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1年06月11日】
(三)哲學和文學
人都認為文學和哲學是高尚的東西。真是這樣嗎?讓我們從本質上來重新看一下人的所謂“哲學和文學”。
人類有語言--人用於交流;隨後有文字--用於記錄語言。
什麼樣的語言需要記錄呢?
最開始,也是最主要的是神的話。神留給人的話,對人及人的子子孫孫來說都是最重要的,所以古時候的人用文字記錄了神的話,留給後人。
同時文字也用於記錄歷史。但古人的歷史觀和現在的人有很大的差異:古人重視的是天給人的啟示,以及人不遵循天意而帶來的教訓,等等。
當然,文字也用於生活,如:聖旨,書信;用於表達人類情感的如:詩歌,等等。
在古老的過去,人沒有明確的文學和哲學的概念。
但魔要亂世啊!當神給人的誡訓被記錄下來傳世的時候,魔也控制了一些人,寫了所謂的書,記錄的卻是“魔說”或是人自己的亂七八糟的觀念。就像春秋時期的百家爭鳴,都是為了禍亂真正對人有益的“儒家”學說。
這就帶來問題,後世的人無法分清哪個是“佛說”,哪個是“魔說”;再後來,誰都能把自己的觀念記錄下來傳世,這就出現了各種名目繁多的哲學體系,其實這些所謂的哲學體系都是人帶著自己的觀念從個人的角度來詮釋世界,都並非是宇宙的真象;再後來,人們把真正的“佛說”也當做了是某個古人的一種觀念、一種思想體系,一種哲學,人也就越來越不再相信神的話了。
到後來,出現了所謂的“文學”,每個會寫字的人都能寫作,展示個人的觀念和對生活的理解;當人的道德敗壞後,人的“文學”裡有什麼?敗壞了的觀念、思想業力的污染、魔性及許許多多不好的東西(甚至暴力和色情),人們在互相傳看的時候,就污染著人的思想。而當真正的真理出現的時候,人們已經麻木地看不到真理了,甚至把宇宙的真理也當作了是一種編造的虛構的假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