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執著心滋長的土壤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0年12月06日】

優盤上的一個文件夾莫名其妙丟了。那是我專門存放自己文章的一個文件夾,裡邊有我半年來在明慧網和正見網上發表的文章,還有準備修改完善的幾篇文章。文件夾丟了,心裡有點不舒服,好像空蕩蕩的。可怎麼會丟呢?無論如何仔細回憶,都想不起來什麼時候給刪掉了。鬱悶了一會兒,忽然驚醒:修煉人身上哪有偶然的事,這思來想去的,不都是動的常人念頭嗎?文件夾丟了,肯定有它丟的理由,肯定是在提醒自己什麼,是在向自己敲警鐘,是師尊的慈悲點化啊。平時已經覺察到這裡邊藏了不少執著心,這不是在告訴自己不能再藕斷絲連、遮遮掩掩了,該痛下決心,徹底去掉嗎?

那就把它們一一解剖開來,清理清理。仔細一找一分析,真是嚇一跳。從這個事,一下子暴露出四個很強很不好的人心,而且根都扎的比較深,那就是:求名心、顯示心、歡喜心和證實自我的心。這四顆人心,在自己的修煉過程中,時隱時現,就像宇宙星系中的黑洞,不知吞噬了多少正念,消耗了多少救人的時間和機會。

先說這求名心。以前在常人中就是一個清高自傲的人,把面子看的很重,抱著一種萬事不求人的態度生活,啥事能湊合就湊合,覺的只要求人就是低三下四的,說到底就是拉不下面子來。上學時,又一心一意要成為一個文學家,希望名揚天下光宗耀祖,求名的心很重。修煉後,這求名的心好像不怎麼表現了。可認真回顧自己的修煉歷程,發現它不是不表現了,而是換了一種方式,披了一件隱身衣。具體狀態是,掩蓋自己的執著心,在同修面前表現的很光滑,有時明明執著的不行,可在同修面前就死死掩蓋著,從來不主動去說。喜歡」幫助」同修找問題,好像自己修的好,交流起來滔滔不絕,而對照自己時候少,老是修別人。弄的很多同修有問題了過不去關了,就要來找自己幫忙。而很少有同修指出自己的不足,就是有,也是三言兩語、旁側敲擊。結果,被邪惡鑽空子,多次迫害。自用筆證實法以來,尤其發表幾篇文章後,發現這求名的心又翻出來了。文章投出去,就縈記著能否發表,每天上網先看看有沒有自己的文章,有了就趕緊下載下來,存放到那個獨立的文件夾裡,心裡美滋滋的。要是文章偶爾被《明慧週刊》、《正見週刊》選中了,那心裡就更是舒服了。文章積攢的多了,不時打開看一看,有一種成就感、滿足感。這求名的心,竟然在這裡又旺旺的滋生起來。如果文章沒發表,不是認真看看有哪些不足,心裡就有點悵悵的。看看同修那些法理清晰透徹正念純淨強大的文章,明知自己差的遠去了。好文章是修出來的,不是寫出來的啊。

再看這顯示心。大法弟子的一切正念一切能力都來自於師父、來自於法,無論我們做了什麼做到什麼成度都沒有顯示的資本,且不說顯示本身就是一顆很不好的心。理是明白的,可這顯示的慾望,只要稍不注意,就會跳出來。文章發表了,有意無意的就想讓同修知道,甚至連安全都不考慮了。自己做點什麼事,多少有點成果,就要與同修交流交流,潛意識中總想炫耀一番。自己知道點什麼事什麼情況,心裡裝不住,老想讓別人也知道,有些與修煉都沒有什麼關係了。誰狀態不好了,誰關過不去了,也人云亦云的議論、評點。雖說也是關心同修,想幫幫同修,可事實上這種議論往往不了了之,徒然給同修空間場增加了負面因素。平時和別人說話,一句「我是八十年代畢業的大學生」不知重複了多少遍。「我們有許多學員,因為在常人中修煉,有許多心放不下,有許多心已經形成自然了,他自己覺察不到。這種顯示心理處處都能體現出來,在做好事上也能體現出來顯示心理。平時自己為了名,為了利得到一點好處,張揚張揚,顯示顯示:我有本事,強者。」 (《轉法輪》)在邪惡迫害的形勢下,很多同修做事都很理智,充分發揮著自己的各種能力,默默無聞的證實著法救度著眾生。可以說,每一個真修弟子的經歷都是一部歷史一部大書,說不完道不盡。看看那些多年來一直堅如磐石純淨穩健的走在神路上的同修,那差距真不知道有多遠啦,慚愧還來不及,哪還有心情去顯示呢?可自己就是這麼不爭氣。

師父在《轉法輪》裡告誡我們:「在修煉的其它方面和過程中也要注意不生歡喜心,這種心很容易被魔利用。」我的歡喜心表現的也很強。文章發表了,美滋滋的,歡喜;文章偶爾被《明慧週刊》《正見週刊》選登了,美滋滋的,歡喜;哪天勸三退順利,多退了幾個人,美滋滋的,歡喜;日常生活中,有什麼好事出來,也是歡喜。修煉要不動心,不被常人的所謂好事壞事帶動,這歡喜來歡喜去的,往輕處說不是修煉人該有的氣度,往重處說那就是不能嚴肅對待自己的修煉啦。往前邊追追,作為常人時就感情豐富,所謂愛憎分明,喜怒形之於色。尤其對於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往往表現出大喜大悲大怒的狀態。

求名也罷,顯示、歡喜也罷,背後都有一個頑固的自我,都是在證實自我。誰在求名?求的什麼名?誰要顯示?顯示什麼?誰在歡喜?歡喜什麼?在在處處,不都是那個頑固的自我嗎?當然,這個所謂的自我其實是個假我,是由業力和各種觀念、人心構成的。我們在修煉過程中就是要逐步的破除熔化這個假我,讓完全同化法的真我顯露出來,讓真我主宰自己的一切。人心多了,人情重了,那就是個常人,所做的事即使大法的事也往往達不到那麼神聖,往往就成了證實自我。如果我們被人心人情所左右,那就是讓身上披的衣服當了自己的家,那就是在給這件衣服充電,人心人情越重時間越長,衣服負重就越大,徹底脫掉就越難。師尊告訴我們:「今天賦予大法弟子的是神的狀態,你要走向神的狀態。」(《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捫心自問,自己多少時候表現出神的狀態?又有多少時候幾乎完全是人的狀態呢?又如何走向神的狀態呢?在現在的層次中我認識到,只有多學法學好法真正溶於法中,無論做任何事出發點和目地都落實在證實法救度眾生上,心態純淨祥和,坦坦蕩蕩,才能展現出神的狀態。而我們真正站在法上啦,那個假我表現機會也就會越來越少,也就會逐步被正念神念所消解熔化。我們做好啦就是證實法,就能證實法。

一點淺見,敬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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