才是找自己。這裡面是有很大的問題的。
師父在《二零一九年紐約法會講法》中告訴我們:「碰到了矛盾,不管怨誰,先找自己。作為一個修煉者,你要不能養成這樣一個習慣,你要不能夠和人反過來看問題,你就永遠在人中,最起碼沒做好的那一步你在人中。」
人出現問題的第一念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第一念的表現,是人的本性無意間的展現。是人的本質問題。而修煉人要想到找自己,才是個修煉人。這在修煉中是非常重要的。是能不能夠修圓滿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