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0年03月24日】
明慧網近日報導,海南省檢察院檢察長路志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期間,任職陝西省司法廳廳長兼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配合中共與江氏集團的迫害政策,指揮、命令、策劃污衊法輪功,屢屢在陝西省監獄系統中殘酷迫害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包括:從關嚴管隊、體罰、曝曬、戒具、拳腳、背銬、約束服、面壁罰站、電棍、毒打、灌食、注射不明藥物等精神與肉體雙重摧殘,二十四小時洗腦、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讓家屬接見等迫害。
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之陰毒、流氓,是一個臭名昭著的罪惡之地。獄警們在信息封鎖的掩蓋下,公然做出嚴重違反法律、滅絕人性的罪惡勾當。二零零九年四月,法輪功學員羅長雲被非法判刑五年,在該監獄遭受瘋狂的折磨。魏塵等警察指使140多斤重的惡人鄧穎用雙腳猛踩羅長雲的膝蓋,致使她雙腿嚴重受傷,行走艱難,一年多無法恢復,被迫害得血壓升至240仍不住手。在七、八月最熱的天氣時關禁閉,羅長雲長期被手銬銬住雙手,致使皮肉潰爛。
司法人員古稱法曹,職掌律法,據以衡斷是非曲直,世人多以「明鏡高懸」期許之。身在公門好修行,這份工作也有積累陰騭、培植福德的便利條件,端視當事人的心念是正或邪,所謂「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古籍《稽神錄》的一篇記載,發人深省。
廬陵有個法曹吏,曾揭發一位僧人,歪曲事實導致他死,備齊了案捲去州府上報。某日,他的妻子女兒在家中。忽然有兩個身穿青衣的兵手裡拿著文書從廚房裡出來,大聲對他的妻子說:「告訴你丈夫,不要冤屈殺僧。」妻女都嚇出一身冷汗。吏回來聽妻子陳述後非常害怕,想要第二天偷回案卷,但已經來不及了,最終還是殺了僧人。後來吏千方百計設祭壇祈禱懺悔,一個月後還是死了。事例印證了古籍《太上感應篇》所說:「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六一零辦公室」非法指揮全國公檢法各級人員實施迫害。檢察院、法院與政法委、公安同流合污,助紂為虐,非法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至少有四千三百多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造成無數的人間悲劇。
二十年來,中共違法弄權,利用法律,羅織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恣意關押與判刑,惡行昭彰。即使近年頻頻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與「打黑除惡」為幌子,仍繼續執行江氏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
據不完全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中共至少冤判78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851場,非法抓捕435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1137人,警察對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現金4037830元。另依據「二零一八年明慧網報導五百多人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數據統計,其中檢察院、法院、監獄系統遭惡報93人。分析遭惡報形式:死亡15人、被查處68人、重病4人、自殺1人、精神折磨5人。
中共法院系統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橫遭惡報的案例,更是數不勝數。包括被雷劈死、心梗猝死、重病離世、車禍喪生、摔跌死亡、暴斃、自殺、被槍殺等,或半身不遂,或被判刑、撤職(參見《迫害法輪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連續報導)等,更有作惡殃及家屬者,報應之慘烈,讓人不寒而慄。
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副院長、二級高級法官段治安,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遭惡報病亡,年56歲。自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今,段治安是該區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其惡行在明慧網多次曝光。段治安不執行法律,而是執行江氏集團的迫害指令,蓄意陷害法輪功學員,造成許多冤假錯案、非法判刑,更在網上捏造謊言,醜化法輪功和學員。段某嚴重違反法律,無怪乎天理不容。
隨著法輪功學員鍥而不捨的講真相中,大量海內外民眾已經覺醒,也有很多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後不願再參與迫害,各地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據大陸消息披露,中共一些官員早已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是被迫執行「六一零辦公室」的迫害命令。目前各地眾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種理由,推脫對法輪功學員的舉報並抵制迫害。
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鐵律,只論來早與來遲。中共殘酷迫害修煉佛法的法輪功學員,惡貫滿盈,罄竹難書。蒼天為鑑,惡徒難逃。無論罪魁禍首或幫凶從犯,都躲不過人間法律的究責與天理的終極懲治。
古德云:「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公檢法司各級人員,應以段治安為炯戒,儘速幡然悔悟、停止迫害,與紅魔劃清界線,儘早聲明退黨,才能彌補罪惡、自保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