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3月15日】
驚聞澳大利亞一對老年夫婦申請難民避難一事一再被拒,我想談一下人的良知的問題。
現在幾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國政府少數幾個人操縱整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都知道了法輪功修煉的「真、善、忍」對每個人、每個國家都是有益的。然而在當一對老年人面臨被遣送回中國再次遭到迫害的危險處境中,我卻收到了澳州政府一官員的回信表示,依據本國的法律程序,這對老夫婦只能被遣送中國。就是因為煉法輪功,他們二老在中國遭到了迫害,所以二年前他們才逃到了澳州避難。而現在澳州移民局的這種遣返決定會使他們面臨再次被迫害甚至生命危險。我想問一句:什麼是良知?什麼是法律?法律應該是為維護人的道德而設定的,法律是為保障人人都有一個安全的生存環境而設定的。如果沒有中國大陸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們需要逃到澳州嗎?如果現在把他們遣送回中國,他們會象其他的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迫使放棄自己的信仰,甚至被迫害致死。如果人人都起來抵制這場迫害,那將會是另外一種結局。
在逃到澳洲之前,老人家就已經被迫害的家破人亡了:1999年9月,老書法家王均陶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國公安非法拘捕,被折磨得腿部曾一度失去知覺;1999年10月,老王的夫人王麗鑾去拘留所見丈夫,即被拘留折磨;三年前,王麗鑾的哥哥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3月被迫害致死,是證實的自從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開始以來迫害致死的600多例中的一員。王均陶的哥哥在2000年12月被抓進了勞改營。
所以,我們應該懇請澳洲移民局站在人的良知的角度上,重新給兩為老人以人身保護,這才是最好的維護人的道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