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心裡的想法說出來

大陸內蒙古赤峰大法弟子 良心


【正見網2015年12月22日】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今年六十多歲了,沒有什麼文化的農村婦女。沒修煉之前,脾氣秉性都不好,得了一身病。自從煉了法輪功以後,不但身體變好了無病一身輕,多年養成的不好的性格也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家裡外面都能和睦相處。在這次訴江大潮中我也親身拿起筆,寫了起訴江鬼的訴狀。

自從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公布實施立案改革制,要求“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和很多法輪功修煉者一樣拿起筆寫下了對江的起訴狀。起訴江對法輪功這些年的迫害等等親身和發生在身邊的一個個案例,並妥投到兩高。也希望兩高能做出正確的公正的合法的判決,因為這是會使世界矚目的大事。是千古留名,還是遺臭萬年,那就看今天的執法者選擇的是善,還是惡。因為憲法明文規定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無論你是國家主席,或還是普通的百姓,犯了罪都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因為法輪功從不違法,並被世界人民公認為是修心強身的好功法,並獲得了三千多項獎狀。

可是自從訴江以來,全國各地都出現了警察騷擾事件。我當地從十一月份也發生了多起警察以回訪為藉口,出動警車、便衣、跟蹤、綁架、抓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強行給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抽血化驗建立非法檔案行為。

這是為什麼?這裡哪又體現出了司法公正,哪又體現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而實施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卻說:我們警察知道你們修煉人都是好人,我們也不願意抓你們,做這缺德的事,可你們把狀子都告到最高檢和最高法去了,是他們讓我們幹的,我們也是為了生活沒有辦法啊,等......

古人說:三尺頭上有神靈!神目如電!那麼在今天的正法洪勢下,那些江的死黨和不明真相以及不識大氣候下的人還不醒悟嗎?難道非要等到災難落在自己頭上時才相信呢?但那時已經晚了,再也沒有回頭的機會了。無論什麼人,無論你是誰,或使出什麼陰謀詭計,在天理面前,誰也逃不過懲罰,更甭想逃的出去。將江鬼繩之以法、押上審判台,接受全世界人民的公審,這是天意。因為宇宙是有法則的。就如同法輪功學員從修煉被迫害,到今天的訴江一樣,十六年了,誰又能通過什麼強制手段壓得住。在是與非面前,這也是給人的最後一次擺放自己的機會了。誰能把握好這次機會,誰就會得到福壽安康,全家人跟著受益。能不能萬古留名,就看每一個人自己的選擇了。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機會難得呀!

以上這些都是我的心裡話,我從沒有投過稿,也沒讀過什麼書,這是第一次寫稿,寫的不好,希望同修們給我幫助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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