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義姑姨」

齊整升


【正見網2017年02月01日】

有一次,齊國正出兵攻打魯國。齊軍剛進入魯國境內時,看見前面,有一個婦人,帶著兩個幼小的孩子,急急忙忙地逃走。齊軍快趕上了,她便把一個孩子丟下,把另一個孩子抱在懷裡,直往深山逃去。那個被拋棄的孩子,邊哭邊在她的後面跟著,婦人卻連頭也不回。

齊軍的一位將官,問這個孩子:“前面跑著的是你媽媽嗎?”孩子說:“是的。”

“你媽媽抱著的那個孩子,是什麼人?”孩子說:“不知道。”

齊將便又朝著那婦人,繼續追去。這時,一個齊軍的軍士拉開手裡的弓,做出要射的樣子,喊那婦人道:“站住!不然,我就一箭射死你!”婦人只好停了下來。

那位齊國的將官,上前問道:“你抱著的孩子,是你的什麼人?你剛才扔掉的那個孩子,又是你的什麼人?”

婦人答道:“抱著的是我哥哥的兒子,扔掉的是我自己的兒子。剛才大軍追來,我一個婦道人家,沒有本事同時保護兩個孩子,只好把自己的孩子扔下。”

齊將道:“兒子對於母親來說,是最疼愛的了,把自己親生的孩子扔掉,比摘掉母親的心肝還要痛!你把自己的孩子扔掉不管,反倒抱著你哥哥的孩子逃跑,這是什麼緣故?”

婦人道:“愛自己的兒子,是出於一己之私的愛;愛哥哥的兒子,是推己及人、出於無私的愛。只顧自私,背棄禮義,為了保全自己的兒子,而把哥哥的兒子扔掉,那麼,我們魯國的國君、魯國的大夫,都不會要我這樣的人,連國內的老百姓也不會理睬我。這樣,我縱然處處恭敬待人,低聲下氣,在魯國也難以容身啊。扔掉自己親生的兒子,這固然心痛,但是比起大義來,又算得了什麼呢!我忍心拋棄自己的兒子,而保全大義,就是因為我不能用不義的行為,來對待我們的魯國。”

齊國的將官聽罷,馬上命令軍隊停止前進,並派人回報齊國國君道:“魯國是不能征服的。他們的一個村野婦女,都懂得講究道德品行,做事處處符合禮義,不因私害公,不要說那些朝臣士大夫了。我請求回師齊國,不要再打魯國了。”

齊國國君也就下令回師,使魯國避免了一場戰爭的災難。

魯國國君聽得這件事,大為感動,賞賜了這位婦人很多布帛,並稱她為“義姑姨”。

(事據古代《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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