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3月31日】
對物的態度,因人而異、千差萬別。正確的態度應是物盡其用,不為物所累。反之若寵愛有加、玩性成癖,則必因物而喜、而悲、而怒、而痴、而迷……結果玩物者會喪志,寵物者會誤道。實應引以為戒。
玩:玩賞;喪:喪失;志:志氣。常用來指醉心於玩賞某些事物或迷戀於一些有害的事情,結果喪失了積極進取的志氣,甚至引發可悲的後果。
春秋時,衛懿公是衛國的第十八代君主。他特別喜歡鶴,整天與鶴為伴,如痴如迷,喪失了進取之志,常常不理朝政、不問民情。他還讓鶴乘高級豪華的車子,比國家大臣所乘的車子還要高級。為了養鶴,每年耗費大量資財,最後弄得民不聊生、苦不堪言。引得文武大臣強烈不滿,黎民百姓怨聲載道。
公元前659年,北狄部落侵入國境,衛懿公命軍隊前去抵抗。將士們氣憤地說:「既然鶴享有很高的地位和待遇,現在就讓它去打仗吧!」衛懿公沒有辦法,只好親自帶兵出征,與狄人戰於滎澤。由於軍心渙散,結果戰敗而死,下場十分悽慘。後來,人們把衛懿公的事例稱作「玩物喪志」。
寵,寵愛、溺愛;誤,貽誤、斷送;道,此指道果。寵愛生物、物品等過分,會分心旁騖,誤入歧途、耽誤修道、甚至導致功敗垂成,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當代最偉大的大聖人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在很早的時候,在印度有個婆羅門的弟子修煉,修的很精進,在山裡他自己獨修。有一天一個獵人追一隻鹿,把這個鹿給射傷了。這隻鹿跑到他這兒了,他就把鹿藏起來了,保護下來了。他在山裡一個人很寂寞,然後就養這隻鹿。人啊執著心不注意是很厲害的,這種常人的可憐心、人心對情的執著,都灌注在這隻小鹿上,後來他對這隻鹿就很執著了,最後這隻鹿簡直成了他最親密的夥伴哪,結果他就把很多精力用在這鹿上,他打坐的時候思想也靜不下來,在想給鹿吃什麼,放鬆了他的精進。
過了些年,這個鹿有一天突然死掉了,他就非常痛苦。他總想這隻鹿,他就更不能精進了。這時他的年歲已經很大了,你不是修煉的人生命就不能延續,他不能修煉了,他生命就結束了。在他生命結束的時候他還沒有想他的佛法,他還在想這隻鹿,因此死後他就轉生成了鹿。人在臨死的時候執著的想什麼他就可能會轉生成什麼,所以他一下子就轉生成一隻鹿。這很可悲。一個修煉的人,修煉的很不錯,最後毀於一旦。修煉人最好還是不要執著動物。」(《休斯頓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