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03月11日】
據明慧網報導,2017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132位,其中有68位法輪功學員被監獄獄警為強制「轉化」而酷刑折磨、強灌毒藥導致死亡;有10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被看守所酷刑迫害致死。加上新年之前新曝光出來被迫害致死的11例,其中:遼寧瀋陽東陵監獄迫害迫害致死靳俊波,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色桂榮、王彩雲,山東省監獄迫害致死44歲的王文中,安徽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王平,河南新鄉女子監獄及當地南陽市梅溪派出所迫害致死的範金萍;廣東惠東縣看守所迫害致死40歲的黃敬賢,上海長寧區看守所迫害致死的翁萍。也就是說,2017年,中國大陸迫害致死143人,監獄迫害致死74人,看守所迫害致死12人,中共所謂正規關押場所殘酷迫害致死86位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報導,所有被綁架到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100%經歷了強制轉化的酷刑洗腦迫害。
2017年,大陸的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迫害,導致被迫害致死案例和迫害瀕危的案例有增無減,只是非常蹊蹺的是,大多數死亡案例看不到傷痕,顯然迫害手段更加隱蔽而鮮為人知。一個主要原因是受害者不清楚,受害者親屬、披露消息者和社會根本想像不到。沒有把監獄最非人的行為揭示出來,監獄就會有恃無恐的繼續幹下去。
本文上篇由兩部分組成:廣為人知的迫害手段和鮮為人知的邪惡迫害,重點放在被監獄迫害死得很蹊蹺法輪功學員鮮為人知的死因分析披露上。
一、廣為人知的迫害手段也早已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2017年被監獄、看守所酷刑折磨、投毒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的有外傷,大多數人看不到外傷;有的看到了死者遺體,有的沒看到死者遺體就被監獄告知「已經火化」;有的被迫害致死於監獄,有的出獄很快極其痛苦的死去。然而,無論有無外傷,無論監獄如何處理的,無論死因如何蹊蹺,哪怕不為人知的揭開頭蓋骨,責任人都一律把迫害致死、至危的法輪功學員說成是病死的、重病至危的等等,用彌天大謊作潤滑劑,掩蓋其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信仰的暴行。
據明慧網披露,中共為了達到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指使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施行百種令人髮指的酷刑:灌辣椒水 、辣椒皮塞進陰道,抻刑,棒打,灌糞,關小號,綁死人床,扒光衣服暴打,熬鷹,剝光衣服吊銬,電刑,澆涼水,長期捆綁,強行灌食,薅頭髮、蹲刑,熱水燙、超負荷奴役;盛夏在太陽下暴曬;灌濃鹽水;藥物摧殘;坐板、地牢;侮辱、強姦女性法輪功學員……
然而,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共對關押場所是有法律法規限定要求的。中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明文規定:(特別註:此監獄法中把所有被關押者都稱為「罪犯」,可法輪功學員不是罪犯,而是修心向善的好人。相反,迫害法輪功的才是真正的人類邪惡罪犯。)
第七條: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和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條 監獄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
(八)非法將監管罪犯的職權交予他人行使;(從監獄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開始,監獄就非法把監管迫害職權交予獄警和囚犯全權行使,司法頭子們只是組織、指揮、教唆、檢查、驗收,還以此對警囚定獎懲。)
(九)其他違法行為。
監獄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監內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監外執行條件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監獄把法輪功學員迫害致生命垂危,卻不許保外就醫或暫予監外執行。)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法輪功學員出獄時,監獄要把迫害的接力棒交接給地方迫害,加重了法輪功學員更快的死去。)
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鑑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鑑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鑑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鑑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監獄有的不通知家人到場,很久才告訴死者親屬說已經火化;有的不許查看遺體,更沒有聽說過「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到場的事。)
從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惡命令和其幫凶們的督促實施下,監獄及看守所頭子們,不但早已突破上述法律法規的底線,而且極盡滅絕人性的酷刑、投毒、殘酷折磨洗腦,殘害善良,還非法把監管迫害職權交予獄警和囚犯全權行使,司法頭子們只是組織、指揮、教唆、檢查、驗收,並以此對警囚定獎懲。導致監獄和一些警囚在被中共利用對真善忍的殘酷打壓中,已經被造就成邪黨最得心應手的殺人工具,很多人已經人性全無。
本文開宗明義:根據明慧網2017年被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局部統計,各類簡要例舉一、二例,特別例舉對死得蹊蹺案例的分析,證實一些人在中共利用迫害法輪功中已經人性全無;確切論證中共怎麼把人改造為人性全無的非人、目的是什麼。
二、 案例舉例
(一)酷刑迫害致死的案例
案例一、牡丹江黃國棟十年冤獄遭百種酷刑折磨(有刪節)
據【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民黃國棟,是一位善良的好心人。只因信仰真、善、忍,堅持做個好人,向人們講真話,數次被中共不法警察綁架,遭受吊銬、毒打、硬幣刮肋條骨、牙籤扎肋骨縫等酷刑折磨。他被迫害的案例曾被寫進聯合國人權機構特派專員年度報告。黃國棟於二零零一年末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冤獄中遭獄警和犯人定位、毒打、冷凍、澆涼水、電棍電擊小便、肛門等滅絕人性的摧殘,身心受到巨大傷害,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終年66歲。
被綁架到南山派出所遭惡毒酷刑折磨(節選)
二零零一年二月末的一天晚上,黃國棟回家時,被非法私自開門藏匿在其家中的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兩名警察綁架,強行把他和兒子一起帶到南山派出所。
南山派出所副所長苗強(毆打、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等惡警毫無人性的把黃國棟的兩個大拇指捆在一起吊起來毒打,致使他昏死過去,就用硬幣刮肋條骨、把牙籤扎進肋骨縫裡把他弄醒,再沒完沒了地多次用酷刑折磨,黃國棟疼痛得大聲叫喊著,慘烈的叫喊聲讓人撕心裂肺。他被毒打折磨了一天一夜,頭被打得腫得很大,大小便已失禁,迫害得不成人樣。給他用刑的房間裡到處是血跡,有看見現場的人都不忍目睹,而且牆壁上釘著釘子,令人毛骨悚然。
在牡丹江監獄中遭暴力摧殘(節選)
中共為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使用了上百種酷刑。
牡丹江監獄監獄長陳壽剛、改造副獄長欒景和肆意踐踏法律,為達到所謂「轉化率」,公開對法輪功學員施用酷刑、濫用械具、肆意虐待,在精神和肉體上進行雙重摺磨,使多人傷痕累累,身體極度衰竭,並使數人致死。
二零零六年三月,黃國棟因抵制迫害多次被關禁閉室,惡警武學軍、宋軍飄(警號2306723)、姜磊(警號2306498)每次都用電棍電擊他的生殖器和肛門,導致黃國棟每次當時就拉褲子,並在事後很長時間大便失禁。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惡警武學軍夥同獄霸王立軍又對黃國棟加以迫害,逼得黃國棟被迫撞在暖氣片上,當時撞昏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頭上留下三條傷疤)。他們就又給黃國棟戴上腳鐐、手銬關進禁閉室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牡丹江監獄各監區副監區長(主抓改造)到瀋陽開會,在會議上還傳授了一種酷刑,就是用涼水澆法輪功學員:用膠帶把嘴封上,把手、腳、腿都綁上,坐在地上,一絲不掛的澆涼水。人會在反覆的低溫涼水冷凍下出現高燒,這種高燒可以致人死亡,但是法醫解剖時又沒有任何內外傷及其它病變,所導致的死亡稱為不明高燒死亡,在報告單上添上「正常死亡」了事。黃國棟就被澆昏過去七次,其他法輪功學員也都受過這種酷刑。
案例二、楊玉永在天津武清區看守所被獄警毒打致死,檢察院說是「病死」
楊玉永,男,五十五歲,天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楊玉永孟憲珍夫婦在家中被綁架至武清區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楊玉永多次遭到看守所獄警及牢頭獄霸等人的酷刑迫害。楊玉永絕食抗議迫害。武清看守所為了迫使他放棄絕食,給他戴兩個大鐵球的重鐐,還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只能貓著腰。長時間罰坐小板凳。唆使牢頭惡霸整治他。被獄警劉兆剛毆打並指使看守所十三名犯人把他毆打致昏迷,同時被罪犯性虐待和侮辱,捏生殖器、吸乳頭。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楊玉永會見律師時,向律師申訴遭酷刑迫害。後獄警劉兆剛不但沒收斂,還氣急敗壞把他拉到一個沒人的監號毒打,蒼蠅拍的竹子把都打爛了,屁股打的流血,還威脅:「再把挨打的事告訴律師,下次就不用這個打了,換一個大傢伙打」。
事隔十三天的七月十一日,楊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武清公安局、看守所沒有向楊玉永家人交代他的死因,卻出動百個警察和特警搶奪屍體。
檢方工作人員說,按照醫院病歷是,死於肺炎,多臟器衰竭。
案例三、遼寧許桂霞被遼陽市看守所十天迫害致死,獄警三天後才通知家人
遼寧省遼陽市宏偉區47歲的法輪功學員許桂霞,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在遼陽市看守所遭到「釘板」酷刑折磨,被野蠻灌食折磨致死,面目皆非。
許桂霞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和丈夫劉英、法輪功學員蘇殿興在弓長嶺區牛錄鄉講真相時,被弓長嶺湯河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三點,警察對兩個家庭非法抄家。之後三人被送至遼陽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許桂霞被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301室。此監號號頭劉小辰,因為許桂霞不背監規,對她進行暴力殘害、扇耳光。之後許桂霞遭到「釘板」酷刑折磨,大小便都無人管。許桂霞絕食反迫害,三天後被灌食,灌食後發生抽搐現象,當時無人搶救。因釘板,大小便排在褲子裡,所以沖洗後才送醫務室,但人已經死了。許桂霞死時面目皆非,認識她的人都沒認出來。
十一月十日早上,當地工農派出所通知許桂霞的姐姐,說許桂霞已搶救無效死亡,遺體在當地殯儀館。看守所警察為推卸責任,讓認識許桂霞的某人作偽證,說她是有病死的。
(二)出獄後很快死亡的案例
中共邪黨除了上百種酷刑折磨、非人虐待、超強勞役外,還犯下活摘器官這個星球前所未有的罪惡,還犯下堪比活摘器官的罪惡:大規模滅絕人性的用人做致命的高科技生物醫學人體秘密試驗。醫學人體實驗包括儀器和藥物兩種。
中共濫施毒藥進行人體迫害是極其廣泛的,明慧網已有部分報導。
中共剛迫害法輪功伊始就在下發的《反邪教內部參考資料》有關「轉化的實施方法」中指令: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必要時可用藥物介入,採用醫藥方式和臨床實驗方針達到科學轉化之目的」。
因此,中共在所有的監獄、勞教所、洗腦班及被監禁在醫院裡的法輪功學員身上做了不少試驗,有的人被注射了不明藥物,痛苦到滿地爬、撞牆,最後在極度煎熬中死去,並立即被火化。
在這方面雖有一些揭露,但在這方面的曝光迄今為止是不夠的。因為,一個是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自己實在不清楚到底是什麼藥,出獄不久死去了,家人根本不知道也想不到會是監獄邪惡搞的醫藥方式臨床實驗的慢性虐殺。至於死在監獄裡的法輪功學員,家人更不知道也想像不到是怎麼死的了。
據曾先後在幾個關押場所親歷過破壞神經及生理機能藥物迫害的大法弟子說:入監獄分到監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負責監室的獄警做工作叫吃藥,同監室的包夾犯配合獄警誘逼,說是要破除法輪功不讓吃藥的規矩,還要計入對警囚的獎懲考核。由獄警帶到監獄衛生所,獄醫看後,獄警公開叫囚犯把大法弟子帶到外面迴避,獄警單獨與醫生交代藥物處方。服藥後中毒反應極大:躁狂、不斷暈厥、記憶很快喪失、噁心、心臟極度難受。此大法弟子堅決拒絕再服,才撿回一條命。
案例一、山東省監獄強制對眾多強壯男法輪功學員集體注射不明針藥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要給法輪功學員王忠實、伊向陽、蘇文、劉興武、徐保臻、程文東、王廣偉、安立波、榮剛等打不明藥物針,被拒絕。在監區長孫魯光(威海乳山)、李志強支持下,監獄醫院孫院長和十一監區警察陳爍指使罪犯對上述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強拉硬拽,甚至拉著四肢,強行拖到「積委會」(罪犯改造積極分子委員會)打針。
案例二、下毒藥連耄耋老人都不放過
山東濱州市七十九歲董永慧老太太被枉判一年六個月,二零一六年九月底被劫持到濟南監獄注射不明藥物,董永慧老人生前說:「六月二日前兩天,自己感覺身體不好,要求見孩子一面,正好六月一日子女到監獄看我,監獄不讓見,第二天不知給打了一種什麼藥,監獄才通知我兒子接我回家。」董永慧出獄只兩個月,即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含冤離世。入獄前,董永慧老人身體很好,每天騎三輪車到集市講真相救人,在監獄八個月,體重下降六十斤,被迫害的皮包骨,行走困難,說話斷斷續續上氣不接下氣。
案例三、酷刑、羞辱、毒藥迫害瀕危卻不許保外——合肥朱維英出獄半月即極度痛苦死去(有刪節)
安徽合肥市梅山飯店副總經理朱維英女士,工作期間多次被評為安徽省先進勞動模範,堅持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過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監獄。二零一一年六月,朱維英再一次被警察綁架,被秘密非法判刑八年,強行把朱維英送到安徽宿州女子監獄迫害。
在宿州女子監獄裡,朱維英女士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邪惡警察用電掍電擊,關禁閉,致雙目失明,頸椎被毒打致重傷。頭頸不能抬動,身體不能坐起,沒人扶著就倒下,生活不能自理,成了重症殘廢人。而且獄警還長期把不明毒藥碾成粉末拌在飯裡給朱維英吃。合肥公安局,檢察院不允許朱維英接受治療。在宿州女子監獄,為了轉化她,惡警流氓強行把朱維英衣服扒光一絲不掛一個多月,污辱她羞辱她。還給她錄像,放給她家人看。她在監獄裡受盡非人的殘酷迫害,導致癱瘓,安徽女子監獄不給治療,也不肯放人。
對於被酷刑、毒藥迫害致癱瘓的朱維英,監獄頭目卻說:什麼條件都夠保外就醫了,但不「轉化」不行。直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冤獄期滿出獄時,身體已經被迫害得極差,目光呆滯,經常哭喊,有時神志不清,出獄後半個月就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含冤去世,終年六十五歲。
案例四、安徽省李明祥被強迫服下大量不明藥物,出獄十天即死去
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李明祥,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滑集鎮派出所孫姓所長綁架至縣看守所迫害,關押期間血壓高達二百,看守所惡警強行讓李明祥服下大量不明藥物,七月九日回家十天後的七月十九日夜間突然去世。
案例五、劉淑艷出獄第二天即死亡
長春榆樹市現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艷,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出獄第二天,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死亡。劉淑艷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迫害。八監區為「轉化」劉淑艷,每日長時間強迫坐小板凳,劉淑艷在吉林省女子監獄絕食反迫害,遭受強行灌食十二天,關小號十天等迫害下,已經奄奄一息,被吉林省女子監獄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醫院治療,第二天下午一點多鐘才辦完保外就醫,吉林女子監獄才同意家屬把人接回來,劉淑艷於四月二十一日晚八點五十分含冤離世。
(三)死因極蹊蹺的柏根娣、陳光忠死亡案例
中共邪黨除了上百種酷刑折磨、非人虐待、超強勞役外,還犯下活摘器官這個星球前所未有的罪惡,還犯下堪比活摘器官的罪惡:大規模滅絕人性的用人做致命的高科技生物醫學人體秘密試驗。除藥物迫害外,大規模滅絕人性的用人做致命的高科技生物醫學儀器秘密人體試驗,就因被害者及家人、社會都不知道、不相信而更加鮮為人知,在明慧網上能夠曝光的就極其少見。
比如王立軍發明的專利產品〝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和「鈍器傷致傷模擬裝置」等高精尖科技儀器;發表的得獎論文《無創傷解剖》、《注射藥物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等等,及這之類150多種專門泯滅人性的專利,被廣泛應用於對法輪功學員的虐殺中,至今鮮為人知。
據《醫學百科》載,腦幹損傷撞擊機產品是專門用於損害人體腦幹的害人工具。因為腦幹內除有顱神經核、軀體的感覺和運動傳導束通過外,還有網結狀構和呼吸、循環等生命中樞,因此腦幹損傷後,除了有局部腦神經受損的表現外,意識障礙、運動感覺障礙的表現往往較重,而且還可有呼吸循環功能的衰竭,危及生命。「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可以讓人體不流血、無外部損傷,根據腦幹撞擊輕重,或讓人瞬間腦死,或讓人因腦幹損傷而慢慢極度痛苦死去。通過法輪功學員越來越看不見外傷的死亡案例,讓人直接聯想到殺人不見傷痕的刑具在被中共監獄廣泛使用。
案例一、上海柏根娣死得極其蹊蹺(有刪節)
上海法輪功學員柏根娣女士,原北京石油部人事幹部、東海石油的中層領導,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八年的迫害中被非法抓捕六次,遭冤獄迫害近十四年,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在柏根娣生命垂危之時,她的住所外,甚至醫院裡,都有「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監視。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已經六十五歲的柏根娣在上海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送至松江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神志時斷時續。後從重症監護室治療轉入家中靜養,柏根娣就越來越呈現出記憶力衰退和時而清醒時而封閉的狀態,肢體出現強直性肌緊張。並且無目的重複著相同的動作。(意識障礙、運動感覺障礙的表現)
監獄長對家人說:下午三點多,柏根娣從椅上滑下,昏迷,送醫。並稱:監控錄像顯示柏根娣滑下時,身體轉了個角度倒地。家屬要求看錄像,未得允許。但見其右側頭部有約兩厘米長的整齊創面,似刀切,並非獄方所說,身體「撞擊」地角造成的破損——那應該是不整齊的頭皮綻裂。況且,為防止自殺、自殘,在禁閉間沒有「地角」可撞,除牢門外,無直接可觸碰的硬物,更沒有可致頭皮局部綻裂的銳利物品或設施。
九月上旬,柏根娣保外回家靜養,在九月三十日以前意識始終清醒,多次明確表示:此前大約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裡,獄方在她食物中下毒,致她進食後嘔吐。
柏根娣女士還說:出事(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前幾天,有一男性住入她所在的監房二天(男性進入女性監室兩天干什麼?要使用絕密的尖端科技設備迫害柏根娣?)其中一天全體同監均被調外吃飯,僅剩她一人單獨進餐。她說那天早飯後頭昏,隨後就不知道了(藥物致昏迷後,把右腦頭髮、頭皮搞掉一塊以便使用尖端儀器?)。等她恢復意識,已是傍晚,在松江醫院裡了。更奇怪的是:她出事的前一天,同監人員除她而外全體調離,說是全監大調整,因此她「昏倒」時周圍沒有一個知情人,能說是巧合?
在這之後,她經常頭痛欲裂,不食茶飯,靠輸液維生。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五點鐘,柏根娣再次頭痛劇烈,住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急診觀察室一夜。十二月二十八日這次未能立即緩解,持續昏迷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直到一月十日,才醒來,口齒不清,也會認錯人。肢體又一次強直性肌緊張。這次之後,柏根娣基本不再認識人、不再說話,語言交流有時有反應,比如立掌,流淚,六月以來漸漸肢體呈凹陷狀水腫,呼吸越加困難……(腦幹損傷症狀加重,呼吸循環功能衰竭)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上海司法局五人至柏根娣所在的上海一康康復醫院,先與醫生交談約三十分鐘,隨後來到柏根娣床前。其中一男性,一米七左右的個子,手中斜拿手機,機身背面攝像頭對著柏根娣,他的一個動作引人注目,導致在場人驚呼:「他在拍照」(此人拍照干什麼?要向誰匯報結果?),家人請他們離開。此「手機」攝像頭比普通手機攝像頭大一圈,機身也屬大尺寸。直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據腦神經科醫生介紹:對大腦用儀器一般情況下,要根據需要剃去一塊頭皮的頭髮或全部頭髮。
據明慧網報導,柏根娣一直是上海六一零、監獄局、監獄重點迫害的對像,那麼,進入她所在監室的男性是不是對她使用了王立軍發明的高科技〝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撞擊柏根娣右腦致腦損傷後,讓柏根娣回家去極度痛苦的死去?否則,柏根娣的右側頭部怎麼會有約兩厘米長的整齊創面,似刀切,是否是為使用儀器剃去一塊頭髮?更主要的是,柏根娣的症狀表現與「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致腦幹損傷後,「除了有局部腦神經受損的表現外,意識障礙、運動感覺障礙的表現往往較重,而且還可有呼吸循環功能的衰竭,危及生命」的症狀描述完全一致?
柏根娣在監獄受迫害的過程無法在此短篇副裡敘及,但是她死得極其蹊蹺!
案例三、好端端的健康人在監獄死得極其蹊蹺,監獄謊稱「病死」
成都市法輪功學員陳光忠同樣死得極其蹊蹺。陳光忠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被警察強行從家中帶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短短半年時間的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就被四川樂山嘉州監獄迫害致死於獄中。死因非常可疑:頭被剃光,面色蒼白,身無一絲,僅一塊布遮蓋著身體,沒有知覺。哥哥近前呼喚弟弟的名字也沒有任何反應,便問把守的警察「好好的一個人怎麼會這個樣子?為什麼剃了光頭?」警察回答說是腦出血,不能開刀了。怎麼好端端的壯年男人會短短半年在監獄裡死去?怎麼死的?為了什麼死的?
陳光忠頭是被剃光的,面色蒼白。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人體死後4小時就開始僵硬,全身變土色,無論是病死還是被酷刑打死、殘酷折磨死,死者的臉色都呈土色,不可能是蒼白。除非腦先死亡而肢體後死,才是蒼白的。
陳光忠是被全部剃光頭,而家屬看見陳光忠時已經是遺體,那麼,監獄是不是因陳光忠不願放棄信仰,對他使用了王立軍發明的瞬間殺人機器〝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可以讓人體不流血、無外部損傷」從而不留痕跡的殘害死了陳光忠?
案例四、王彥秋出獄前一個月突然成植物人 遼寧女子監獄用的什麼手段?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遼寧錦州市王彥秋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終年五十六歲。
二零一四年一月王彥秋被錦州古塔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因王艷秋不放棄自己的信仰,毒打、酷刑折磨經常發生。王彥秋的刑期是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結束,可是六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就在距王彥秋回家還有一個月,家人突然接到遼寧女子監獄的馬三家監區獄警的電話,說王彥秋當天早上六點得腦出血了,讓家人去看看。那時王彥秋是清醒的,認識家人,只是不會說話。然後她被送進重症監護室。當王彥秋被推出重症監護室時,家人發現她已經沒有意識了,一直到她離世都沒有醒過來。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王彥秋結束冤獄,七月二十五日,由監獄出車,王彥秋的家人去瀋陽把已成植物人的王艷秋接回家。王彥秋靜靜的躺在床上。兒子說媽媽時而緊皺眉頭,時而下意識的用手抓撓自己的胃部(大概是胃部不舒服),但始終沒有甦醒,一直是「植物人」狀態。經歷五個月的痛苦掙扎後,這位飽受摧殘的善良婦女,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七點半悄然離世。
案例五、山東44歲的王文中被山東省監獄迫害致死於獄中,死因蹊蹺
山東省沂水縣沙溝鎮於溝村法輪功學員王文中,遭非法判刑七年半,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被山東省監獄迫害致死,年僅四十四歲。
王文忠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被濰坊市奎文區國保大隊綁架,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奎文區法院秘密誣判七年半,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遭受迫害,曾經三次被迫害的腦出血,做了三次手術,他姐姐說去看王文中的時候頭上都包著繃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山東省監獄給王文中的姐姐打來電話,說王文中已離世,要求家人速去。他姐姐質問獄警:我弟弟好好的,你們怎麼把他弄死的,是不是餓死的?獄警說腦出血。
案例六、蘭州軍區王有江被蘭州監獄迫害致死一個多月,家人才接到通知
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王有江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人,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判刑十年,被迫害出「強直性脊柱炎」;出獄後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二零一二年六月在友人家串門時再遭抓捕,又被判刑六年,並在蘭州監獄遭獄警虐待、毆打、電棍電擊、高強度勞動等折磨,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被蘭州監獄迫害致死於獄中,沒有家人在場看到遺體。到一個多月後的八月十一日,蘭州監獄方面才告訴王有江的父母,稱王有江已經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去世,遺體當天火化。卒年四十八歲。
(四)死於監獄、派出所的疑點重重、極其蹊蹺的死亡案例
武漢市周金梅頭蓋骨被揭開是家人親眼所見。而死於監獄,家人連遺體都沒看到,監獄只叫去拿骨灰盒、或不准家人近查遺體而只許遠遠的看一下的案例,監獄用「疾病死亡」說得過去嗎?那麼監獄到底為了什麼需要而殺害了他們?
據《九評共產黨·評中國共產黨的邪教本質》記載:「柬埔寨S-21監獄被改成紅色高棉罪惡館。就是在這個S-21監獄,為了給柬共領導人進補,竟然特製了鑽腦機,取人腦來製造補品。皆傳自中共援柬的「專家與技術人員」!連專門拍攝臨刑囚犯的照片以供存檔與欣賞的攝影師,也是中共培訓的。」
據悉,提取活人的大腦,然後製成〝玉仙羹〞,供給共產黨領袖吃。
自稱是毛澤東的好學生的柬埔寨共產黨頭目波爾布特多次來中國,毛澤東曾多次用玉仙羹款待他。從此,柬共頭目食玉仙羹成風。為取腦髓,將人固定在坐椅上,從腦後直接鑽洞,提取腦漿。後來從萬人坑中挖出的頭骨中有些就鑽過洞的,這鑽腦取髓的設備也是中共傳授的。
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一篇文章中披露:2006年3月27號,甘肅天祝縣就發現了一百多顆人頭,頭顱全都被齊耳鋸掉。面部表情非常驚恐痛苦。官方先稱是猴頭,但上面的假牙和鬍鬚,頜骨也是人類特徵而不是猴子那麼狹窄。緊接著甘肅公安廳接上級命令,不敢再查此案。
案例一、武漢市周金梅被綁架後失蹤 家人看到時頭蓋骨已被揭開
法輪功學員周金梅,女,五十多歲,家住武漢市蔡甸區。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周金梅到武昌火車站講述法輪功真相,被綁架,之後家人多處查找無果。周金梅失蹤二個月左右,家人被紫陽派出所警察通知,在殯儀館見到她的遺體,頭蓋骨被掀開。
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當日,周金梅一直沒有回家,處於失聯狀態。親屬先後到武昌火車站站前派出所、白沙洲派出所和紫陽派出所報案,都沒有任何線索,但白沙洲派出所就周金梅失蹤立案。
在周金梅失蹤兩個月左右,家屬突然接到紫陽派出所的電話,通知到殯儀館辨認周金梅的遺體。
家人到殯儀館後,確認就是失蹤多日的周金梅,但發現頭蓋骨已被揭開。警察為了掩蓋事實真相,搪塞說周金梅是因為腦溢血突發,送到醫院搶救,而做了「開顱手術」。在警察的謊言欺騙、恐嚇威脅下,遺體匆匆火化。
據白沙洲派出所的知情人士透露,他們早就知道周金梅被迫害致死的真實情況,只是不便說而已。
武漢市周金梅頭蓋骨已被揭開,是為了什麼需要呢?
案例二、陳瑞芹死後不知多久,監獄才通知家人,並且不准觀看,不准驗屍
陳瑞芹,女,四十四歲,天津薊縣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七年一至二月間(詳細日期不詳)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致死。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陳瑞芹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薊縣國保大隊、文昌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後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陳瑞芹因不放棄信仰,在天津女子監獄五監區長期受到殘酷迫害:被長時間罰站、不允許大小便,她的雙腳腳趾曾被踩得鮮血淋漓,身體被毆打得傷痕累累,包夾在飲水機上接來熱水往她臉上潑,更下作地掐乳頭、猥褻下身,甚至讓她吃屎喝尿。包夾隨手抓起尿桶、凳子等物件就打,還說:「杜大隊當班可以隨便打」。獄警徐莉穎鼓勵包夾暴力毆打說:「打吧,打破了我親自給她縫去。」夜間,包夾逼迫陳瑞芹罰站不讓睡覺,只要陳瑞芹一閉眼,她們就用手指狠命的彈陳瑞芹嘴唇,或抽打嘴巴。一天夜裡,陳瑞芹困的支撐不住閉上眼睛,一個犯人就從後面猛地一推,她整個人趴倒在地上,整個臉,鼻子,眼睛都摔得烏黑髮紫。
陳瑞芹曾被折磨的不像人樣,抽風、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精神恍惚意識不清。獄警、包夾仍然殘酷的折磨她,逼迫她放棄自己的信仰,直至被迫害致死。
陳瑞芹是在天津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的,在她生命垂危之際,獄方沒有通知家人見最後一面,死後不知多長時間才通知家人到監獄。獄警包圍遺體不准親人近前觀看,不准驗屍,要驗屍得由監獄指定部門。
案例三、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於寶芳2017年7月4日被警察綁架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十多天後的7月17日被迫害致死,警察不讓王宇靠近母親的身體,只能遠遠地看了短短的幾分鐘,就被帶走。於寶芳的死因疑點重重,目前家屬正在向相關責任單位討說法。
案例四、成都崇州市羊馬鎮法輪功學員胡霞(五十五歲左右),在成都女子監獄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遺體已經被監獄直接火化。據悉,她女兒去把骨灰盒拿回去了。
上篇結語
監獄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信仰、達到所謂100%「轉化率」,用盡了人類聽說過的、沒聽說過的百多種酷刑及設備、儀器、毒藥,而且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做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活取器官。這已經完全不是人類法律意義上的違法犯罪,更不是國際人權意義上的踐踏人權,也不是人類歷史上禍亂、戰亂、爭權奪利而對人們肉體的消滅了,已經不是人的行為、人的理念了——這完全是非人類的行為,是鬼的行為。從有人類以來,是不存在這種人種種類、這種行為、這種認識、這種團伙的。
日本731殺的是中國人的肉體,納粹殺的是猶太人的肉體,可中共獄警們是為了殺害自己同胞的精神信仰而殘害自己同胞的肉體。
人類最邪惡的壞人都望塵莫及,古往今來的強盜更是望塵莫及。中共使用毒藥、高科技設備是為了損害人的大腦神經、生理機能從而消滅人的思想信仰。包括歷史上對猶太教、基督教、佛教的迫害,都只是對其肉體的消滅,而且還沒有活摘器官、還沒有酷刑加毒藥的長時間兇殘折磨,更絕對沒有利用儀器、酷刑、洗腦、毒藥年年、月月全力大規模對被迫害者進行殘酷的精神折磨和殺戮。
這裡要特別提起我們注意的是: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有任務、有計劃、有預謀、有目的的。所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江澤民、中共到指揮的、綁架的、枉法批捕起訴、枉法誣判結成整個的迫害鏈條,參與的各環節個人,在這個反人類的邪惡鏈條中選擇著善與惡、正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