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法律竟然也能成為習慣?

初衷


【正見網2018年02月22日】

2018年2月11日的明慧網刊登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講述西安市法輪功學員張立龍、劉鳳香、趙力、王桂平被雁塔區法院非法宣判。非法庭審過程中,家屬為他們聘請的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有幾個明顯違法的細節引人思考。

第一,法官在開庭剛開始就強硬宣布不准涉及法輪功的性質,企圖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

第二,公訴方提出所謂的兩高最新解釋,說要按照其中宣傳品的數量來量刑,明顯違反憲法;

第三,律師們指出在抓捕過程中,抓捕者未穿警服,未出示證件,而且案卷裡的逮捕證和逮捕機關不相符,有些日期也對不上。其中有一個立案書,甚至是後來補進去的。公訴人辯解說公安機關長期如此,是習慣。

第四,所謂的「證據」不敢拿到法庭上公示,僅僅憑几張照片就定罪。公訴方回應,因為搜查的東西過多,不便搬運。律師回辯:「證據不拿到法庭上進行公示,這次開庭就沒有任何意義,你們可以從別人家裡把東西全部搬運走,就不能搬運到法庭上嗎,連其中的一張紙都不呈現在法庭上?」公訴方無言以對。

第五,論辯過程中,律師有理有據,而公訴方惱羞成怒,氣急敗壞,完全一副流氓無賴形像。

在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裡,執法者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執行法律,唯恐被律師們抓住把柄,被扣上「違法」、「徇私枉法」等帽子,唯恐被法律懲罰。但是中共的公、檢、法人員卻把破壞法律當作習慣,在法庭上還有恃無恐。為甚麼會這樣呢?誰給他們的邪膽?

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沒有對社會造成一點危害,反而對社會有益;法輪功的主要書籍《轉法輪》中沒有任何不好的言論,如果有機會能通讀全書會發現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而中共為甚麼要鼓譟妖言迫害法輪功學員呢?迫害過程中,有專門的違法機構--610全程指導迫害,其權力凌駕於公、檢、法部門,類似於二戰納粹組織;還有迫害元兇江澤民的一系列密令指導迫害,這些密令都是口頭傳達,不准與會者記錄;迫害過程都是秘密中進行,比如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惡,就是在海外被揭露出來,直到今天中共還在抵賴,還在死不改悔的秘密進行著。

中共的罪惡本質決定了它要迫害法輪功,中共存在一日,它迫害法輪功就不會停止。中共的公、檢、法人員中妄圖政治投機的看到了這一點,認為有中共撐腰,即使違法,處處破壞法律,任何人也拿它沒辦法,所以在法庭上,警察、檢察官、法官都有恃無恐,視法律為兒戲,一味的按照610的指示辦事,就要枉判法輪功學員有罪。

人間真的是中共說了算的嗎?中共真的可以無法無天嗎?

海外的大紀元網站刊登了《二百中共公安局長派出所長遭惡報實錄》,十八多年來這類人遭受惡報的形式多種多樣:有在事故中身亡,有病故;有傷殘、患癌症及其它重病;有被查處、判刑;有自殺、他殺而亡;有殃及家人的等等。有中共撐腰,他們僅僅能得到一時的蠅頭小利,生命卻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各種天災人禍還是會找上門來。

2017年明慧網報導了中國大陸25個省、直轄市出現的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件。遭惡報的人包括各級政法委書記、副書記,各級610人員,各級公安局局長、副局長,各級司法局局長,監獄長、各級法院院長、副院長,各級檢察院檢察長,省、市、鎮、鄉、村書記、副書記,國保大隊長,派出所所長、警察,各級宣傳部部長,看守所所長,公安廳禁毒總隊總隊長,教育局局長,中學、大學校長、院長等。據對明慧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去年遭惡報死亡115人,傷殘10人,重病、癌症45人,被查處、判刑145人,自殺14人,共有329人遭到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惡報。

古人講:善惡有報;「禍福無門,惟人自招;善惡報應,如影隨形」;「三尺頭上有神靈」等。告訴人要行善積德,生命有福報;行惡造業,生命有惡報。這才是人間真正的理。中共反天地神佛,摧毀傳統文化,否定古人行善積德,鼓動人行惡造業,是有它罪惡目的的,就是要人在惡報中銷毀。

法輪功的真、善、忍觸動了中共的假、惡、鬥,人都相信了真、善、忍,都做好人,做的都是行善積德的好事,生命得到的都是福報,中共的假、惡、鬥就會無處存身,中共處心積慮營造的謊言就會不攻自破,它要毀滅人類的目的就不能實現。是中共的罪惡本性決定了中共要迫害法輪功。從古至今迫害佛法,迫害修煉人都是十惡不赦的重罪,而迫害宇宙大法——法輪功,帶給生命的是更大的惡報——形神全滅,所以中共要至死不休的迫害法輪功,中共要害死的是全人類,它想把所有的人都拖入到迫害法輪功中來。

中共歷來搞運動迫害好人都沒有合法依據,在中共眼裡,法律只是一塊遮羞布,是叫人看的,迷惑人的,而破壞法律才是它的常態。今天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的種種行為都是違法的。誰聽中共的話,誰執法犯法,將來倒霉的一定是他自己,害人害己。因為善惡有報才是天理。

《九評共產黨》有句話:「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誰在什麼問題上相信中共,誰就會在什麼問題上送掉小命。」這是至理名言。誰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相信中共,誰把破壞法律當作習慣,不去理智的分析對與錯,誰就會在迫害法輪功的惡報中送命,還會殃及子孫後代。自2012年至今中共出現的高官落馬潮就是個證明。這可不是中共宣傳的內鬥,而是迫害法輪功的惡報。雖然中共現任當局出於保黨的需要,使這些人重罪輕判。雖然有中共撐腰能逃得了一時,但是逃不出天滅中共的大劫難,因為天理、宇宙的規律不允許。

人作惡,有報應;中共作惡多端,同樣有報應。2002年6月,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2.7 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六個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其中那個「亡」字特別的大。 這是上天給中共下達的死刑判決書。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天在滅中共的同時,也一定會給予人一次得救的機會。法輪功學員秉承神佛的旨意講真相,就是上天賜予人的一次得救機會。人了解真相的方式不會是超常的,一定是常人形式的,可能在田間地頭,可能是朋友聚會聽到的,或者在網絡上得到的,或者是碰到法輪功學員親手送上的,或者在監獄、醫院、精神病院、洗腦班等特殊地方聽到的,或者通過法律程序得到的了解真相的機會等等。但不管是哪一種,聽聞真相,請三思而行,不要被先入為主的黨文化主宰著反對,甚至失去理智的迫害法輪功。就像上文中法官、檢察官那樣,明知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不違法,卻還要失去理智的枉判有罪,這是在作惡,如果再拒絕真相,等待的將是惡報,充當中共邪黨的殉葬品。

善良而可貴的中國人,無論以何種方式得到了解真相的機會,請用心傾聽,仔細閱讀真相,勇敢做出正義的選擇,得到的將是不一樣的藍天白雲,不一樣的全新的感受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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