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們遭受的不幸有根源

走正道


【正見網2026年06月26日】

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言俗涵義深,道出了人在世間得福報與遭受不幸的前因後果:行善積德,種下善因,收穫福報;縱惡行兇,種下惡因,時候一到,惡報加身。

法官是個很神聖的職業,懲惡揚善,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做的是積德的事,應該得到福報才對。但是中共的很多法官沒有得到應有的福報,卻遭受了很多不幸。

2010年,時任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法官的鄂安福,44歲,事業正處於上升期,卻在年末最後一天(12月31日)突發腦出血,被送進醫院急救室。2011年2月18日,鄂安福再次休克,搶救無效死亡。

2014年7月,鄂安福的昔日同事、原瀋陽市瀋北區法院副院長柳曄,突然暴病喪命,死時不到六十歲,還沒退休。柳曄此前身體一直很健康,辦案途中,走著走著突然就不行了,雖然及時送醫,但還是不治身亡。

2010年3月下旬,原康平縣法院庭長范斌因涉嫌收受黑社會組織賄賂,東窗事發,被刑事拘留,昔日法官轉眼成為階下囚。副院長陳景強也涉及此受賄案,恰巧在此時陳景強開車出了車禍住進醫院,並以住院為藉口躲過了受賄賂案的追究。此後陳景強煞費苦心打通關係,最終被判三緩三、開除公職。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景強躲過了人間法律的制裁,卻躲不了天理的懲罰。2014年8月15日早五點多,陳景強在去水庫釣魚的路上遭雷擊斃命。

2025年12月,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刑二庭庭長張巨濤被抓走,具體原因、罪名不詳。但是,無論張巨濤表面上因什麼被抓,坊間都說他是因為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惡報了。

2001年6月11日,河北省贊皇縣紀檢委常委滑海英,專職迫害法輪功,在城關鎮迫害死法輪功學員丁剛子。2002年2月10日,滑海英的長子,年僅十八周歲的滑恆,騎摩托車被莫名撞死。

2025年4月1日晚,原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院長、哈爾濱市司法局局長丁銳突發心梗暴斃,年僅41歲。

原海南省海口市法官陳援朝,是第一個對法輪功學員判刑的法官。2003年9月2日,在肺癌的折磨中死亡,時年51歲。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20多年裡,中共法官遭受各種報應的事例太多了。本是應該得到福報,安享晚年的法官,為甚麼到了中共體制裡,卻頻頻遭遇不幸呢?

因為中共的法官遵循的是「聽黨話,跟黨走」,能當上中共法官的都是中共黨員,他們聽從的是黨性,遵循的不是人性,更不是道義與良知。中共的法律只是一紙空文,是為了維護中共的暴政服務的。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中共自己公布的14種邪教裡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但是中共卻用「莫須有」的刑法300條枉判法輪功學員。誰按照中共的密令做了,是不是在助紂為虐?!是不是在做壞事?!這就種下了惡報的種子,前因,再有後邊的各種惡報就順理成章。

中共的法官們明知道法輪功好,知道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沒有違反法律,但還是昧著良知枉判法輪功學員。被鄂安福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其中第三小學的女體育老師王敏是他昔日的同事。

鄂安福的同事柳曄是瀋北區法院審判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在多次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中,柳曄是主要決策者,要判幾年,由他說了算。柳曄因賣力迫害法輪功,2007年曾獲所謂「維穩先進個人」稱號。2008年,柳曄的同事,原副院長張文製造了臭名昭著的「2008瀋北冤案」,將四名法輪功修煉者違法判重刑(最高達十一年)。不久,在2009年2月,張文突發腦部怪病,在去北京送醫途中死亡。

張文惡報身亡的信息被網際網路登載後,柳曄說:「張文太冤了。」言外之意,我柳曄才是冤判法輪功學員的決策者。網上又曝光了法官鄒東輝、鄂安福,柳曄又說:「遭報應鄒東輝、鄂安福算個啥,要說我嘛還差不多!」執迷不悟的柳曄最終暴病喪命。

原康平縣法院副院長陳景強和刑事庭庭長范斌(審判長)等人,於2010年2月10日誣判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七年、李曉平三年冤獄(王雪坤被判三緩五)。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范斌多次無理打斷律師的辯護,又對法輪功學員王金鳳幾次大喊大叫、威脅、恐嚇。

張巨濤任職期間,不遺餘力地為中共賣命瘋狂打壓法輪功,尤其近幾年,他持續不斷地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而且都是枉法重判重罰,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極大的苦難。張巨濤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時,態度十分惡劣、蠻橫,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根本不講半點法律,連最基本、最表面的法律程序都不顧。他從接手案件,到非法庭審、枉判,一路肆意妄為,剝奪當事人及家屬、律師的合法權利,無理刁難。在法庭上,他無理制止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根本不聆聽意見。經張巨濤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都被他判重刑、勒索高額罰金。

古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有報是天理。天理在衡量著人間的善惡是非,一點都錯不了。沒有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先,就沒有中共法官們後來的惡報。遵循天理做事才是正理。

有沒有堅持正義的法官?有。剛開始迫害法輪功的時候,有法官直接當庭宣判法輪功學員無罪,也有把法輪功學員辦成「取保候審」,也有拖著不判的。在他們自己的權限內善待法輪功學員。這就是在積德。

還有一些善待法輪功學員的事例:某地一公安局長讓安排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上級出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

某地一法官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叫逼迫他的上級和「六一零」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先簽字,他再判。結果,沒有一個敢簽字的。

某地一個「六一零」主任說:「我對法輪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又不幹壞事,總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參與迫害做壞事,平反那一天,我脫不了干係,自己犯罪不說,還連累我全家老少。」

某市有遠見的領導,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前有車,後有轍。善報惡報的例子,都擺在世人的面前。法輪功真相在大陸也是遍地開花。真相面前,如何選擇,就看世人如何做好這道選擇題了。

(事據明慧網文章《寫給遼寧省新民市法院領導及法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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