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1月30日】
聽說中共把判定法輪功是否有罪的權力,從中央一級司法機構下放到涉及法輪功的各地方司法機構,這對於各地方司法官員和職員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權力下放,這件事的本身就等於中共變相地承認了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是錯的,因為以中共的一貫作風,如果一件事是對的,有利可圖,那麼中共就會一直死死地抓在自己的手裡,絕不會讓肥水流入外人田的。
其實在迫害法輪功的初期,有很多親身經歷過「文化大革命」,又了解「文化大革命」內情的人就斷言:這是文革再現。所以一些明智的人從一開始就選擇了消極對待或隱身退出。而且迫害法輪功與文化大革命不同的一點是,中共迫害法輪功,迫害的是一群信佛而又一心只想提高自己道德修養的人。信佛就由佛來管,所以從本質上來說修煉「法輪功」的人是不歸中共管的,換句話說,迫害法輪功等於是對佛犯罪。
人迫害人,人與人是平等的,今天你迫害我,明天我迫害你,可以互相輪換,但是人對佛犯了罪結果會怎樣呢?人不可能與佛調換位置吧,所以人就會一直遭罪,永永遠遠地遭罪,來償還那個對佛犯罪的罪業。
大法師父二零零二年在《洪吟二》<入無生之門>裡講:「騎虎難下虎 人要與神賭 惡者事干絕 堵死自生路」,中共目前就處在這樣的一個境地當中。
從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至今,中共對法輪功幹了無數惡事、醜事、敗事,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打倒,反而在全世界洪傳得更廣泛、更深入,到如今全球「打倒中共, END CCP」 的呼聲喊得震天響,中共無處可逃。而且人可欺天不可欺,人不治天治,直衝邪黨而來的瘟疫以及中共官員每天惡報事件的大量湧現也讓那些中共黨徒們膽戰心驚。
一些黨國大員,極具影響力的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比如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之流,他們的惡行、惡性在媒體上廣泛傳播,廣為人知,人們從中可以普遍認識到善惡有報的天理,還有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小角色,他們的惡報只有他們身邊的人才知道,而且其中的因緣關係想必只有他自己內心才最清楚。
本地就有這樣一個人,年輕時曾當過外貿公司的領導。一天鍛鍊後,幾個老友一起坐在公園的涼亭裡閒談,這個人對大家說,他曾患腦溢血在醫院昏迷了兩天被搶救過來了,之後無論春夏秋冬、颳風下雨他都堅持每天繞著小公園走兩週,起初幾乎就是爬行,其中的辛苦和辛酸自不必說,兩年多了他不但還活著而且還能夠一步一步連續地走一小段了。老友們都對他投來欽佩的目光,說:「你真行,有毅力。」
說話間,不知不覺有人就提到了法輪功以及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這個人自豪地說:「那時候,我是經理,就曾經看管過我們單位的十幾個法輪功(學員)——」他的話到這兒戛然而止,似乎明白了什麼,整個人突然變得非常激動,「霍」地站起來,憤怒地捶打著自己的雙腿,不停地重複著「我這不是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了嗎?我這不是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了嗎?!」大家一臉訝異地看著他,見他情緒失控,聊不下去了,就紛紛搖著頭離開了。
面對這樣的境況,中共這個惡黨邪靈已經控制不了那些有機會翻牆,了解法輪功真相和國際形勢的高層官員,因此它轉而直接控制那些習慣於聽從上級指示的中下級官員,那麼對於中下級官員來說,如果說以前迫害法輪功還有上級強制因素的話,那麼現在再迫害法輪功就要自己負全責了,這也是共產邪靈垂死掙扎的表現,它想竭力拉攏一些人與它同歸於盡。
但是幾年前,公務員在上崗前就由之前的宣誓效忠邪黨改為向《憲法》宣誓,誓言要忠於法律,所以從那時起,所有公務員在工作中不再歸中共管,而只是受法律約束、對法律負責。我們換個角度思考,這不正是創世主反過來利用這一切,為公務員們安排好的退路嗎?也就是說,公務員在工作中有權利、也有責任按照法律去辦事,如果不合法,公務員有權利向中共說:「不!」而中共迫害法輪功這麼多年以來,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那麼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共辦案的權利下放不正是各地公務員,包括各級司法辦案人員,自我選擇、自我救贖的機會來了嗎?
實踐中,也真有這樣了悟真諦的官員把握住了這個機會,當中共上級官員授意他迫害法輪功的時候,他鏗鏘有力地回應:「法輪功要讓我來判就是無罪,誰說有罪,誰去判。」 而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對中共絕對沒有信心的高級官員,誰又願意去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替罪羊呢?所以最後就不了了之。
這樣,那名官員既沒有得罪上司,又保全了自己,可以說,他為還有良知的司法辦案人員在處理法輪功的案件上樹立了一個典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