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產品與舊勢力安排的經濟陷阱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7年07月19日】

最近明慧上關於融資方面的討論文章比較多,以前在師父的講法中對傳銷是明文禁止的。

在此我也從另外角度說說我個人對融資等金融方面投資的一點個人認識。

大魔頭在鎮壓伊始就提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作為大法弟子我們都明白它所採用的邪惡政策是宇宙中的邪惡生命控制著它們而制定出來的。十八年來,大陸大法弟子經歷了無數的苦難,有的甚至被迫害得流離失所、家破人亡。

有無數的大法弟子在經濟上也受到殘酷迫害,甚至連基本的生存問題都解決不了。那麼在這種嚴酷的情況下,有的同修靠打工為生,有的能夠否定邪惡的安排回到原單位繼續上班,有的就做一些社會上的正當職業,而有的就想用金融投資的方式解決自己的經濟上問題。但這樣一來,有時反倒陷入邪惡舊勢力的經濟陷阱之中。

金融投資和企業內部職工投資入股是完全不一樣的性質。金融投資一般是用自己的錢被中介利用,然後高利貸款給相關公司。自己的錢成了對方放高利貸的一部份。那自己也可以間接的算作放高利貸的人。這不是修煉人該做的事情。在師父講法中的一個問答中提到此事:

「弟子:《聖經》說,耶穌在教堂裡對放高利的人生氣,但法輪大法的要求是我們不能生氣,如果耶穌是佛,這如何理解?

師:《聖經》不是耶穌本人寫的,人對耶穌的行為表達上是絕對不準確的。對那些放高利的人態度生硬一點,這很可能。他是嫉惡的,他對幹壞事的人很嚴厲,但是他不會是真生氣。」(【注2】)

還有目前很多社會上形形色色的理財產品不是直接騙人就是官商勾結騙老百姓的錢。真的實實在在的正當理財產品很少見很少見。

很多理財融資產品都是一時間政府推薦,官媒做廣告,名人幫襯,投資人一旦相信,大筆資金投入之後,對方宣稱「資金鍊斷裂」,或者老闆跑路。即便是投資人上訪告狀,有的遭受打壓,有的監管部門把對方的詐騙行為定為「非法集資」,當定為「非法集資」,那就等於投資人也是非法集資人,權益就無從保障。

以上是從目前中國大陸的金融投資亂象上說,我們再從法上說說此事:

修煉人都明白:失和得之間的關係。當我們的錢被拿去對方承諾一年之內給幾倍甚至二十幾倍的利潤,這不是靠我們勞動所得,完全是投機行為。就算真的得到了,那錢我們也是不該拿的。

這個與賣產品或者技術不同,賣產品我一角錢的本錢,我賣一萬塊,只要貨真價實,能給對方帶來更大的收益那就沒問題。技術和效果是無價的。

還有即便是真的遇到了很可靠的公司的理財或者融資產品,我們投資一部份錢,此時我想千萬別有想從中賺多少的貪心,否則即便是很可靠的公司也會因為我們的貪心而被舊勢力鑽空子,讓其出現資金困難或者出現別的事情。最後讓我們的錢血本無歸。

從常理角度看,一般的騙子都是讓你得到一些小利,讓你不斷的往裡面投入,再投入,到一定程度,那面就「玩失蹤」了。加上中共政權在金融管理上的不作為或者某個投資項目就是屬於官商勾結合夥騙老百姓的。所以大法弟子千萬不要起貪心,否則就會陷入舊勢力所設的經濟圈套裡面。

有的大法弟子為了在經濟上走出被迫害的局面,投資幹些什麼,結果考察的時候,該項目還行,看著很有前景,可是當他真正的開始運作的時候,該行業馬上就不行了,所有投入的資金,不是損失了就是被套牢。有的與常人合作,開始說的都很好,結果後來一涉及利益就會出現很多糾紛,弄得同修很苦惱。

我想要想破除邪惡在經濟方面的干擾首先就是要擺正基點:我們不是要在人間怎樣活得舒服,我們的一切都是為證實法救人而存在的。先把自己對人間的名利情等等執著捨盡,再否定邪惡才能達到真正否定的程度。否則都是為了滿足在人間的名利情而找藉口騙自己而已。

修煉人不會把在人間的得失本身看重,我們考慮一切問題的出發點是為了怎樣更好的完成我們證實法和救人的歷史使命。在走這條路的過程中,我們怎麼選怎麼做,那就看我們對大法的理解和自身的狀態了。

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怕錢多,只要我們不執著於錢,而且把錢都能用在證實法和救人上,那是越多越好。但來路一定要正當。

個人體會,僅供參考。

註:
【1】    引自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
【2】    引自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 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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