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4年07月22日】
我們指的書,是指的文字寫成的文章。從這一觀點上看,書不僅僅包括寫在紙上的書籍,還包括刻在碑上的碑文,刻在龜殼上的甲骨文,刻在牆上的文字。文字寫在哪裡,都可以認為是“書”。
“書”之所以稱為神傳文化,是因為他的記錄歷史的作用和對文化的傳承。當神傳給人一種文化,如繪畫、科技等時,需要人永久的記住時,就需要使用書的形式。中國古人創出一種技巧或文化時,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書的形式,另一種是口傳心授。二者適合不同的環境和文化,都是非常重要的。
人的大腦就像是一種短暫的記憶機器,時間一長就會忘記。中國有一句俗語叫“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其實這裡的爛筆頭,實際上就是指的文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書”。要想長期將一種文化留給後人,就需要“書”這種形式。也許我們會認為,紙“書”不如電子書省錢,且便於製作,這個我不否認,因為首先電子書,也是我們所指“書”的一種,其次,如果我們真實的感受一下,就會發現,看紙“書”有一種特殊的感覺,有一種說不出的內涵,這是看電子書所感受不到的。
好紙做成的書,會使書更有可讀性,更有感覺。因此選擇好紙,是書的關鍵一步。有的書片面選擇白度高的紙是不對的,其實白度高的書,反而晃眼,古人使用一些廢料等做成的紙,既節約了材料,達到廢物利用,又白度不高,更適合閱讀,達到一舉兩得。看來古人的智慧並不低於現在人。
我們今天看到的古代歷史、科技等,都是書的功勞,沒有了書,就不會知道昨天,不明白古人的智慧,也會失去神曾經傳給我們的一切。
有功能的人,會看到法輪大法的書,每個字都是佛的形像,而且是一層一層的都有。五六歲的孩子,看了《轉法輪》封面,都會告訴你法輪是旋轉的。不相信的人,可以去試一下。也許這才是神傳給人書的真實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