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珍事:民足則君足,張文謙治財始於愛民

默安


【正見網2016年05月02日】

蒙古族統治者,入主中原以後,實行了落後的不平等的民族政策,它把全國境內的各個民族,分為四等;蒙古人是第一等,是居於統治地位的民族。色目人是第二等。“目”在這裡有品類、類別的意思。“色目”就是各種類型,指的是漢族以外的各少數民族。漢人是第三等。但這裡“漢人”只是指北方和四川的漢人。南人是第四等。“南人”指的是南宋的遺民。蒙古人以外的等級順序,就是被蒙古人征服的先後順序。

這種民族壓迫的政策,體現在官制上,就是朝廷的重要官員,都由“北人”即蒙古人和色目人擔任,漢人和南人,在朝中做官的為數極少,絕大部分漢人和南人,只能做些小官、不重要的官。

但有一位元朝的漢官,也曾使忽必烈認識到漢人的智慧和才能。他就是張文謙。

張文謙是邢州沙河(在今河北省邢台市南)的人。有人向忽必烈推薦他。忽必烈同他談過話後,對他的才能等等很滿意,讓他執掌王府書記。“王府”就是忽必烈的官府,因為那時他還沒有稱“汗”,還只是一位親王。忽必烈對張文謙越來越信任。

當時,蒙古人剛剛滅亡了金國,正在準備向南宋王朝發起進攻。而邢州(在今河北省邢台市附近)正位於南下的要害之處。忽必烈把這裡的兩千戶漢人,分給勛臣作為食邑。這些勛臣只知從這些食邑農戶身上搜括,年年派人去索取東西,而不管他們死活。有的人無奈,只好告到忽必烈的王府。忽必烈問張文謙等人:“如何處理才好?”

張文謙說,現在百姓的生活,十分困苦,而邢州的百姓是其中最困苦的。可以派人到那裡去治理一下,治理好了,作為其他地方的楷模,學習他們的經驗。這就等於各地都受到大王的恩賜。

忽必烈覺得張文謙的這個意見很好,果然選派了三位官吏到邢州去。他們在那裡,廢除危害百姓的舊習,懲治貪污和欺壓百姓的官吏。那些已經逃亡在外的人,聽說家鄉發生了這樣大的變化,紛紛回到家鄉。不到一個月,這裡的戶口就增加了十倍。

從這件事中,忽必烈看出了漢族官吏的重要性。張文謙是第一個被忽必烈授以官職的漢族知識分子。

張文謙跟隨忽必烈,去討伐大理國(都城在今雲南省大理市)。大理國主高祥,殺了蒙古人派去的信使,拒絕投降。忽必烈要屠城,就是要殺掉全城百姓。張文謙勸他說:“殺使者拒降的是高祥,而不是大理的百姓,請大王原諒了他們吧。”這樣,大理的百姓才逃脫了被屠殺的厄運。

中統元年(1260)忽必烈爭得汗位,張文謙被任為左丞。元代與中國其他朝代不同的是,它以右為貴,所以他的地位要比右丞略低一些。右丞和左丞是右、左丞相的助手,是正二品,在漢人當中,他的地位是相當高的。他幫助忽必烈樹立綱紀,講解利害,以安國便民為務。

平章政事王文統,要求加稅,以增加國家的收入。張文謙說:“百姓很長時間以來,就生活在困苦之中,又趕上天大旱,如果我們不減少稅賦,如何能夠滿足百姓對陛下的期望?”

王文統說:“陛下剛剛即位,國家的經費只能依靠賦稅。如果減少賦稅,怎能滿足陛下的需用?”

張文謙說:“百姓如果富足了,陛下怎麼會不足?等到年景好些的時候,百姓豐足了,再從百姓中索取,也不晚嘛。”忽必烈同意張文謙的意見,減常稅十分之四,減酒稅十分之一。

他還參加了郭守敬修復唐來渠和漢延渠的工作,灌田十多萬頃。

至元七年(1270),張文謙被拜為大司農。根據他的建議,設立了勸農司,到各地巡行,鼓勵百姓發展農業生產。他還根據中國歷代王朝的慣例,建議設立籍田。這是特為皇帝設立的莊田,供皇帝親自耕種。雖然皇帝“親耕”只是形式,多數皇帝連形式也不要,但他畢竟表示了皇帝的重視。他還建議在祭祀活動中,增加祭祀先農和先蠶的活動,用以表示皇帝對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視和誠意。

丞相阿合馬,要求把民間的鐵器都收上來,由官家鑄成農具,高價賣給農民,還有其他幾項危害百姓的建議。都在張文謙的極力反對之下,而作罷。

張文謙還是個學問家,對多種方術和數學,都有研究。他家藏書幾萬卷。他還善於識別人才和推薦人才。郭守敬就是他推薦給忽必烈的。因此,他的聲望很高。

(《元史•張文謙傳》《元史•河渠志》《續資治通鑑•元世祖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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