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精選今譯:巧拙好孬之論,標準在於是否益民

鄭重


【正見網2013年05月19日】

【原文】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刻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功,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

——《墨子•魯問》

【今譯】

春秋時代,魯國有一個著名的能工巧匠,名叫公輸般,人稱魯班。有一次,魯班用木塊和竹片,精心設計製成了一隻鵲鳥。開動機關,這隻木頭鳥兒,竟象活的一樣,拍拍翅膀就飛上天空。飛啊,飛啊,它在天上整整翱翔了三天,都沒有落下來。滿城的軍民百姓,無不仰頭喝彩,魯班也自以為世上沒有再比這做得更巧的東西了。     

墨子對魯班說:“你做的這隻鵲鳥,根本不算巧。”

“什麼?”魯班很生氣,反問道:“我這還不算巧?”

墨子回答魯班說:“是啊!這隻鵲鳥,還不如馬車軸上的一塊木銷子(木匠砍一塊木片,擊入木噐之空隙處,使其更堅固。俗稱“屑子”)。木匠一眨眼砍出的三寸木銷,便能承載五十石重的貨物;而你煞費苦心做的鳥兒,對人民、對社會,又有什麼益處呢?”

“這個……”魯班答不上來,魯班真的講不出自己創造的鵲鳥,對人民有何益處。

“因此,”墨子說:“任何一種技藝,凡對人民有益的就叫做巧,就是好;對人民無益的,就叫做拙,就是孬,就是不好!”

【附言】

墨子認為技藝的巧與拙,好與孬,判斷的標準,在於是否對人民、對社會有益。這很重要!韓愈講:“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對廣大人民有益的事,便去做,符合仁義就是好,反之就是不好,就是孬。一切知識分子,一切能工巧匠,都要把自己的業務技術,貢獻到有益於人民和社會的事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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