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恨、委屈」來源於「私」

唐山大法弟子 覺緣


【正見網2015年02月28日】

今年,在做真相春聯的過程中,一個協調人找到我說:“你們做的春聯沒有直接證實法的內容,在正法時期不能證實法,只恢復傳統文化,既浪費了大法的人力、物力、財力,還影響了其他人面對面講真相救人。不如做成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更有震懾作用。我建議你們立即停下來,去做面對面講真相的事。”

我一聽常人心就起來了,對同修的“怨恨”心、爭鬥心油然而生。心想:“又不花你一分錢,我的錢,我愛怎麼花怎麼花。你管的著嗎?你知道我為了多買些材料、多救些人,這個月我是怎麼過來的嗎?平時,我都是把生活開支剩餘出來的錢用於大法。可是這個月,我把我的工資一分不剩的購買了耗材。連吃飯的錢都沒留,每天以餵狗的名義,從食堂把同事們吃剩下的飯拿回家,做自己的早餐、晚餐用,剩下點兒才餵狗。我每天跟狗爭口吃的。有時食堂沒剩飯,還得挨餓,你們還對我說三道四。”委屈的眼淚險些落下來。但我轉念一想,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本來就應該這麼做,有什麼委屈的。委屈的不是我,而是為私為我的那箇舊宇宙生命。真正和師父簽約的我,是由真、善、忍構成的,是無私無我、正法、正覺的生命,怎麼還會委屈呢?所以,感覺受委屈的我,絕不是真我。

我忍住淚水向內找,同修們為什麼說我浪費大法資源,心裡便會覺得委屈呢?我找到,原來我有一顆自己的付出不被別人承認、心裡不平衡的“私”心。對同修的“怨恨” 自己覺的“委屈”都出自於這個“私”心—“自我”。我的付出你們應該稱讚“我”,而不是指責“我”,“我”愛聽好話。由於執著於自“我”,以“我”為中心,把“我”擺在首位,而不是大法。表面是在證實法,實際是證實自“我”。在和同修的交流中也是“我”如何、如何做好“三件事”,“我”如何、如何幫助同修解決正法中的難題,在某個項目中“我”起了如何、如何的重要作用,“我”是如何、如何認識法,發表了幾十篇文章等,都是“我”做的有多好,顯示自“我”,無限的放大自己精進的一面,掩蓋自己“自私”的本質。從根本上就沒有認識到自己是大法中一個微不足道的小粒子,沒有把自己溶於法中。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自己的付出是應該的,也是自己的責任。實質上,沒有師父,沒有大法,連我的生命都不會有。我的一切智慧、能力、財富都是師父給予的,都是師父的。師父給了我那麼多,而我把本來就是師父的財富,拿出一點兒來用於大法救人項目中,心裡卻感到“委屈”,而且還執著於金錢。與我們地區的一對多年來把自己所有的退休金全部用於證實法,而自己的生活卻非常簡樸的老同修比起來,我顯得那麼不爭氣,而且一再“貪天之功”還不自知。

我接著找,同修們借送真相春聯的機會講真相、勸三退,每天都能退幾十人,效果很好。怎麼能說救不了人呢?通過查找我找到,原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的心不在法上,負面思維太多,每當在明慧網上選擇春聯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這個春聯中大法的東西太明顯,常人不敢貼。那個講真相的話太露骨,民眾不接受。都是一些負面思維,不是堂堂正正救人的正念,在我這兒,救人的心就不純淨,阻礙著眾生得救,效果自然不好,難怪同修說。想到這兒,我真誠的和同修交流了認識,從法中提高上來後,心裡也就不再“怨恨”同修,也不“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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