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12月15日】
有一天早晨,我來到我們年級辦公室看見一位家長,她因為自己的孩子被老師A哄出教室而不滿。本來與我無關,但是因為她來到了我的身邊,我就向她解釋,我說孩子被轟出來是有原因的,她應該嚴格管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一味的埋怨老師。她聽不進去。她知道我與A在同一辦公室,她就問我A在哪兒?她說她來了兩次都沒有看見她。她向我抱怨A老師對她的孩子不公平,我心裡有些不高興,替我的同事A辯解。
我來到我們的小組辦公室,想提醒我的同事A,讓她有個思想準備,並且以後慎重處理學生問題。但是她不在辦公室。我感到有些遺憾。(這也不是偶然的)大約兩個小時以後,當我見到A的時候,我想都沒想就把那位家長的話告訴給她,A一聽就火冒三丈,馬上給那個孩子的班主任打電話發泄自己的不滿,並一再說要見見那位家長好好理論理論,她說本來她和家長已經解決了這件事,沒想到她卻在我面前說那樣的話。我在旁邊聽著, 臉上一陣陣發熱,心裡真是好不後悔!電話那頭的我的另一個同事B(那個孩子的班主任)好言相勸,費了很多口舌才讓A打消了見那位家長的念頭!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真後悔!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啊!因為我的不修口,差一點讓她們打一架,加劇她們之間的矛盾。甚至直接影響那個孩子以後在這一學科的學習。
下午上班時,A告訴我 ,中午在家她丈夫勸她要理解和原諒那個孩子和他的家長,不要斤斤計較。我聽了非常慚愧,我修煉十幾年,卻不如我的同事B和A的丈夫等常人。
我認真的向內找,發現通過這件事情,暴露了我很多問題:1那位家長在我的面前,表現的不知道找自己孩子的問題,那麼我遇事向內找了嗎?沒有!對待學生,我經常指責埋怨他們不用心學習,不好好完成作業,表面上是為他們好,實際上是怕他們學不好,自己的名利受損失!而不是找自己,把學生不好的表現當成自己修煉的一面鏡子,來提高自己的心性、用心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2 我為甚麼把家長的話傳給A呢?表面上是為同事著想,深挖自己的內心深處,其實是為了自己,是想從同事那裡給自己買好,甚至不惜出賣那位家長對自己的信任而博取A對我的好感!這是最自私、最骯髒的表現!
我在那位家長面前替A辯解,表面上是為A,其實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因為自己也是一位教師,維護同事就是維護自己!
本來我覺得向內找的差不多了,但是晚上下班回家以後,師父點悟我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我沒有找到,那就是一說就炸的問題,其實A當時的表現就是我最真實的寫照,聽不得別人說我的壞話,容不得別人不聽我的話、不服從我、頂撞我!尤其是我的學生。輕者,我對他們進行指責埋怨;重者,我把他們叫到教室前面進行訓斥,甚至趕出教室;再重者,就請班主任壓制他們、懲罰他們!替自己出氣。但是學生們根本都不在乎,一直都是這樣打打鬧鬧、循環往復!我很苦惱!很鬱悶!昨天有個孩子在課堂上當眾冤枉我、頂撞我,我把她叫到前面訓斥她,她不服,我就把她帶到辦公室,讓她罰站和反思,最後把她推給她的班主任。據說,她的班主任一天沒讓她上課,並且給她家長打電話告狀。
真是不找不知道,一找嚇一跳!師父講:“那你這時候發火是為甚麼呢?修煉人發什麼火?” (《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寫到這裡,我都懷疑自己是不是個修煉人了!?邪黨那一套整人的東西在我的身上根深蒂固!我也不敢說自己是個修煉人,這不給大法、給師父抹黑嗎?唉!自己真是不爭氣!師父講:“比如作為一個修煉人首先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師父還講“真正受到損失的時候修煉人都付之一笑,這是你們應有的狀態和必須做到的,因為你不是常人,你要走出常人的。” (《曼哈頓講法》)距離師父對自己的要求相差十萬八千裡,何止十萬八千裡啊!
懇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