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5年09月25日】
我叫李偉勛,生長在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曾在瀋陽重型機械集團公司任職。自幼患有類風濕症、氣管炎、心臟病、腦供血不足等多種疾病,特別是我結婚生育後,病情更加嚴重,腰、胯、腕關節腫痛,睡覺翻身都要人幫助,三伏天不能開窗,不能睡涼蓆,還要蓋被子,藥物在我身上已不起作用。我孤助無望,苦苦掙扎,痛不欲生。
1996年春,我有幸喜得大法。法輪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神奇的功效,在我身上得到了驗證。修煉以後,我覺得氣血通暢,心的容量在增大,不知不覺中,身體康復,折磨了我三十多年的病痛消失殆盡。心態變得平和、安祥,我不再因生活瑣事而挑剔,不再因工作煩忙而不安,不再因名利得失而計較。我的家庭,婆媳間、姑嫂間、夫妻間和子女間,和諧而快樂,別有一番情趣。我為大法神奇超常的威力而震撼不已,迷朦中的我,苦苦尋求生命價值的我,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歸宿,生命回歸之路──修法輪大法,同化真、善、忍。
三次上訪的遭遇
當我沉浸在大法修煉的喜悅中,全家欲隨我步入修煉之路時,一場迫害法輪大法的浩劫開始了。
1999年7月20日清晨,我如往昔去家附近的公園煉功,煉功點氣氛異常,到處貼著不准煉法輪功的通知,警察強行關掉我們的錄音機,驅趕我們。
1999年7月21日,我與兩位同修結伴,依據憲法的規定,去遼寧省委上訪,要用我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親身體驗,向政府說明情況。來到省委時,門外馬路兩旁已有約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那裡,安靜的等待政府的接待。結果政府根本不理睬我們,接待我們的不是政府官員而是警察,他們驅逐我們,我們不走要向政府說明情況,警察就把我們分段隔開、包圍,連踢帶打地往警車裡拽。我見到一個女同修被拽著兩上肢,腳著地拖了20多米塞進警車,另一個男同修被四個警察按倒在地,一個拽著胳膊,一個踩著頭,另兩個在他的背、腰、腿部亂踢。我也被強行押進警車,送至瀋陽市中心露天體育場,在那裡曝曬了一天,沒吃沒喝,逐個登記單位和住址。我責問警察:為什麼這樣做,為什麼把我們當壞人,為什麼我們不能煉功,為什麼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連說句公道話都不行。一種被剝奪基本權力,被欺騙、被侮辱的感覺襲上心頭,淚水止不住流下來。
22日我再次上訪,得到的同樣是警察以武力將我送至市郊的蘇加屯區體育場,又是沒吃沒喝一天,傍晚被送至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訓話,告知不許因法輪功上訪,否則拘留。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有權向政府申訴」以及「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然而一夜之間,全國上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剝奪了上訪、申訴及在任何場合下煉功的權利、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權利。至此,國家的一切宣傳機構、新聞媒體,開始對法輪功,對我們師父大肆造謠、陷害、誹謗,肅殺恐怖壟罩中國大地。然而,作為法輪大法的受益者,我無法保持沉默。當時我心存一念,為證實大法而捨命不足惜。
99年8月27日,中央把法輪功定為x教,我決心進京上訪。10月11日我和妹妹共四人到了北京國家信訪局,還沒等我們走進信訪局大門,便被五、六個人包圍,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到底來幹啥的?我們說是來上訪的,他們便不由分說地把我們四人隔開推上車,拉到遼寧省駐北京辦事處地下室,原來那些人都是便衣公安,那裡已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他們讓我蹲著,不蹲就打,一大個子打手用裝有書的背包猛擊我的頭部,我被搜身,背兜被倒空,衛生紙卷都被拆散,他們的行徑如強盜一般。我和妹妹被銬著,妹妹因講真象而被踢倒在地,我被拽至一公安跟前,他翹著二郎腿,腳在我的臉前晃,口出髒話,對我謾罵。每天晚上他們吃喝完了,就拿我們尋開心,用各種方法折磨,背吊、蹲馬步等,男學員被打的更慘。有對新婚夫婦當惡警折磨丈夫時,把妻子叫去,讓她聽慘叫聲,還問妻子有何感受。
10月13日我和妹妹及40多名同修被押至瀋陽市大南收容站,已有40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此。我時常被提審,要求寫保證不進北京上訪,不然就判拘留,同時還利用親人家屬來動搖我。70多歲的老母親就被從200多裡遠的外市叫來勸我,看著年邁老淚縱橫的母親,我的心都碎了,我安慰老母、丈夫、哥哥,告訴家人我沒有錯,我所做的都是合法的,違法的是迫害善良的政治流氓獨裁者。在旁的管教氣急敗壞的說:你這人沒人心,無情無意,老太太這麼大歲數大老遠來看你,你還不聽勸,你真不是人。(這就是媒體誹謗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不講親情。江氏流氓集團的流氓手段卑鄙至極,謊言扭曲了人尚存的良知,致使被蒙蔽的人們對正邪、是非不分,而被利用、被拖向犯罪。)
10月24日,因我拒絕寫保證,被非法拘留7天,妹妹被非法拘至2000年1月。拘留期滿回家後,仍不放過我,單位黨、政、工、團負責人輪番做我的轉化工作;一姓高的片警和居委會治保主任第二天就到我家要我談認識寫保證,我告訴他們:以我四十多年的人生經歷和縱觀中國歷史,我修煉法輪功的選擇不是盲目的,也絕不會放棄。現在法輪功被冤,我按憲法賦予公民的上訪權依法上訪,沒有錯。信仰什麼、選擇什麼方式生活是天賦人權,我只想說句真話、公道話,你們卻把我當成犯人,我沒有違反法律,違法的是你們。他們無言以對,只好說:沒辦法,上指下派,也是為了飯碗。真可悲呀,我的心在流血。江xx的流氓獨裁統治,竟把是非不明的執法人員、當權者,推到苟且偷生、助紂為虐的罪惡深淵。
自從我進京上訪後,我的家庭便沒有安寧之日。單位裡我被開除黨籍、失去了工作、沒有了工資。被作為典型,象文化大革命一樣,在公司廣播站面向三萬多員工,批判了我一週,發紅頭文件到各部門、各分黨委、黨支部。我丈夫和我在同一公司,他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株連,經常被找去談話,讓他做我的思想轉化工作,在外他頂著壓力極力維護我,回到家裡強忍著痛苦,精神上的承受到了極限,他開始酗酒,沖我發火。街道、派出所經常派人到家裡騷擾,節假日、敏感日更無遺漏。婆婆被告知:你兒媳婦煉法輪功,你們就是反革命家屬。年邁的婆婆時常被嚇得尿褲。我們不得不將婆婆寄居她女兒家,我也被迫回娘家寄居。他們連孩子也不放過,到孩子讀書的學校去騷擾,孩子在學校裡被監視,幾年來在電話裡都不能叫我一聲媽媽。就這樣,好端端的一個家庭被拆散了。
2000年6月末,為了照顧孩子高考我再一次回家,派出所片警、街道治保主任隨即到我家。他們提出一個問題說:我們知道你很善良,街道、鄰居、單位都說你是好人,賢妻良母。但在這種形勢下,你就別死心眼了,對上邊的要求你就應付一下,說不煉了,寫個文字材料交差,在家偷偷煉還不行嗎?我說:不行。我們是按「真善忍」標準修煉的,我要這樣就是說假話、違心話,在我這裡就沒按大法去修,在你那裡我就是在欺騙你,那麼有誰願意被欺騙呢?他們無話可說。便告訴我說:你去和所長談談,不然無法交差。我說孩子在考試,需要照料沒時間。他說考完再去吧!但我知道若去了就回不來了,我不能按他們的要求去做。2001年7‧20前,610、街道、公安局聯合通知我單位,要抓我去轉化班。就這樣我被迫流離失所。
做真象資料被逮捕、遭迫害
眼看上訪無門,天安門自焚、自殺、殺人等一連串栽贓案,鋪天蓋地的謊言蒙蔽了善良的百姓,我和同修決定要向同胞們講清真象。我們湊錢買複印機,複印了大量真象資料到處去派送。2002年1月13日,我們的資料點被暴露了,我與同修張麗娟、張美娟、陳秀范、曲德仁被抓至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凌空派出所,四天四夜不許睡覺,審問資料來源和相關人員。為抗議迫害,我開始絕食,拒絕回答審問。警察用書捲成軸打我的頭、臉;將我背銬在椅子上,提起銬著的雙臂向上拉,手銬卡在肉裡,滲出了血;用皮鞋跟踩我的腳趾來回擰、踢我的腳踝關節、小腿骨;用一寸粗的鐵管打我的小腿骨,我咬緊牙關,挺著就是不說。
第二天他們換兩個打手,說不打我但折磨我,他們讓我蹲下,我不服從,就用雙手掐住我的肩膀、脖子,往下按我。看我還不蹲,一個揪住我的衣領往下拉,一個在後面踹我的小腿,見我不蹲,其中一個一米八的大個子打手,用胳膊肘猛擊我的脊椎和頸椎。當時我感到整個胸腔都被震開了,隨著一次又一次猛擊,我的頭「嗡」的一下,隨即栽倒在地。接著他們硬拽著我的衣領拖著我,逼我做蹲的姿勢,我已無力站起,雙腿麻木失去知覺,癱倒在地上。
根據江xx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中國公安、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根本置國家法律於不顧。第三天,他們又換了兩名公安局的打手,一見我就說:「宗恆傑是我打死的。」另一個補充說:「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宗恆傑是和我同住一區的法輪功學員,2001年被迫害致死,公安對外誣陷他是自殺。打死宗恆傑的打手粗暴兇狠地將我拽到他跟前,左右開弓打我耳光。面對殺人兇手,我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內心格外平靜。我靜靜的看著他,空氣凝固了,極靜,兇手的手停在半空中。與我一起被抓的張麗娟,遭到更殘酷的迫害,惡警將塑料膜貼在她臉上,使她窒息後再揭開再貼,用鐵棍壓她的雙腿,兩邊站上人,致使她的右小腿不能行動,還將冷水從頭部澆下來,濕透全身,而後給她帶上摩托車帽,點燃兩支煙,順著帽口處熏至噁心嘔吐,然後關進一堆放雜物的屋裡,使她在寒冷的臘月裡凍的直哆嗦。看到她拖著受傷的腿,臉部青腫、眼眶發黑的樣子,慘不忍睹。
2002年1月18日,我被拘留在瀋陽市看守所,凌空派出所與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聯合將我們的案例遞交區檢查院,我向檢察院申訴,但無濟於事。2月9日他們下發逮捕通知,我拒絕簽字,檢察官說:「不簽字也判你。」因身心受到極大傷害,2002年2月17日,我的腰部行動不便至兩上肢不能動彈,渾身長滿不知名的疙瘩,刺癢鑽心,生活不能自理。由於得不到及時的治療,至3月7日發展到雙腿不能動,四肢腫脹完全失去了行動能力,才被抬至大北監獄管理醫院。16日身體繼續惡化,牙關發緊不能說話,無法進食,陷於昏迷狀態,醫院不得不下病危通知。為推脫責任,瀋陽市610才批准保外就醫,並指令派出所、居委會、原單位,分別派人24小時視線下監視。開始,他們要求在我的臥室監控我,對這種嚴重侵犯個人隱私和自由的無理要求,遭到我先生的堅決反對,於是他們又要求住進我家隔壁西套房,為方便監視,竟然要將我家房門卸掉,真是惡行昭彰。
至4月19日近20天的輪流監視後,他們漸漸放鬆了,在親屬的幫助下,我趁機脫離魔掌。但我的家人卻遭到牽連,無端受害。當天我的嫂子被抓到派出所審問,胳膊被街道辦事處主任打傷,到晚上才把人要回來。而後他們追查至娘家、哥哥家、姊姊家、丈夫妹妹家,所有的親戚都搜查到,並派6人進駐娘家所在地,將娘家及哥哥家監控起來。2002年10月,哥哥、大妹、及嫂子的姊姊、姐夫同時被抓,他們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只因為幫助了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哥哥被判8年刑期。嫂子的姊姊、姐夫被罰2萬人民幣。
現在我流離失所在外,有家歸不得。而瀋陽市法院在我缺席的情況下,非法判我16年刑期。
我的親身經歷及所見,只是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所受迫害的點滴而已。千千萬萬個法輪功修煉者的遭遇何止如此,又何止我一家呢。江xx為了一己之私慾,對天賦人權的踐踏,對正義良知的摧殘,對信仰群體的泯滅,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暴露得淋漓盡致。在這場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中,有的身體致殘、有的精神失常、有的失去生命;他們的親人也同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迫害。我以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名義、以及成千上萬無辜受害者的名義,起訴製造這場踐踏人權、滅絕人性的罪魁禍首江xx及其幫凶,控告其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呼籲國際社會、司法機構、善良的人們秉持正義,將其送上審判台!
中國法輪功修煉者 李偉勛
200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