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風平浪靜的「分房」

大陸重慶大法弟子 春曉


【正見網2014年02月26日】

尊敬的師尊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第一次投稿,向師尊和各位同修匯報我的一點修煉心得。不對的地方,望大家慈悲指正。

一、真修實修大法

1994年5月我有幸參加了師父在重慶辦的講法班。得法初期,煉功時間少,學法也不多。當《轉法輪》發行後,特別是師父的《退休再煉》新經文發表後,我家四位大法弟子(爸爸、媽媽、我和弟弟)都深受感動,那時學法非常認真,我們集體學法時,大家都在熱淚盈眶中拜讀大法。

師父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往往你打算的挺好,可是你知道自己將來剩的時間還來的及嗎?”“一旦失去機會,六道中輪迴何時再得人身!”(《精進要旨》-<退休再煉>)師父的洪大慈悲震撼我們肺腑、震撼心靈,我們終於明白了人來世間的目地和意義。

我們知道得法不易, 佛法難得,非常珍惜大法。我家父母親、兄弟倆都是大法弟子,父親退休了,我們三人工作學習都很忙。為了精進實修,我們打破常規,“少睡眠多學法”。從九五年開始,我們凌晨三點多鐘就起床集體學法、集體煉功了。這種精進狀態是常年性的。我們平常走路、乘車、工作、學習間隙都在學法背法。總之,我們把時間抓得很緊,那時我上班、工作、學習、生話、修煉的時間都安排的井井有條,在節假日我單獨學法時,四個多小時就讀完一遍《轉法輪》。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真正做到了潛心學大法,悟性跟上法,修心同化法,學法勇猛精進。碰到矛盾總是向內找自己的不足,每日睡覺前都習慣反省自己一天的心性所為,以“真善忍”為標準,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為個人修煉、證實大法打下了好的基礎。

二、分房的風波

1997年10月份,我單位有一套空房子,唯有我是無房戶,我與家中妻兒住的出租房。醫院的其他人都有房,都沒有我這樣的困難條件,按理那房子應該分給我。那時我在臨床外科工作,科裡有位快退休的老師她消息靈通,為這套空房子,她當著我的面給她關係好的同事打電話,叫她趕快找領導“要房子”?無獨有偶,跟我關係好的老大姐心也跟著別人跑了,她不但不為我無房戶說句公道話,反而還為別人(有房的人)要房的事忙上忙下的 ?

看來這套空房子是我得或是別人得的問題 ?像演戲一樣,在我的面前發生了?

住房牽涉到我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家迫不及待需要解決的問題,分房的矛盾在這節骨眼上激烈的展現並碰撞著心靈。住房我需要、別人也需要,在我個人和家庭,在別人和她人的雙方,誰得房的問題,畢竟有個取捨。

師父說:“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轉法輪》)。 從法中我悟到,如果把自己與家庭的利益看重了,將別人、她人的利益看輕了,這是損人利己的行為,不可取。

在高層次上看,誰是我們的家呢 ?大家知道,人間只不過是一時安身的家、在生命的長河中人間畢竟是最短暫最假相的家、不是真家,而我們真正的家在天上而不在人間。師父講:“人家說: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裡,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轉法輪-第九講》) 修煉人境界高,心容量大,看透人間萬象,不求索取,先他後我,不迷於人中事,更不能因為分房的問題與人爭鬥。

師父說:“有一天單位分房子,領導講:缺房住的人都過來,擺擺條件吧,講一講個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說各的,那人不吱聲。最後領導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難,房子應該給他。別人說:不行,房子不能給他,得給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說:那你就拿去吧。”(《轉法輪》)

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了,我沒有把個人的利益看重,我沒有上下求索去爭房、去要房,即使我理由充分能得到房,我也以祥和的心態對待。後來,那套房子分給了一個同事。有些出乎意料。醫院規定,對已領取住房一次性補貼的職工是無權再次享受分房的。而該同事已領取了這筆錢,說明有房住,按規定不能分房。修煉人“得理要饒人”,當時我若堅持要房,領導必然將房子分配給我了,因為我的條件比她充分得多。我若不讓她,那該同事有房想得房、再次分房的機會幾乎沒有了。路讓人家走,無私天地寬,相信大法弟子按師尊要求改變舊宇宙為我為私的特性,以“先他後我”所走的人生之路,會給人間開創美好的前程。

分房這事雖小,震動不小:在人類道德下滑的今天,單位“分房”如此平靜祥和,“該得房”的人不爭房不要房能夠坦然的放下房,唯有大法弟子。因此醫院職工對大法弟子“無私讓房”的評價很高,都有好的口碑,都讚揚“法輪大法好!”都認為大法弟子“為他人著想”,姿態高,真了不起。弟子證實“法輪大法好!”就在走師父安排的路,咱們為他人著想,房子讓給別人,我心裡也很坦然啦。 不過我也有缺點,這事我沒向家裡常人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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