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在法上修嗎?

紐西蘭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8月07日】

前一段時間,本地區一位同修出現肉身離世的狀態,為了否定舊勢力的迫害和讓同修甦醒過來,負責人組織大家幾乎一天一宿的集體輪流發正念,但是最後同修還是走了,走的時候面目安詳,仿佛就像睡著了一樣。

在發正念的過程中,師父讓我看到了這樣一幕:過世同修的整個身體被一個灰色透明的長方形“蓋子”籠罩著,而所有在場的同修,自身空間場裡都會流出一種灰色的像混水一樣的物質,流向那個覆蓋在這位同修身體上的“蓋子”。有的同修“流出”的多而且顏色濃,有的則少而又顏色淡。往更微觀看下去,當邪惡被大面積的銷毀後,卻又出現一大片邪惡因素。此一幕,不斷重複上演。

看到此景,我在一種焦急的情緒下不斷的“向內找”:求名心,顯示心,爭鬥心,色心等等等等;另一面,我不斷在心裡求著師父,想讓同修回來。但是,我除了看到那些舊勢力的自私與張狂和離世同修神體那一面的悲憫流淚的樣子,就是感受到師父的那無奈而又無聲的嘆息。

根據我對這位同修的了解,大多是正面的:性格開朗,為人熱情,在媒體項目裡做證實法的工作;負責人組織大家集體去外地發資料過程中表現的很積極主動,並在我們所在的發資料小組中主動拿出自己的食材為我們做飯;同時在本地區,也是一位非常積極主動的參與“訴江”大潮的同修。這種外在表現出的精進與無私,真的讓很多同修為之稱讚。然而這次經歷,對於我來講,就像一個警鐘被猛敲了一下,我開始認真的反思自己所走過的路,內心中除了失落,更有一種隱隱的內疚。

隨後,在一次重讀辯機的故事時,師父讓我領悟了另一層道理。

辯機自小聰明勤奮,品行高潔;出家為僧後,更是以修行勤奮,佛學淵博,文采飛揚而得到他的師父玄奘的賞識。貞觀十九年,辯機在弘福寺主持翻譯從印度取來的佛經;《大唐西域記》,則是玄奘在辯機的協助下共同完成的,可見玄奘對他的器重。但是,就是這麼一位有師父賞識,又有同門弟子欽佩的佛家弟子,卻因與高陽公主私通而慘遭腰斬。

以前,讀這個故事只是知道色慾對修煉人的危害;但是這次,我想到:辯機肯定是個外表看起來很精進的弟子,要不然何來玄奘的器重和同門僧人的欽佩?但是,翻開這“表面”之後,或許才更能體現出他真實的一面——對情慾的執著,隱藏著,不叫別人發現,結果為此喪命。而我似乎在辯機的故事裡,看到幾分自己的影子:我雖然沒有多大的才能,但對於師父的法幾乎天天在讀,每周集體學法幾乎從不缺席;也知道修煉人要做好三件事,遇到矛盾向內找;知道大法弟子的使命與責任,每次在領館前煉功,發正念,參加集體證實法的活動也算積極,給同修的感覺好像挺精進。但是現實中的自己卻陷在各種各樣的干擾與矛盾中,甚至被常人的七情六慾所帶動的心態消極,時常正念不起來。

結合自己的經歷,同修的離世和辯機的故事,冷靜下來,捫心自問:自己真的是在法上修嗎?自己是否像辯機一樣隱藏著自己的執著?自己對那些自身存在的所謂“小問題”是否真的做到嚴肅對待?我突然發現:自己內心深處隱藏的執著更多的會在思想上表現出來,而非外在;當內心深處的執著被觸動時,我依舊有“不被帶動”的樣子,外在誰也看不出來;但是思想上會有不符合法的反應,如:狠、惡、恨、色、氣、情等;有時執著心存在的很深很微觀使這種思想表現有時就是一剎那,可是往往自己卻意識不到,甚至不當回事。另一方面,我發現自己越在大法弟子整體環境下越表現的精進,而一到私生活時,卻總是放鬆對自己的要求,狀態消沉,有時心浮氣躁,追求安逸,甚至表現的不像個大法弟子,不知不覺中把自己當成常人,開始享受起生活來了。通過不斷學法,我發現以上這兩方面表現在以下三點:

一、 情色淫慾

我是一名90後,幼年時開始隨父母一起走入大法修煉。雖然師父在《轉法輪》和早期的各地講法中多次講過此類問題,還有明慧網上也有很多關於去色心的交流,可是那時候自己年齡小,慾望稍淡薄,因此對此類問題沒有太重視。但是,“淡薄”並不意味著“沒有”,進入青春期後,舊勢力利用這些骯髒的物質開始對我進行干擾,起初只是少而且輕微,慢慢的開始增多而且加重。尤其是在自己進入大學和步入社會後,舊勢力利用所謂的“生理變化”和我所接觸的外在環境,將我空間場中色慾物質更是擴大化。初來紐西蘭時,由於保持正念,色心和色的物質不斷的在被消減;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自身這方面的修煉開始放鬆,使舊勢力又有可乘之機:在分別與異性同學、朋友和同修的交往中不知不覺的開始過於親密;生理上出現頻繁“旺盛”;頭腦裡不僅僅會出現想得到異性親睞的念頭,有時甚至是男盜女娼,極其的骯髒和混亂。尤其是在獨自一人時,自己的安逸心更會導致自己在色心的干擾下產生出淫的行為!我還發現,自己在舊勢力的干擾下還會產生一個阻礙我修去情色淫慾之心的觀念,即:好多同修都是有自己的小孩及家庭,而我還年輕而且單身。

在學法和向內找中我理解到:情和色是人的生活狀態,卻是修煉人的死關;在傳統理念中,有夫為妻綱的道德奠基;但是“淫”則是一個生命被打入地獄的罪名,連做人的標準都不夠!然而,當今社會所宣揚的所謂滿足人生活的“情色”則是真正的淫亂!違背道德,違背倫理綱常。辯機因為情色之心不去,便遭殺身之禍;那麼我還有淫慾之心未去,在安逸與情的作用下還有“享受”慾望的心,不就是在毀自己、毀眾生嗎?若不是師父慈悲,大法洪大,讓我及時醒悟,恐怕自己早已陷於危難之中。另一方面,我發現,每當我的修煉道路走到一個新的階段時,舊勢力都會利用情色對我內心進行干擾。表現形式是:總有一個異性跟我走的很近,甚至會過於親密,但最後都是以關係疏遠或產生隔閡而結束。從常人到同修,這種干擾一直未斷過,當我發正念清除它時,心口處能明顯的感覺到一種沉沉的物質在鑽動,真有一種剜心痛骨的感覺。正是這情慾之心讓我時常陷入一種消沉,好像做什麼都打不起精神來;每次見到其人,雖眼神避開,表面不動半點聲色,但心裡還在想著,甚至是翻騰。而在生活中一旦遇到什麼困難或麻煩時,則更有一種難上加難的感覺,“憤恨”之心也就隨之而來。

二、 有求之心

一次在學《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時,讀到師父這麼一段話:“長期以來啊,有一些學員就是有那根本的執著不去啊!堆積到最後了,過不去了,難就大了。出現問題哪,不是從心性上去找,不是從根本上去提高自己,真的把這事放下、從另外一方面堂堂正正走過來,而是針對這件事情:哎呀我這件事怎麼還不過去啊?我今天做的好一點應該好一點啊,我明天做的更好一點應該更好一點呀!他老是放不下這件事情,看上去還好像是在放:你看我在做好。你在做好你是在為它而做好!你並不是為了真正的大法弟子而應該去做的那樣做的!”師父的講法讓我內心一震:“這不就在說我嗎?!” (《法輪大法 各地講法三》- 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此前,如果有人對我說:你雖表面在學法,向內找,做證實法的事,但你內心中在有所求。對此,我肯定會矢口否認,並會很“堅定”的說:這是大法弟子該做的!這話似乎也是從“內心深處”發出來的,給人感覺貌似是個“大法弟子”,也在按師父的要求做。可是,讓我一直不明白的是:我在按師父的要求做,為什麼卻總在難中過不去?!

我現在發現:有求之心來源於自己虛假的“信師信法”,表現形式是深藏在思想之中,不會在外在表現出來。自己也知道師父要什麼,我就要做什麼;自己在法上,師父就會幫我。由於自己意識不到有求之心的存在,因此在不知不覺中就成了:“我只要做好,麻煩就能化解;我只要做好,我就能得到一份好工作;我只要做好,我的生活就能一切順利;我今天做好點,明天的難就會小一點……”在這種變異觀念和執著的作用下,自己在生活中所面對的麻煩和困難不僅沒有減少,有時甚至會更大,舊勢力藉此又在思想上干擾我對師尊與大法的正信;也是因為如此,在為出現肉身離世狀態的同修發正念時,自己的“向內找”就變成為了讓同修甦醒過來而去“向內找”,為了求師父幫助而去“向內找”,這不是在做給師父看嗎?捫心自問,自己真修了嗎?表面上,自己好像很“信師信法”,但是實質上是把做師父所要求之事變成了一個滿足自己慾望及目地的條件和維護自己根本執著的藉口,卻不知道自己那深藏於思想中的“有求之心”才是自己昇華的又一大阻礙。

三、 固守“自我”

一次,在與一位同修阿姨的交流中,我把自己對如何用影視作品來證實法的一些想法訴說給她聽;不知不覺中,話裡夾雜著自己對過去的怨氣和未來的憧憬,而且還說出:“若我是一根木柴,如果能在證實法中百分之百的燃燒,也絕不滿足於百分之五十”的所謂“豪言壯語”。同修表現的很平靜,聽我說完後,告訴我:“想法不錯,但你把自己擺的太大了。”同修的一句話說到了我的心裡,我一下子就平靜了下來,閉口不言,開始反思自己。

此前,如果有人說我有很強的固守“自我”的人心,我肯定會帶著很多藉口去否認:我本人性格內向,隨和,平時不愛說話,更不願與人爭執,覺得那樣很累,在與父母或其他人共同做事的過程中,經常主動擔當“配合”的角色,所以在別人的眼中是個很“低調”“聽話”的孩子。但是,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到:“修煉就得在這魔難中修煉,看你七情六慾能不能割捨,能不能看淡。”我認為,問題的關鍵就在於此:當外在的魔難還沒有觸及到那顆人心時,自己就會很容易錯誤的認為自身沒有此執著。

我發現:“自我”的形成源於一顆所謂“遠大志向”的人心,其中摻雜著對名的追求和變異黨文化下那種無意識的極端自我表達。從初中起,自己很愛讀歷史書籍,喜歡那些有遠大抱負的歷史人物,並且還夢想著長大後要如何如何,要讓人類的歷史記住我等等;在國內時,自己又處在一個道德下滑,信仰缺失,物慾橫流的社會環境中,因此形成了“人逢少年,就要有遠大志向”及“自我清高”的觀念;在不知不覺中,自己把師父所要求的“講真相、救世人”變成了去宣揚自己的政治理念,把側重點放到了揭露惡黨罪行和提倡民主政治,而不是大法的基本真相,因此受到很大幹擾。雖然,父親同修幾次指出我的問題,並與我一起學師父的相關講法,我也因此改變了一些,但是依舊沒有認識到自己那所謂“做人要有遠大理想“的觀念才是自己最要去除的執著。

出國後,也是由於這顆人心,使自己無法真正參與到媒體項目中去;也是由於這顆人心,使我在本地講真相項目中久久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產生了一種“鬱鬱不得志”的悽苦的感覺。而這次,師父藉助同修阿姨的話,一下點醒了我:原來,這個所謂“遠大理想”觀念的背後就是一個以“私”為基礎的很強的“自我”。我一直想的都是“我”要做什麼,內心中強調的都是“我”,而這個“我”卻來自於人的感情的帶動。那麼師父呢?大法呢?自己還認為自己很“信師信法”,可是一遇到具體事情時,自己思想中卻充滿了“我”,完全忘記了師父與大法,這是“信師信法”嗎?捫心自問:自己真的是在法上修嗎?這完全就是想利用證實法的項目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其中包括對名的追求和自身黨文化的掩蓋。我還是師父的弟子?師父在《精進要旨二——理性》中講到:“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這就是在建立覺者的威德。”。我悟到:任何講真相救眾生的項目都不需要我,而是我需要這些講真相救眾生的項目去修自己,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建立自己的威德,那麼為何還要去挑選呢?為何非要去哪個項目不可呢?這不是執著又是什麼呢?師父要的是大法弟子的正念,其中包含著理智,智慧和慈悲,而絕不是常人的那種在情感帶動下的“志向”和“激情”。然而,這麼長時間,我卻一直固守著“自我”,固守著觀念和執著去看待眼前自己所走的路;對師尊的講法,還是停留在表面及淺層次的知道,而不是從自身生命深處的理悟。

在寫這篇文章的過程中,我能明顯的感受到師父在為我清理身體空間場中那些不符合法的因素;而且,我體悟到:通過學法和向內找,把自己的執著寫出來的過程中就是在清理那些不符合法的敗物。

以上就是個人體會,不足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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