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6月21日】
每天都有被邪惡迫害的消息,有的同修不重視法律的學習,認為法律不是大法,學法律是浪費學法時間,得不償失。其實不然,邪惡在濫用法律迫害大法弟子,我們應該學會用法律應對邪惡的迫害,指出邪惡的違法,使邪惡迫害不了,這不是最好的嗎?
現在有同修已經闖出了一條運用法律使邪惡的迫害企圖化為烏有的道路,我們為甚麼不重視起來呢?但在邪惡的訊問時,為了不落入陷阱,圈套,絕不能一問一答,絕不能對邪惡顯示自己做了什麼。就是回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或者講真相,最後簽上名字。
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 (《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這是最好的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這樣就會使邪惡的迫害終止。下面根據《公義論壇》上的內容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首先跟邪惡要迫害的法律:
大法弟子:你這次詢問提審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邪惡: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法規實施
大法弟子:
一、跟邪惡要打壓的法律:
第一,請你出示國家定性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文本。
第二,請你出示國家持有發放法輪功書籍及出版物是違法的法律依據文本。
第三,國家執行打壓任務的紅頭文件。
(對方當然是出示不了的)
所以以下所有問的問題全部回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本次詢問沒有法律依據,本次訊問違法!簽名同樣。只要筆錄全部是這樣,下一步迫害無法進行,這個非常關鍵。講2011年新聞出版署50號文件,其中99條,100條取消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也就是現在法輪功所有出版物都是合法的。講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頒布了公通字39號文件14種邪教裡,沒有法輪功,文革的前車之鑑等等,如意發揮。同時,我也告訴他們,我們所有的私人物品,與刑法三百條沒有任何關聯性,所以我不會回答你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二、在無法律支持的情況下,如果邪惡厚顏無恥的繼續訊問,就讓邪惡寫上:訊問違法,違背《立法法》5條,《憲法。第五條:一切法規、行政法規、地方行政法律必須與《憲法》一致,否則違法無效,違背《憲法》35條,公民有出版、結社、遊行的權利,36條,公民有信仰自由權利,《刑法》243條,贓陷栽害,目地使人受到刑事迫害,《245》非法侵入民宅,非法搜查,151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因為你有權讓它們寫什麼,他不寫就是違法,在最後簽名時註明邪惡不給寫對你有利的東西。
一般情況下就是回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因為邪惡的開頭都是「利用會道門,X教迫害法律實施」(共產黨是真正的大邪教),這是個無法無天的荒謬命題,因此,我們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回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
三、讓邪惡寫上對你的刑訊逼供的過程,如打人、摔倒、碰傷、坐鐵椅子、帶手銬的緊等,無證搜查,搜查的大法東西沒有列清單,沒有簽字,一定讓邪惡寫進筆錄裡(這樣會使邪惡不敢往檢察院構陷你,因為邪惡也怕檢察院因為刑訊逼供,無證搜查找它的事,處分他,因為派出所是半年或一年要對他們的工作有個評估,總結,根據情況會給予處分、降級、批評等),不寫,最後簽名時一定要註明:邪惡不想給寫對自己有利的證詞。
四、講真相,如自己有什麼病好了,怎樣做好人的,怎樣忍受不公待遇不動心的,怎樣幫人,怎樣孝敬父母、公婆,講文化大革命後公安局長劉傳新的自殺下場,798個警察,17個軍官幹部被拉到雲南偏僻地方被槍斃,只給家人一個「因公殉職」的通知,講中國歷史上「三武一宗」滅佛遭報的事。
北魏太武帝拓跋燾:滅佛後六年(452年)被宦官宗愛弒殺,年45歲,其大臣崔浩力挺滅佛,也被誅殺遭報 。
北周武帝宇文邕:滅佛後四年(578年)病逝征突厥途中,年36歲,其子荒淫繼位,次年北周即被楊堅篡建隋朝。
唐武宗李炎:滅佛次年(846年)因服丹藥中毒暴亡,其實是滅佛遭報,年33歲。
後周世宗柴榮親自拿斧子砍佛像:滅佛後四年(959年)北伐途中病逝(癰疽)遭報,年39歲,趙匡胤次年陳橋兵變奪取後周政權,建立宋朝。
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大審判」的事例,12戰犯被判處絞刑,七人被判處徒刑,秘密警察(蓋世太保)背判為犯罪組織。江澤民利用共產黨、利用6•10 這個犯罪組織迫害法輪佛法,也註定沒有好下場,江澤民及其追隨的大量遭報的黨政軍公檢法的人都下了無間地獄,每秒都在遭受無間地獄之刑的巨大痛苦,還根據自己所知道的發揮。這樣會震懾邪惡,使他們不敢迫害大法弟子,這也是為了救他們。
五、簽名。很重要,最後在上述基礎上,一定簽名,記住仔細看筆錄,對你有利的東西必須讓邪惡寫進筆錄裡,沒寫的讓邪惡補上,不寫就註明不給寫。這樣邪惡就沒辦法繼續迫害。除了在筆錄裡讓邪惡寫上違法以外,在簽名處也必須寫上此訊問違法,違背《憲法》第5條,35條,36條。《立法法》第5條,《刑法》第243條,245條,251條。在此基礎上,邪惡就不敢往檢察院構陷你,即使構陷到檢察院也沒事,邪惡的迫害就會終止。
邪惡在濫用法律非法迫害大法弟子,我們應該拿起法律維權!法律也是為法而產生的,希望每個同修都重視起來,一旦被邪惡抓捕就知道怎麼用法律保護自己,一定在訊問這個點上,斬斷邪惡的迫害璉,使邪惡的迫害不能得逞,這是在大法上。「一個完全在法上的人誰也動不了」(《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千萬記住可別邪惡問什麼就回答什麼,那樣就落入了邪惡繼續迫害的圈套、陷阱,這是最不好的聽了「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沒有正念,沒有按師父的要求去做,師父和護法神就沒法保護。
個人理解,請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