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韓國法院引用的證據說起

雲外


【正見網2010年11月20日】

中共在大肆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仍然無恥地向全世界宣稱,中國人權狀況正處在歷史上人權最好的時期。然而,最近韓國法院在審理法輪功學員關於申請難民的訴訟案中所認定的證據,把中共的人權偽裝徹底地剝了下來。

據報導,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對一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訴訟,做出勝訴判決。首爾高院認定的事實包括: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國公安部通過『禁止法輪功活動的公告』,將法輪功團體定為非法組織,並在全國範圍內,禁止法輪功的一切活動和禁止有關法輪功的一切出版物的發行並進行沒收等,開始了正式打壓。

「關於聯合國人權報告和國際大赦、美國及歐洲議會、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人權法基金會等處發表的報告。

「根據國際社會公開曝光的事實證明,法輪功修煉者或是印刷及發放法輪功資料等,宣傳法輪功及講述法輪功真相的行為都會被嚴酷懲罰。據此判斷中共依然通過公安當局和勞教所等機關,有組織、系統性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著監視、囚禁、酷刑等迫害。」

這些證據包括了三個大的方面。一個是中共迫害之初向全世界所宣稱的對法輪功的非法定性。這個定性隨著世界輿論的強烈譴責,中共對外基本上不再提及。可是這絲毫不影響它在國內仍然利用這一定性對法輪功修煉者展開血腥迫害。中共先前的這個非法定性及針對法輪功的非法打擊的一系列規定仍然沒有廢除的任何信息,它自己發布的針對法輪功鎮壓的指令當然成了指證它迫害法輪功的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另外一方面的證據是國際社會關於法輪功受到酷刑迫害的各種報告。儘管中共對外宣稱其對法輪功修煉者採取的是極其人道的「關愛、轉化、教育」,不但在國內大肆宣講,更拿到國際社會用以欺騙世人。可是國際社會對中共針對法輪功修煉者所使用酷刑的報告仍然得到了法院的認同。對這些報告的認定不只是說明首爾法院的公正立場,同時也說明了世界性的國際組織並未受中共單方面宣傳的欺騙。

當然在這些報告中,批評的矛頭是直指中共政府的,所站的立場就是人類普世的價值觀。從這個角度上說,這些報告就是全人類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態度。這也是中共歷來最為頭疼又擺脫不掉的事。一方面這些國際組織有相應的權利,當然也有相應的責任,而且他們的報告相當一部分又是特派專員自己獨立完成的。在這些報告中,有些就是專家們到中國實地考查的結果。雖說中共設置種種障礙,可是仍然有大量的法輪功修煉者向國際社會訴說真相的事實被調查和報導出來。國際組織的這類報告從來沒有給中共留下任何可以狡辯的餘地。

再一個有力的證據,是說現在中共對待法輪功修煉者的實際狀況。當然這一類迫害事實大多都是在海外媒體報導出來的。因為中共的信息封鎖,使得很多迫害的事實在大陸不可能被報導出來。可是這些傳到海外的報導能被法院認定,也說明了法輪功修煉者傳遞出去的迫害事實的真實性,以及這些專門報導法輪功受迫害的媒體的可信性。

這方面的媒體基本上都是法輪功修煉者在海外所創辦的媒體。他們的報導相當全面,真實地記錄了迫害的過程。包括被迫害者的基本情況,迫害時的情況、迫害者的情況,有的還附有迫害發生時的音像資料。這些報導與國際社會對法輪功的報告的內容可以相互佐證,因為國際社會的有些報告就是依據這些媒體所作的報導而進行調查所作出的報告。

韓國法院引述的這些證據非常有說服力,由此所作的判決當然是公正的。韓國這次關於法輪功修煉者難民身份的裁決,非常明確地表明了韓國的態度。韓國高等法院所引述的證據令世人信服,當然這些證據也令所有知道此事的中國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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