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行政廳廳長讓人告自己說起

他山


【正見網2010年11月15日】

越來越多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屬,針對中共相關職能部門非法迫害自己及自己親人的罪行,開始用法律捍衛自己或親人的權利。這使得中共的相關責任人相當震驚和難堪。

河北邢台沙河市開牙科診所的張廣才,在前兩次的非法綁架和勞教中受到了殘忍的酷刑:邯鄲市勞教所惡警王旭升曾踢斷他兩根肋骨;邢台公安局惡警宋家錫給他上「背銬」,並使用電警棍逼供,在他手腕上留下了永久的傷痕。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他去醫院伺候父親的路上又被無辜綁架,在無任何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就於第二天對他判勞教一年零九個月。非法下達勞動教養決定書的是邢台市勞教委。

針對相關部門的流氓行徑,張廣才的妻子張興芳聘請了廣東劉正清律師來為他打官司。

劉正清律師與張興芳到勞教所依法接見了張廣才,按照相關手續張廣才在訴訟狀上籤了字。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張興芳持行政訴訟狀到邢台市橋西區法院找到行政庭庭長石元順,提出要狀告邢台市勞教委的行政訴訟。石元順聞聽大驚失色,趕忙向本院院長、上級法院打報告。可是等了幾天,上司沒有任何指示,反倒都埋怨他打報告。石元順說,這麼大的事情他做不了主,他寧可承擔在這個職位上不作為的責任也不敢立案,並讓張興芳到有關部門去告他。

從那天起,張興芳每天到法院、市政府、檢察院、人大等部門反映,這些部門都相互推諉不敢受理,幾天後這些部門的人連見都不敢見張興芳了。

按理說,人家來告狀,只要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沒有理由不立案,這是一個基本常識。不能因為是民告官,也不能因為是法輪功告狀的案子你就不立了。可是石元順為什麼不敢按法律規定立案呢?他為什麼要往上打報告?石元順非常清楚,按道理應該立案,可是要立了案怎麼辦?不要說往下的調查取證和審理了,就這一立案,邢台市勞教委一成被告,他的官帽馬上就得掉。勞教委判法輪功修煉者勞教的行為那是在代表中共鎮壓法輪功,你敢把它當被告,敢給法輪功立這樣的案子,你不是明顯地站在法輪功一方給中共對著幹嗎?

可是面對法輪功家屬的正當訴訟總得有個說辭吧,自己作不了主,那就請上級定奪吧。上級誰會給他答覆?牽扯法輪功的事誰願意管?誰願意招惹這麻煩?再說,你讓上級表態,這個態怎麼表?誰都知道按法律應該立案,不立案就是枉法。可是法輪功的案能立嗎?敢立嗎?其實說白了,石元順是在想撇清他自己,再把上級的指令當擋箭牌。那麼他的上級能幹嗎?你把皮球踢給上級,讓上級作難,不埋怨他才怪呢。

這就是中共的官場生態,遇到問題首選推責任。可是有些問題你推不了,因為按職責,這就是你的責任,你能推給誰,何況人家找的就是你?石元順的處境就是這樣兩難,不立案不對,可是立案吧自己又擔當不了這個立案的責任和後果。所以他才說出這樣的話:他寧可承擔在這個職位上不作為的責任也不敢立案,並讓張興芳到有關部門去告他。

那麼,張興芳到有關部門去告他能行嗎?她去法院、市政府、檢察院、人大等部門反映情況時,這些部門都相互推諉,誰也不敢受理。弄到後來,這些部門的人都不敢見張興芳。

他們為什麼相互推諉,為什麼不敢見張興芳?原因只有兩個,一個是怕給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出難題;再一個擔心更深遠:今天迫害法輪功調子定的這麼高,好像怎麼落井下石都不過分,那日後法輪功要平反了呢?自己對自己說過的話做過事總得負責任啊;何況法輪功的真相講的那麼普及,在這時誰無緣無故地給自己打麻煩?

雖說沒有立案,可是作為被告的勞教委及其相關責任人來講,它能好受得了嗎?人家今天告不了你,並不代表你沒有違法。就這個勞教委來講,它在迫害法輪功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是任何部門都代替不了的。儘管它躲在幕後,儘管沒有人敢動它,可是任何一個大法弟子的被勞教都與它有脫不清的干係,它早已犯下了滔天大罪。當然,勞教委只是一個部門而已,可這個部門是由中共的黨徒所構成的啊,當事人的罪責是非常明確的。

其實,相關部門的推卸責任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了,人們並不是不知道勞教委所起到的邪惡作用。正是因為它的邪惡,以及中共的無賴本性,才使得中共體制內的人對它避之唯恐不及。

這個行政廳廳長的難堪表面看是他一個人的無奈,可他所代表的「官意」卻非常的明顯。這樣的迫害在官場中都是如此的舉步維艱了,它還能維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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