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人傳說

高仁


【正見網2006年06月01日】

(一)

1958年至1962年到底餓死了多少人?至今未有定論。直到現在,這個數字仍然是個禁區。一九九三年,上海大學的一學者想清理那筆糊塗帳。在以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人口統計數字為依據,對餓死的人數作了深入探討後,他得出結論:「僅僅中國農村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就可能達四千零四十萬。」

但根據過來人描述,當時平原地區由於可食的草根樹皮稀少,餓死者可能有50─60%左右,山區因有草樹等物充飢,餓死者相對要少,到了後來,可食的草樹也即將面臨絕跡,所以山區人最餓的時期反在62年後,餓死人的情形在一直持續了很多年,大約死了30─40%。

按照當時大約六億人口依此推算,餓死者可能至少得上億。

(二)

少數民族地區因為偏遠,或說「政策」較寬鬆,允許私人墾地種糧,甚至還有積余,在62年後,「接濟」了不少周邊的漢族人,條件是漢族人為其打工。我爺爺餓死之後,全靠我叔替少數民族的一家人放牛換糧食,父輩們才得以倖存。

人餓急了,可以產生多麼可怕的想法和行為?有一家已餓的只剩下爺孫倆,眼看草根樹皮殆盡,爺爺就打起了吃孫子的注意,但嫌孫子太瘦弱無肉,就自己忍飢挨餓,把草樹節省來餵孫子。孫子看見爺爺都捨不得吃卻給自己吃,自己也捨不得吃,每次都悄悄的又節約下來盛回爺爺的碗裡。但後來,草根樹皮也被人們吃光了時候,孫子就成了爺爺的腹中餐。後來,事情敗露,爺爺被槍斃了。

很明顯,我說這個故事的目地不是為了宣揚什麼蒼天有眼,更不是為了宣傳中共的法律公正嚴明。

當這個故事衝擊我的耳膜的時候,我的鼻子有些無法讓我的思緒保持鎮定,這個悲劇背後到底還有些什麼需要我解釋?

(三)

在1950年以前,我爺爺有很多的,很多的意思是如果爺爺要步行把自家的地看完,吃過早飯後,逛一趟回來,就是中飯了。

某一天,一個過路的術士朝我的奶奶討水喝,我奶奶看他很餓,就留他吃了一頓中飯。飯後,術士把爺爺叫在一邊,說:我付不起飯錢,我只有一句話,如果您想將來兒孫平安,必須把家財散盡,但你…… 我爺爺從此豪賭,當家財散盡只有一間草棚的時候,xx黨來到,爺爺被評為貧農。爺爺這才明白那位術士的話,好險,如果還有那麼多地,一家人遭槍斃都綽綽有餘,兒孫焉有平安?不久,爺爺就餓死了,死於所謂的「災年」。

假如我說,如果叫你散盡家財,能保將來平安,你能不能做到?也許不能。

假如我說,如果我叫你把曾加入過的黨啊、團啊、隊啊,退了,你只需向空中說一聲「是」或點一下頭;你能不能做到?應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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