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不能代表中國人民的N條理由(之十): 流氓成性,中共豈能代表中國人民

袁斌


【正見網2020年11月23日】

毫無道德底線,無視和踐踏一切公認的道德準則,唯己是從,隨心所欲,恣意妄為,是古今中外一切流氓的共同本質和特點,而中共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黨流氓」。從成立之日起到今天,為了奪取和鞏固政權,它什麼壞事都幹得出來,什麼壞事都敢幹,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毫無道德廉恥可言。

殺人如麻與撒謊愚民無疑是中共流氓本性和流氓行徑的兩大集中體現,但中共的流氓本性和流氓行徑卻絕不僅限於此,而是體現在方方面面。以下論及的只是其中有限的幾個方面。

(l )耍兩面派,表面上說一套,背地裡做的又是另一套

中共深知自己所做的許多惡行見不得陽光,一旦在民眾和國際社會面前暴光勢必威脅到自己的統治,於是大耍兩面派,表面上說一套,背地裡做的又是另一套,試圖以此來欺騙民眾,掩蓋真相。它們在信仰自由問題上的兩副嘴臉就是一個突出的典型。

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莊嚴地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條文對宗教信仰自由作了明確規定,嚴禁歧視信教公民。

無論是按照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中共憲法,還是依據中國政府簽署的聯合國有關公約,中國公民都應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中國政府都應充分的保障公民的這一基本權利。面對世界輿論,歷年來中共也都是這麼信誓旦旦的宣稱的。

但事實卻與此完全相反。在大陸,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其實只是一張從未兌現過也不可能兌現的空頭支票;公民的信仰自由不但從來都沒有得到過充分的保障,而且一直在被踐踏和扼殺。而踐踏和扼殺公民信仰自由的儈子手不是別人,正是經常把保障信仰自由掛在嘴邊的中共。他們在這方面犯下的罪行,完全稱得上是血債纍纍、罄竹難書!

以傳統宗教為例,在中共的強權高壓下,傳統宗教自1949年之後在大陸就分成了截然不同的兩支,即「御用宗教」和「地下宗教」。前者雖然是合法的,但卻是被中共直接操控和全盤改造過的,有宗教之名而無宗教之實,有的甚至就是神學化了的變相的共產主義;後者雖然延續了宗教的傳統,但卻是被政府禁止的,當然也就是非法的。作為一個中國公民,你想信教嗎?可以,不管是佛教、道教還是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蘭教或其他的宗教,任由你選,但不管你選誰,最終都只能是中共認可的御用宗教,而不能是被官方禁止的地下宗教。說到底,真正意義上的宗教不准你信,准你信的卻都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宗教。

「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中共在種種問題上的這種兩面派手法充分暴露了它的流氓嘴臉。

(2) 立場多變,反覆無常

在2004年美國總統大選電視辯論的時候,其中一位候選人說,人可以經常改變他對某些問題的看法,但不能總是轉變他看問題的原則,否則這個人便不是一個可以信賴的人。而中共恰是這樣一個典型。建黨八十年來的十六次中共全國代表大會,竟對其黨章修改了十六次,而奪取政權之後的五十年,對中國憲法大改了五次。同一個黨,在不同時期,對許多原則問題的態度竟截然相反,南轅北轍,如此毫無立場,變化無常,讓人不能不為之瞠目結舌!

比如,共產黨的宗旨是消滅私有制,建立社會主義,最終實現共產主義,正因為如此,中共成立之後不久,就在農村進行所謂的「打土豪分田地」,剝奪地主的私有財產,建制後又在全國範圍內相繼進行了土改、對民族資產階級的所謂「社會主義改造」和農業合作化,徹底消滅了私有制,但文革之後,為了消除自身的生存危機,昔日與私有制勢不兩立的中共卻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將當年被它們一手消滅的私有制重新又復活了過來,最近一次修憲時還將保護私有制寫進了憲法。

在中共發跡和維持政權的歷史上,像上面這種昨天堅持的原則今天放棄,而明天又再改變的事情比比皆是。因為共產黨毫無道義原則可言,從來都不在乎改換口號和招牌,這一切在它們看來都是手段,只要有利於自我的生存這個大目標,它們什麼都可以干。所以,如果有一天中共忽然搞起了民主,開始開放宗教自由,一夜之間拋棄江澤民,平反法輪功,也沒什麼可奇怪的。但無論中共如何改變,惟有一樣東西是始終不變的,那就是奪取和維持政權,以及享受社會權力的絕對壟斷。其實之所以變來變去,無非是為了更好的達到這一目地罷了。換句話說,今天這個手段有利於達到自己的目地,就採用這個手段,明天那個手段有利於達到自己的目地,就採用那個手段,哪個手段有利於達到自己的目地,就採用哪個手段,毫無定規可言,這一點也充分顯示了中共的流氓本性和流氓嘴臉。

(3) 口是心非,言行不一

中共領導人開口便是道德說教,它們要求老百姓大公無私,從小培養「共產主義道德品質」,要求普通黨員「為人民服務」,但自己私下的所作所為卻與此背道而弛。毛澤東縱情聲色,鄧小平庇護兒子搞「官倒」,江澤民淫亂,為子女親屬謀私利,皆乃當今中國路人皆知之事。

君不見,在中國官場的政治鬥爭中因腐敗落馬的高官們,白天在大會上還在大講特講「廉潔奉公」,晚上就去「貪污受賄,聲色犬馬」。原雲南省長李嘉廷、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等等這些「人民公僕」們個個如此。如果大家去查一查他們的講話,無一不是在貪污受賄的同時,還反覆在各種各樣的報告中要求大家「廉潔從政,加大反腐敗力度」。

如今,連中共自己也知道社會主義是假的,已經破產。但儘管它自己都不信這套東西,卻還要強制人民信,不信還不行,不信就要鎮壓。最荒謬無恥的是,黨還把它的這種欺騙理論寫進了憲法,作為立國大綱。

(4) 為了目地,不計手段

古人曰「盜亦有道」,意思就是說,即使是強盜,有些事也是不齒於做的,因為強盜也有強盜的規矩,不會胡來。但中共卻是罕見的無道之盜,為了達到自己的目地,它什麼卑鄙的手段都使得出來,什麼壞事都幹得出來,而且還表現得冠冕堂皇理直氣壯,沒有任何道德上的顧忌。

例如,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徹底放棄自己的信仰,中共使出了人們難以想像的各種邪惡手段。在嚴刑拷打等的殘酷折磨下,有些學員違心的表示「不煉了」。但獄警仍不放他們過關,仍在精神上進一步迫害他們。怎麼迫害?不是說你只要講了「不煉了」就行了,還得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五書。寫一遍還不行,得不斷寫,直到它們滿意為止。最後,還要由所謂的上級機關來驗收。為了將這部分學員的精神徹底摧毀,它們強迫每個人在李洪志先生的畫像上打叉、吐唾沫。如果你把叉打在畫像的邊上,吐沫吐在畫像的邊上,那就說明你是「假轉化」,就得「回爐」,繼續受迫害。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八十多年來,中共的流氓本性始終未變。如果說以前的中共是穿中山裝的流氓,那麼今天的中共則變成了改穿西裝的流氓,經管行頭在「與時俱進」,包裝顯得新潮了,流氓的本性仍然是一以貫之的。如果說有什麼變化的話,那也只是變得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騙性了,變得更可恥更沒有人性了。

試想,如此流氓成性的中共豈能代表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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