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錢物方面走正的體會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12月18日】

最近我來到外地,當地的同修給了我很大的幫助。對此我很感謝大家。但是在這期間,同修為了讓我能有一個穩定環境,竟然欺騙不修煉的家人,在房租的價錢上做了很大的手腳(收我每月房租100元,卻和家人說:收了500元),當後來得知這個情況後,我決定只有兩種選擇:馬上搬家或是把差價給同修補上。因為一年就差近五千塊錢。這不是一個小數目。即便是同修不缺錢,但這種對家人撒謊的行徑,是絕對不對的。時間長了同修不修煉的家人如果知道此事,肯定會對大法產生一定的負面想法。

由此事我就在想:為什麼同修會如此的對我?這背後是什麼因素?後來我想到了是:“名”。是同修覺得我這麼多年來寫了一些文章,覺得我很有名,很執著於我這個人。於是才會有上述舉動。

那麼對我個人而言,為什麼讓我看到此事。是不是因為我以前的求名之心,而導致了同修把我的名看重,從而執著了呢?凡事咱都從自己這看問題。同時看我的利益之心能不能放下,另外也是看我能不能真正的在法上走正走好修煉的路。

我總覺的修煉是無條件的。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怎麼對待生活中所遇到的事情,其實也是在衡量我們能否做好的一種檢驗方式。

常人最看重的就是名利情。而修煉中要修去的就是名利情。那麼作為修煉人而言,決不能因為自己為證實法做了一些付出,就向大法索取;或者心安理得接受同修的饋贈。那和常人有何區別呢?所以我經常和同修們在交流的時候說到:一個生命無論為證實法做了什麼,那都是他(她)應該做的。因為他(她)希望自己完全成為一個法中的生命。那麼其他同修為了對方能做的更好一些,給予他(她)一些便利,這也正常。但絕不能過。因為同修還處在修煉之中,還有未修去的人心,那麼我們其他同修絕不能縱容他(她)人間享樂的東西。那樣害人害己。有的地區因為一些同修不在法上認識,放縱同修的魔性,結果有的人被捧得自心生魔了。那樣的確是害人害己。血的教訓實在是太多了。

我想修煉人之間的慈悲,主要體現在能夠共同精進上,生活上能過的去也就行了。修煉人不圖人間的享樂和安逸。別被人間的名利情所左右,真正的珍惜這段難得歷史機緣,在用錢用物方面走正,做好我們該做的一切。

個人體會,僅供參考,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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