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8月23日】
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自1999年以來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殘酷的折磨和洗腦。據不完全統計,其高頻高強度的酷刑致使至少9名法輪功學員死亡(見案例1、2、3、4、5、6、7)。多名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見案例13,27),殘疾(見案例23、29)。為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專門進行了擴建,到2002年6月已非法關押了400多名法輪功學員。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採取多種慘無人道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如: 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長期強制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信仰侮辱、強迫造假、超期關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見案例21)、電棍電擊面部、陰部等身體不同部位、用鋪板子、用螺絲刀等兇器毒打、用皮帶抽、粗繩捆、手銬扣銬、用鉗子夾指甲、手指夾子彈、野蠻灌食、灌濃鹽水、超強度勞動、體罰、強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澆涼水,「開飛機」、「大背劍」、恐嚇、拳腳相加、強迫長期坐板凳、長時間不許睡覺、逼迫吃豬飼料、關小號、弔拷、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及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勒索錢財等。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部分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主要犯罪單位及人員:
佳木斯勞教所:任世財(所長)、姚德斌(副所長)、付茂森(政委)、祝鐵宏(三大隊教導員)、張小丹(女大隊隊長)、何強(大隊長)、劉洪光(隊長)、徐榮基(管理科惡警)、關德君、郭剛、劉亞東、孫德宏、徐利峰、於文彬、高小華、苗雪奇、孫德宏、洪偉、楊文兵、楊春明、王秀英、袁海龍、陳春梅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朱少坤(局長)、吳哲(法輪功專案大隊大隊長)
黑龍江省597農場(寶清縣):付業春(場長)、孫乃生(書記)、陳建福(政法委書記)、杜萬發(原政法委書記)
佳木斯永安派出所:朱輝
佳木斯前進分局:王連民、王化民
佳木斯蓮江口派出所:楊xx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農墾大廈610辦
案例1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王淑君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毒打
詳細情況: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淑君。2001年春節前,王淑君被迫害得雙目失明、尿毒症復發。勞教所怕擔責任,將她遣送回家。之後永安派出所和單位610的惡人多次騷擾,2002年4月永安派出所惡警及單位610到家中強行抄家,並將其丈夫(也是法輪功學員)抓走,非法送至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2年。當時王淑君全身浮腫、生活無法自理。6月中旬,其家屬去派出所要人(王淑君丈夫),惡警叫囂,就是王淑君死了也不放她丈夫。6月29日,王淑君在家中含冤去世。
案例2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畢加新、張普賀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楊xx(蓮江口派出所)、前進區公安分局惡警、佳木斯市勞教所二中隊、劉洪光(大隊長)、徐榮基(管理科)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毒打、體罰、強行用藥、灌腸、打吊瓶
詳細情況: 2002年4月19日,佳木斯蓮江口派出所姓楊的惡警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畢加新,4月27日,佳木斯勞教所二中隊非法關押畢加新等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徐榮基和劉洪光逼迫畢佳新等幾位法輪功學員天天坐在小凳上,規定姿勢,不許動,不許說話,不許閉眼,屋裡有人輪流看管,外面有溜廊的,而且有警察值班,在裡面監視。這幾位法輪功學員每天被逼迫坐小凳長達二十小時。每天被強迫集訓、跑操、訓練,學什麼監規、23號令等,畢佳新等法輪功學員抵制勞教所粗暴的管理,堅持煉功,卻被管教強行阻止。只好絕食抗議。勞教所強行給畢佳新用藥、灌腸、打吊瓶等,結果使他拉肚子三個多月,更是日日消瘦,牙齒全部鬆動,到最後吃不下飯,只喝點菜湯,頭昏腦脹,渾身無力,骨瘦如柴,而且經常大便失禁拉在褲子裡。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怕人死在裡面,於2002年10月,給畢佳新辦了保外就醫。兩月後,2002年12月25日左右,畢佳新住的房屋被前進區公安分局惡警查抄,前進分局惡警對他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張普賀進行酷刑折磨,並將他們送往看守所關押。由於畢佳新身體已被折磨得極度虛弱,2003年1月16日被送回家。十日後,畢佳新在家中去世。
案例3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尹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朱少坤( 公安局長)、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黑龍江省597農場陳建福(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597農場杜萬發(原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寶清縣597農場付業春(場長)、黑龍江省寶清縣597農場孫乃生(書記)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毒打、體罰
詳細情況: 2001年12月28日晚,七、八個公安惡警闖入法輪功學員尹玲的家(家中只有她和9歲的兒子),在她沒觸犯任何法律,公安也沒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在兒子撕心裂肺喊媽媽的哭聲中,惡警強行把她綁架。先送到597拘留所,第二天,由朱少坤帶人將她送到佳木斯勞教所。強行判她三年勞教。2002年10月28日,尹玲於勞教所開始絕食、絕水抗議非法勞教。絕食期間她全身浮腫,小腹脹得非常厲害,其間出現兩次昏迷。可邪惡的管教還把她銬在床上,白天黑夜銬著。她飽受了折磨和迫害後身體極度虛弱,小便困難(用導尿管導尿),生命垂危。勞教所才通知家屬於2002年11月13日把人接回,回家後不久便含冤離世。
案例4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張長明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任世財(所長)、楊春明(集訓隊教導員)、楊文兵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連踢帶打、用螺絲刀等兇器扎、砸、導致張長明頭部已嚴重變形,大面積淤血,顱內出血,不停地吐血、致死
詳細情況: 1999年12月,佳木斯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張長明。2003年2月末,佳木斯勞教所集訓隊惡警楊春明和楊文兵,對法輪功學員張長明進行瘋狂迫害,楊春明和楊文兵用東西將張長明的頭蒙住,然後用螺絲刀等兇器瘋狂地往張長明的頭上狠狠地扎、砸,當時場面極其恐怖。等它們停下來時,張長明頭部已嚴重變形,大面積淤血,顱內出血,不停地吐血。送到醫院搶救,醫院看到人已瀕死拒收。2003年3月2日下午,大約3點30分左右,勞教所派專車把張長明送回家,並索要500元錢(沒錢給),到家後,張長明吐血、便血不止,已無法說話,無法進食,於當晚7點30分去世。整個後背都是青紫色,雙腿萎縮,前胸、下齶、右手均有大塊青紫色。死後第二天,嘴裡還在往外淌血。其家也被惡警看管起來。
案例5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房翠芳、湯紅及一男性老年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毒打、體罰
詳細情況: 佳木斯勞教所採用強制手段,軟硬兼施,洗腦加體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自2000年12月春節前到2001年,已將3位法輪功學員殘害致死。2001年1月15日,法輪功學員湯紅的家人接到死亡通知,說有遺書,但沒見到。2000年12月初,法輪功學員房翠芳的家人接到死亡通知。另一老年男性法輪功學員也被被活活打死。
案例6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吳玲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等
基本犯罪事實: 2001年6月,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吳玲霞。僅因為吳玲霞到一法輪功學員家串門,就被警察抓到雙鴨山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送進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在勞教所,吳玲霞被迫害至肝硬化腹水,才被送回家。於2002年7月27日死亡。
案例7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賈永發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二大隊惡人、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局拘留所惡警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坐老虎凳、用皮帶抽、用電棍電、手指夾子彈、用鉗子夾指甲、強行灌食、導管插入氣管出現窒息
詳細情況: 99年11月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賈永發。然而,一年勞教期到了,卻仍被無理延期,此期間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局拘留所惡警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賈永發,如坐老虎凳、用皮帶抽、用電棍電、手指夾子彈、用鉗子夾指甲等。佳木斯勞教所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賈永發,2001年10月2日,惡警給他強行灌食時,導管插入氣管出現窒息,送醫院搶救。在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危在旦夕時,佳木斯勞教所才於2001年10月3日通知家屬到醫院接人。剛剛回到鶴北林業局的家中只有十多天,2001年10月15日,鶴北公安局又一次把身體尚未恢復的賈永發無理抓捕,賈永發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鶴北公安局見賈永發已奄奄一息,便通知家屬接回。11月29日,身體飽受摧殘的賈永發含冤去世。
案例8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范喜榮、門小華、王林、劉秀芳、劉艷、馬力加、李秀榮、李淑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何強( 大隊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毒打、體罰、勒索、用電棍電、強行灌食、強行輸液
詳細情況: 2001年6月初,佳木斯市勞教所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范喜榮等。法輪功學員門小華、王林被惡警用膠帶封住口帶至南樓摧殘一週余。惡警用電棍將門小華打至暈厥,小便失禁。惡警何強把劉秀芳的臉打腫了,並被勒索「罰款」200元,無理加刑期3個月。11月1日,七中隊教導員侮辱打罵法輪功學員劉艷。惡警強行給馬力加、李秀榮、李淑華灌食。並用手銬鎖在床上,強行輸液。惡警為掩蓋其罪行,放大錄音機的音量。
案例9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劉俊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何強( 大隊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 2001年11月21日左右,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己絕食22天的法輪功學員劉俊華。勞教所的惡警對他進行插鼻管灌食,每次灌食之後,劉俊華都要大吐一番,折騰很久,身體衰弱已不能行走。
案例10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拳打腳踢、電棍擊、強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澆涼水,「開飛機」、體罰、關禁閉、剝奪會見親友的權力
詳細情況: 自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一年來,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多達250餘名。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電棍電擊。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澆涼水,「開飛機」; 有的被殘暴毆打,甚至用床板拍打。有一名60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打至吐血。更有甚者,不出工時,將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碼坐在水泥地上,時間長達10餘小時。對待女法輪功學員不轉化者,手段極為卑鄙,在潮濕的房間中實行單人單間隔離,使她們混身刺癢難當。禁閉中失去一切人身自由。每天只有一盆洗臉水,更談不上洗澡,並集中一些邪惡的人對她們進行輪番轟炸,強行洗腦。肆意剝奪他們會見親友的權力,有的長達7個多月未見家人。
案例11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代立霞、寇維香、劉秀芳、王清榮、王東霞、左秀雲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任世財(所長)、付茂森(政委)、姚德斌(副所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 佳木斯市勞教所以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為提高所謂的「轉化」率,惡警們把所有堅修的法輪功學員單手單腳懸銬,體位非常痛苦,站不起來,坐不下去。
案例12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鄭立彬、劉桂華、鄧春霞、劉讓芳、付美琳、王俊華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任世財(所長)、付茂森(政委)、姚德斌(副所長)、 助鐵紅、高小華、劉亞東、陳春梅(副大隊長)、於大龍、宮春波(中隊長)、余文彬、苗雪琦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連踢帶打、酷刑折磨、懸銬、掐乳頭、野蠻灌食
詳細情況: 2000年8月,佳木斯市勞教所將法輪功學員劉桂華、鄧春霞、劉讓芳、付美琳、王俊華等關押在又黑又暗、狹窄、潮濕的小屋,不許出屋,吃、住、便在裡面。吃會致癌的面做的饅頭。滿身胳膊腿全是被蚊蠅咬的疤痕。由於長時間的不衛生,又見不到陽光和新鮮空氣,有兩個學員身上開始長疥瘡。劉桂華滿身都是,坐也不能坐,走也不能走,站在屋裡痛苦萬分,她被上完藥後,惡警不讓她穿衣服,讓她站在屋中間轉身,偷偷叫堅定的學員撩開門窗上的白布簾參觀,恐嚇其他學員,並說不屈服就是這個下場。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連踢帶打,每天還要來逼坐小凳。有時把幾個學員連在一起銬上或銬在暖氣管上,沒法上廁所,沒法睡覺。惡警貪污學員家送來的食物、衣服 。惡警對抗議迫害的學員進行野蠻灌食。有一次惡警陳春梅使勁掐法輪功學員鄧春霞的乳頭。一天惡警劉亞東揪住法輪功學員鄭立彬連推帶打。
案例13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楊淑慧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劉亞東、洪偉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懸銬、野蠻灌食
詳細情況: 2002年5月14日,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楊淑慧。惡警給她帶戒具,雙手銬在床的一邊,雙腳銬在床邊,後背向下半懸空。加上惡警劉亞東等歹徒的威脅和恐嚇,她承受不住導致精神上出現異常,後來上樓後,惡警洪偉又把她銬了兩回,而且惡警還不時打罵,使其受到極大刺激,現精神不正常,神智不清醒。
案例14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王清榮、左秀雲等十幾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洪偉(中隊長)、張小丹(大隊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 佳木斯勞教所惡警下毒手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左秀雲、王清榮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惡警們用盡狠毒殘忍的方式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五書」。被迫害期間,法輪功學員左秀雲曾被送進醫院搶救。惡人洪偉及張小丹還揚言:死一個兩個法輪功不算什麼。法輪功學員闖靜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已臥床不起,肚子脹的很大,仍在流血。
案例15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孫淑傑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等
基本犯罪事實: 2002年,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孫淑傑。現已被迫害得昏迷不醒,奄奄一息。
案例16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安紅、門曉華、劉秀芳、黃金榮、李平、梁麗、馬麗佳、李秀榮、吳東升、安寶珍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用電棍電
詳細情況: 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2000年4月,惡警把法輪功學員門曉華弄到一樓,並把男隊的男惡警叫來,拳打腳踢,並用電棍慘無人道地電門曉華的脖子,脖子被電得一片黑紫,脖子上的肉發出燒焦的氣味。5月份,惡警把法輪功學員安紅從北樓弄到南樓,扣在床上9天,一動不能動。2001年8月,惡警瘋狂地打法輪功學員劉秀芳、黃金榮等人,並給加期3個月、2個月、1個月不等,每人罰款200元。將法輪功學員門曉華、李平、梁麗等5人弄到一樓扣了25天不能動。將法輪功學員宋會清和趙亞賢扣到一樓9天不能動,並給她倆加期2個月,還罰款。並對抗議非法關押而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馬麗佳、李秀榮、梁麗、吳東升、安寶珍等人,野蠻灌食。
案例17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李景峰、商錫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2002年,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李景峰、商錫平。並對法輪功學員李景峰施以酷刑,十二個晝夜沒讓合眼。法輪功學員商錫平等也被酷刑折磨得極為嚴重。
案例18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宮在利、宋林濤、李浩遠、姚中良、劉延常、程貴林、董少華、夏至良、李景峰、吳春龍、劉友、於畔友、陳貴林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劉洪光(隊長)、彭xx(追捕隊)、姚慶福(隊長)王長玉、葛宏伯、張振華、於大龍(管理科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 酷刑折磨, 電棍電擊, 手銬吊銬, 菸頭燙, 辱罵毆打, 坐老虎凳, 人格侮辱, 毒打, 關「小號」
詳細情況: 2001年6月的一天晚上10點多,惡警彭xx喝醉酒後,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宮在利、宋林濤、李浩遠。2001年7-8月,惡警們用手銬銬上,將四、五名法輪功學員吊在上鋪。2001年9月惡警姚慶福強迫法輪功學員姚中良坐在老虎凳上4天。在這期間的一天晚上5點鐘,惡警王長玉喝醉酒後,毆打姚中良3次(5--11點),在「二辦」姚中良被打得滿嘴吐血,吐了一地。2001年11--12月份劉洪光打過法輪功學員劉延常、程貴林多次,用拳猛擊面部。2001年11月末惡警體罰法輪功學員吳春龍坐「老虎凳」7天,並強行給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姚中良、夏至良、董少華、李景峰灌食。他們雙手被扣在床兩側,人只能坐著或躺著,雙腳被布帶固定。夏至良雙腳被手銬銬在床上一天。多個管教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的侮辱。12月姚慶福打法輪功學員李景峰一次,姚中良一次。2002年1月,惡警罰法輪功學員董少華坐老虎凳3次(每次7天,共21天,其中戴手銬7天)。劉延長坐老虎凳2次,劉友坐老虎凳2次。2002年1月1日,惡警張振華毆打法輪功學員夏至良,致使軟肋疼痛,腰痛多日直不起來。 2002年1月2日,王長玉打法輪功學員姚中良、於畔友、李景峰。李景峰腳踝被打得紅腫。2002年1月14日,夏至良家屬接見,被於大龍一頓毒打,並關「小號」5天,不給水喝、不給湯喝,每天兩頓飯,每頓一片薄乾糧,雙手被手銬扣上。被放回來時,夏至良臉色發青,嘴唇腫的很高。2002年2月2日,管教葛宏伯用菸頭燙李景峰的雙手掌心,多次辱罵法輪功學員。2002年2月11日(大年三十)晚上,法輪功學員陳貴林被扣在庫房裡,次日下午才被送到2班。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有明確的非法處罰規定,諸如:不接受洗腦者,每過一個月加期10天,煉功一次加期5天,背經文一次加期三天……
案例19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崔秀雲、馮桂芬、王晶波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2003年3月,佳木斯勞教所非法關押、野蠻摧殘法輪功學員崔秀雲、馮桂芬、王晶波。三名女老年法輪功學員受到嚴重迫害,身體出現危險狀況:馮桂芬於2003年3月22日突然全身抽搐、昏迷不醒;王晶波於2003年3月23日突發腦出血,生命垂危;崔秀雲於2003年3月24日半身癱瘓,意識模糊。
案例20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漫罵,體罰、毆打、在寒冷的零下20度左右的氣溫下往學員身上澆涼水
詳細情況: 2000年2月13日,佳木斯勞教所惡警將兩名法輪功學員脫光上衣,在院內進行謾罵,體罰、毆打。一大隊三中隊一名惡警在院內樓下辱罵毆打兩名赤身的法輪功學員,只見那兩名學員光著膀子低著90度的頭頂牆被毆打,邊打邊罵,嘴裡還說你煉不煉了,煉不煉了,因連打帶凍,學員渾身打顫、哆哆嗦嗦。惡警又往學員身上澆涼水,水順著他們的身子往下流,在那寒冷的零下20度左右的氣溫下,有的水都結冰了。
案例21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門曉華、喬玉香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田影、王xx(戒毒科主治醫生)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粗繩捆、手銬扣銬、野蠻灌食、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勒索錢財
詳細情況: 2002年5月13日至5月21日期間,佳木斯勞教所將法輪功學員門曉華、喬玉香以治病的名義送到佳木斯市精神病院進行殘酷迫害。當二人得知被送到精神病院後,絕食抗議。田影等三名惡警和戒毒科主治醫生王xx及幾名護士,便用兩個捆綁精神病人的粗繩,把兩位法輪功學員的手和腳全部捆住。第二天便用鹽加奶粉灌食,一次用最大的注射器注射8~10管,並且說如果不吃飯就一天灌兩次,灌了數次。還強行注射不明藥物。二人不配合,就用手銬扣在床上。惡警24小時監管,不許二人說話、不許煉功、不許背法、不許自由出入、不許家屬探視。後來二人家裡被勒索近千元錢,說是藥費。門曉華最後被迫害得渾身浮腫,血壓高達260;喬玉香被迫害得小腦萎縮,腦血管多處梗塞。十天後惡警又將她們押回勞教所繼續迫害。
案例22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李秀榮、王樹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祝鐵宏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非法瘋狂抓人
詳細情況: 2001年7月,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李秀榮。在關押的九個月中,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酷刑折磨李秀榮。李秀榮已生命垂危,才被送入醫院搶救。李秀榮從醫院走脫,勞教所對外封鎖消息,同時秘密追捕,並逼迫家人說出李秀榮曾與哪些法輪功學員接觸,然後瘋狂抓人。聽說法輪功學員王樹新認識李秀榮,便到王樹新家瘋狂砸門,最後撬門把王樹新抓走。
案例23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程秀春、李日秀、吳玉麗、孟慶敏、洪霞、張麗萍、付麗華、時秀珍、任淑賢、高慶華、王鶴、鄭洪年、許桂華、張岩、姚遠、宋修雲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徐恒基(科長)、於大龍(管理科惡警)、孫麗敏、張小丹(七中隊隊長)。鄭xx(隊長)、宮春波(嚴管隊隊長)、蔣佳南、周佳惠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拳打腳踢、電棍毒打、電棍電
詳細情況: 2000年4月,佳木斯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程秀春、李日秀、吳玉麗。惡人徐恒基對程秀春拳打腳踢,將她胸骨踢成骨折;惡警徐恒基打法輪功學員李日秀,電棍當場打壞;惡警徐恒基還用腳踢法輪功學員林秀茹,致使其當時發出慘叫。徐恒基打法輪功學員吳玉麗嘴巴,並罰坐地磚3個多小時,罰大家在地上坐一天。管理科惡警於大龍的拳頭雨點般朝法輪功學員孟慶敏頭部打來,孟慶敏當場被打昏死過去。送到醫院搶救,兩個多小時以後孟慶敏才甦醒過來。惡警用電棍將法輪功學員張麗萍臉部電無數次,滿臉起大泡。一頓飯的功夫惡警用電棍電任淑賢4次,打嘴巴,用手提兩腮,使肉離骨,半個多月後還疼腫。惡警孫麗敏拳打腳踢、電棍毒打法輪功學員時秀珍。惡警蔣佳南毒打法輪功學員高慶華,強行給洪霞連打九針。王鶴、鄭洪年被銬在床上半個月不讓動,大小便只好便在褲子裡。張麗平等4人被強行灌濃鹽水,王玉紅被綁在床上近半個月,手銬在床頭。張小丹打姚遠嘴巴十多個,還多次打其他學員。鄭xx打法輪功學員張岩大嘴巴。惡警周佳惠將許桂華綁在鐵椅子上一天。惡警周佳惠利用小賣店搜刮大量法輪功學員錢財,管理科惡警於大龍打法輪功學員的次數最多,揪頭、拳擊頭部,並且用老虎棒把雙鴨山一位法輪功學員宋修雲的胳膊打成骨折,因當時沒醫治,現已殘疾(骨頭彎曲)。法輪功學員付麗華也挨打多次。惡警宮春波幾乎天天打法輪功學員。
案例24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劉芳(化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非人折磨、拳打腳踢、拽掉頭髮、野蠻灌食、勒索錢財、強行注射不知名藥物、鼻飼時將管插入體內,將管長期留在體內、銬在床上最長時間達到一個多月之久、電擊手、脖子等
詳細情況: 1999年冬,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將劉芳秘密送往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佳木斯勞教所讓法輪功學員在凜冽的嚴冬裡一直在戶外洗漱,凍得手疼痛難忍。惡警給法輪功學員吃的是用雞飼料做的發糕,沒有菜,只有漂著可數的幾根蘿蔔絲的鹽水。後劉芳與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因爭取合法權益,被惡警拽掉頭髮;因絕食被野蠻灌食後嘔吐,而惡警讓法輪功學員一個挨一個,互相往後脖領子裡吐,不許吐地上。惡警還將絕食的學員長期綁在床上,只能在褲子裡拉屎撒尿;劉芳因拒絕參加強制勞動被數名惡警圍住拳打腳踢,並將頭髮拽掉。腰部受傷,疼痛數日。在被非法關押的兩年多時間裡,劉芳曾多次絕食,在絕食期間被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勒索了二千元左右。當時勞教所規定灌一瓶奶收20元;多次被強行注射不知名藥物;鼻飼時將管插入體內,將管長期留在體內,最長時間達5晝夜,痛苦異常。且還要收取「保留費」90元;被銬在床上最長時間達到一個多月之久;兩個男警電擊她的手、脖子致焦糊氣味,褲子被撕壞二處。
案例25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張小更、蘇月華、馬翠紅、馮桂芬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管理科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用警棒打、帶戒具並反扣在床上、坐冰冷的水泥地
詳細情況: 2002年10月佳木斯市勞教所管理科的惡警用警棒惡毒地打法輪功學員,把張小更、蘇月華、馬翠紅、馮桂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打得數天不能下地行走。惡警給法輪功學員帶上戒具並反扣在床上,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扣就是一週。
案例26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張普賀、劉俊華、杜文福、杜文吉、石夢昌、吳春龍、杜長吉、劉喜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徐興利(科長)、李xx(隊長)、李國軍(大隊長)、果xx(科長)、楊青、王鐵軍、郭振偉(大隊長)、國培光、劉xx、趙xx、楊久志(黑龍江省同江市勤得利農場書記)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拳打腳踢、用皮帶抽、電棍電擊、坐老虎椅等
詳細情況: 2000年元月的一天,在所謂的集訓大隊,惡人徐興利照法輪功學員張普賀的臉上、胸部狠狠的打了數次,緊接著惡人李xx將張普賀叫到管教室狠狠地打了幾個耳光子。李國軍、劉xx瘋狂地用皮帶抽。2000年2月份在一大隊一中隊惡人果xx往法輪功學員劉俊華臉上猛抽耳光,邊打邊罵。惡警楊青照張普賀臉上打了幾十個直拳。緊接著跑到一大隊食堂把那裡的法輪功學員杜文福、杜文吉又打了一頓。2000年3月惡警把張普賀、石夢昌、吳春龍、杜長吉、劉喜祥、劉俊華關押在正教室內,果xx、王鐵軍等用大皮腰帶掄開了打劉俊華,打的他嘴上鮮血直流。其餘五人都被拳打腳踢,王鐵軍又拿起電棍往張普賀的臉部頭部電擊。2000年5月端午節早上,惡警郭振偉打了張普賀一個耳光,後又糾集了國培光、劉xx、趙xx,不由分說把張普賀鎖在老虎椅子上就打,它們輪換著打,又用電棍電,直到張普賀頭上青一塊紫一塊,鼻子出了很多血,臉上打掉一塊肉。人已成了血葫蘆,看不清面部才罷手。張普賀在勞教所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後被它們給推了出來。回到家中時,原來身高1.76米、體重160斤的張普賀只剩下80斤了。最後只回家七天,張普賀就又被強行帶走了。
案例27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劉桂華、王俊華、付美琳、鄧春霞、葉秀華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惡人劉宏光(大隊長)、陳春梅(隊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辱罵毆打、野蠻灌食,長時間插在胃裡達70多小時、銬在木板床上、勒索錢財、坐「老虎凳」 等
詳細情況: 2000年8月,佳木斯市勞教所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劉桂華、王俊華、付美琳、鄧春霞等進行野蠻灌食,惡警把膠皮管通過鼻子,長時間插在法輪功學員胃裡達70多小時。在冰冷、潮濕的房子裡,它們把法輪功學員雙手、雙腳分別銬在木板床上,胸部也綁起來,大、小便就在床上。向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索要什麼「保留費」,灌一次濃鹽水要20元錢。家人探視一次50元,他們還以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為要挾,有的家屬已被勒索一萬多元人民幣。它們還強迫堅定的學員坐「老虎凳」、挨著一個患有梅毒的犯人。劉宏光毒打法輪功學員葉秀華,又將其關進小號,每天讓一個三期梅毒的犯人陳國紅不停地毒打她。陳春梅唆使陳國紅毒打法輪功學員。在長期的迫害下,葉秀華大腦受到嚴重的摧殘。它們怕出人命,說葉秀華瘋了,才放回家。2000年12月7日下午2點多鐘,劉宏光帶領另外四人到女子三大隊一樓右側女號,辱罵毆打學員,有兩名學員當場被打昏。
案例28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王玉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市勞教所女隊惡人、前進分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抓捕、非法扣押存款、非法勞教
詳細情況: 2002年12月9日,佳木斯市前進分局惡警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王玉紅,非法扣押存款13850元。佳木斯勞教所女隊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玉紅。2003年3月再次非法勞教王玉紅三年。
案例29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張立娥、羅桂華、楊麗娟、羅桂華、萬淑英、鄒繼芹、金秀鳳、馬翠紅、黃曉磊、蒲艷春、馮桂芬、蘇艷華、孫雪蓮、張桂珍、高艷波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勞教所祝鐵紅(教導員)、蔣佳男(隊長)、劉亞東、穆振娟、於文斌(副教導員)、張小丹(大隊長)、何強大(隊長)、林偉、高潔、劉亞東、蔣佳男、李秀錦等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毆打、扣銬、長時間不讓睡覺、「大背劍」酷刑
詳細情況: 2002年5月13日,佳木斯勞教所惡警祝鐵紅、蔣佳男、劉亞東、穆振娟、於文斌等毆打法輪功學員,並把法輪功學員張立娥、羅桂華、楊麗娟扣在地上、坐小凳,雙手反背在床邊十天十夜不讓睡覺。6月初張小丹等惡警對全體法輪功學員,不分老幼大打出手,還扣了法輪功學員羅桂華、萬淑英、鄒繼芹、金秀鳳七天七夜。法輪功學員馬翠紅被打昏過去兩次,雙腿至腰都是紫黑色,法輪功學員張立娥兩臀被打成紫黑色。九中隊法輪功學員黃曉磊、蒲艷春大喊「幹警不許打人」,何強動手打了蒲艷春,並把她倆扣了七天。2002年10月強制洗腦、體罰折磨開始了,惡警把法輪功學員馮桂芬、蘇艷華的腿打瘸了,惡警天天打蘇艷華的腿,惡警陳靜幹得最歡。惡警把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徐洪珍打了一頓不算,還把她弄到二樓扣了七天七夜。11月3日,惡警給一位鶴崗的法輪功學員上「大背劍」酷刑,銬了十多個小時,現在已經七個月了,左手仍不能動彈,已殘廢。11月5日,惡警林偉、高潔等給張立娥銬背銬,折磨得心臟痙攣、抽痛。第二天張小丹、高潔和一個男惡警,把張立娥扣在鐵床邊,姿勢叫「大背劍」,一個多小時,她就抽動得雙腿都折到床上,滿身都是口水,臉色鐵青。惡警們才把她放下來。惡警蔣佳男等拿著警棍毆打孫雪蓮、張立娥、張桂珍,還把高艷波扣了七天七夜。
案例30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趙秀雲、杜桂華、司尚雲、劉耀坤、謝子菊、李素梅、秋玉霞、孫紅、張小更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佳木斯勞教所 張曉丹、陳冬梅、孫立敏、洪偉、高傑、於文斌、洪偉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毆打、扣銬、長時間不讓睡覺、「大背劍」酷刑
詳細情況: 2003年3月27日,7名法輪功學員被鶴崗看守所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她們分別是趙秀雲、杜桂華、司尚雲、劉耀坤、謝子菊、李素梅、另外一人姓名不詳。惡警打暈李素梅,並反銬在床頭,把其頭塞進床空裡。法輪功學員秋玉霞被用手銬反銬,銬得雙手失去知覺,生活不能自理。惡警洪偉用警棍將法輪功學員孫紅胳膊打傷。6月初惡警洪偉幾天不讓法輪功學員張小更吃飯,銬張小更2個多小時,並將張小更的小腿打傷。
文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