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的做法映出了我的執著

無存


【正見網2011年03月03日】

年前,我和甲同修上乙同修家幫她維修印表機和電腦,完事後,乙同修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東西,給我和甲同修一人一份,說是一點心意,感謝我倆一年來的幫助。我倆不要,說我們是同修,這都是應該做的,不需要這樣。乙同修說:「拿著吧,丙同修上次和你們一起來的時候,說過年了讓我給你們買點東西。再說,我也覺的你們挺辛苦的,沒有別的意思,就是一點心意。」

當時我心裡很不舒服,心想丙同修怎麼可以這樣做呢?第一,給乙同修造成經濟和精神上的壓力,雖然不是貴重的東西,但是同修也得在經濟上付出;精神上這幾天也得琢磨,我給她們買什麼,是不是無形中給同修增加了壓力。第二,我們做的是最神聖的事,是在證實法,怎麼能用常人的變異的觀念來對待,誰幫我了,我給點東西感謝感謝。所以當時心裡想的都是同修的不是。

年後,二零一一年的神韻晚會光碟很快出來了,我做了幾十盤給乙同修送去了,同修要給我錢,我沒要,我說:這是我給你的禮物!過後這件事我再沒去多想。

前幾天,我在洗澡的時候,一下子看見了乙同修年前給我的沐浴液,我猛然悟到:之所以丙同修能讓乙同修給我買東西感謝我,其實是我有利益之心,在隱蔽的很深的空間中我有沒去掉的利益心和想讓別人感謝的心。不然的話,這件事絕不會發生在我的身上,丙同修也絕不會說那樣的話,其實不是同修的問題,而是我的問題呀!我想到了師父說的話,不論發生什麼矛盾,就看自己,就找自己,一定有自己要去的心。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大法弟子不論遇到什麼事,都不是偶然的,不能被表面的對與錯迷惑,沒有一件事不是衝著我們的心來的。通過這件事我更加知道如何向內找了。

謝謝師父的點化,其實事情發生時,就應該找到自己存在的執著,師父看我實在不悟,只好點悟我。

悟的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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