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牡丹江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聯名控告說起

石銘


【正見網2018年05月09日】

據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報導:近日,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就四月二十三日被牡丹江國保警察李學軍、尹航、馬群綁架事件向各級紀檢委、各信訪辦等相關部門提起聯名控告。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九時,牡丹江市國保支隊大隊長李學軍、國保支隊警察尹航及東安分局共六、七名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宮呈閣的家中,將在家裡做客的高秀清等十四人非法抓捕,(期間警察未出示工作證、未穿警服、未出示搜查證及立案決定書。)並非法對高秀清抄家。辦案過程中強硬推拉女學員,他們用暴力將這些學員一個一個的連拖帶拽的拉下樓,其中一位四十多歲的女學員叫范麗敏,她的脖子被勒出了一條鮮紅的血印,這過程持續了幾個小時。

由於年齡和身體狀況的原因,宮呈閣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第二天被釋放回家,另外八名女性法輪功學員不配合警察的無理訊問,在零口供的情況下,四月二十四日晚,八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行政拘留」,拘留期間遭到毆打。四月二十七日中午,八名法輪功學員安全到家。

據悉,此次綁架共涉及的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中,有四位是七八十歲的老人(最大的已經八十三歲),有八人被非法關押四天,六人被關押數小時不等,七人被拽下頭髮,兩人被非法抄家,一人被打斷牙齒、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脖頸被勒出血痕,其餘人不同程度受到執法人員的恐嚇和威脅。他們的私人物品均被扣押在牡丹江東安分局,至今未歸還,未出示扣押清單。

日前,高秀清、王明艷等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已向相關部門控告,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並要求經濟賠償。牡丹江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李學軍,警察尹航、馬群,牡丹江市東安分局副所長梅永剛,牡丹江市拘留所警察李靜偉因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被控告。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黑龍江省一直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實施迫害,是中國大陸受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牡丹江市等地迫害特別嚴重,大部分地區都受到「追查國際」的追查。此次牡丹江市出現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群體非法綁架事件,就是該省江派餘孽製造的又一違法犯罪行為。據悉,牡丹江市國保支隊大隊長李學軍及市國保支隊警察尹航是此次綁架案的直接責任人。他們多年來共非法抓捕數十位法輪功學員,造成很多冤獄。李學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期間患病,出現尿血症狀,自己說是迫害好人遭報應了,但為了眼前的金錢小利仍繼續作惡。

俗話說: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近年來,參與迫害的牡丹江政法委、國保人員相繼惡報纏身,牡丹江市原政法委書記田立軍、「610」頭目副書記李長青相繼患癌症,五十來歲的李長青於二零零七年已經遭報身亡。牡丹江市公安局長韓健,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如不收手繼續作惡,李學軍等人的下場就可想而知了。

在中共的獨裁暴政下,依法控告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犯罪本來就特別難,就是告了大多也是官官相護沒人給主。目前在迫害法輪功方面,參與迫害的人員都是觸犯了憲法及刑法等法律的多項犯罪,如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搜查罪等多項罪名。而可悲的是這些人員都以為自己是在執法,執行上級的命令,無知的在犯罪。(當然有一部分人明知迫害法輪功是在違法犯罪卻仍在執行,不計後果。)

牡丹江市的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就自己被非法綁架向相關部門提起聯名控告,不失為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一件正義之舉,也是在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基本人權。告訴那些所謂的執法者們,公民的基本人權不可侵犯!如果每一個受到侵犯的法輪功學員都能夠依法保護自己的基本人權,那些公職人員還會肆無忌憚的違法嗎?如果每一個中國公民都能夠珍惜並依法保護自己的公民權,那中國的「依法治國」進程是否會推進一大步呢?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的這場迫害法輪功運動,從一開始就是一場違反中國憲法及法律,同時也是違反了相關國際法律的反人類罪行。十九年來中國大陸的正義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主持公道,作無罪辯護上千場。可是中共的公檢法司、六一零、政法委等參與迫害的相關部門,仍就肆無忌憚的一意孤行,製造出一件又一件冤案!

在迫害法輪功中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周本順等成千上萬的罪犯已經落入法網,遭到惡報。在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二百多萬國際社會正義人士聯署舉報江澤民,要求將迫害元兇江澤民繩之以法,超過三億人拋棄中共的三退大潮中,江澤民集團已經是土崩瓦解、窮途末路,等待他們的只能是徹底覆滅的下場!奉勸那些仍然在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江派餘孽,能夠審時度勢,痛改前非,停止迫害,為自己及家人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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