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正見網2006年12月31日】
時 間 | 事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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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3日 | 明慧網報導,2000年8月在北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寄出申訴狀,控訴江澤民、羅幹、曾慶紅非法取締和鎮壓法輪功的兩名原告之一北京居民王傑已於2001年被迫害致死,另一原告香港居民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後一直關押在天津茶淀監獄。 |
2005年1月8日 | 來自台灣各地及海外的近4000名法輪功學員在台北中正紀念堂串成六公裡長的“正義長城”人鏈,呼籲早日結束迫害。 |
2005年1月9日 | 2005年台灣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來自台灣、北美、日本、馬來西亞等地的六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1月10日 | 明慧網公布,自2001年至2005年1月7日,已有超過164,700人在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聲明在高壓洗腦下被迫做出的一切言行作廢,表示要重新修煉法輪大法,平均每天的聲明人數為113人。 |
2005年1月15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致2005年歐洲法會》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月15日 | 來自歐洲近20個國家的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在倫敦市中心首相官邸對面舉行新聞發布會,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
2005年1月16日 | 2005年歐洲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倫敦召開,約600多名來自歐洲各國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打電話祝賀。 |
2005年1月23日 | 新加坡2005年度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5年1月 | 西班牙文新版《法輪功》在阿根廷出版發行。 |
2005年1月24日至26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韓國首次展出,展出地點為國會議員會館。開幕當晚有700多名觀眾參觀。 |
2005年1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不是搞政治》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月28日 | 秘魯法輪大法學會向秘魯最高法院提交對曾慶紅、江澤民、羅幹和薄熙來的刑事訴訟狀,狀告他們的群體滅絕和反人類罪。秘魯最高法院接受了訴訟狀。 |
2005年1月28日 | 瑞士法輪功協會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WOIPFG )向瑞士聯邦檢察官提出一項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煽動仇恨、參與實施酷刑和群體滅絕罪的起訴。被告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清華大學校長顧秉林、中國外交學院院長吳建民、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竺和首鋼集團董事長王青海。 |
2005年2月4日 | 以"神話與傳奇"為主題的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紐約專場在麥迪遜花園舉行,近五千觀眾出席。 |
2005年2月6日起 | 全球法輪功學員通過明慧網向李洪志先生拜年。其中大法學員共發送新年問候2280份。 |
2005年2月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新年問候》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2月12日 | 法輪功學員參加紐約第二大中國城--法拉盛迎新年遊行。數百名歐洲法輪功學員參加法國巴黎美麗城新年大遊行。 |
2005年2月13日 | 約400名法輪功學員參加紐約曼哈頓中下城華埠"繁榮華埠社會雞年賀歲愛心大遊行"。美國北加州聖荷西市法輪功學員、澳洲悉尼法輪功學員分別參加當地華人新年遊行。 |
2005年2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授權大紀元新聞網發表退團聲明《再轉輪》。 |
2005年2月16日至27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澳大利亞首次展出,地點為悉尼。 |
2005年2月1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向世間轉輪》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2月19日 | 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衝破阻攔參加舊金山慶祝新年大遊行。 |
2005年2月23日 | 中國科學院"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郭傳傑在紐約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 |
2005年2月25日 | 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匯集舊金山,分別在市政廣場、聯合廣場、賈斯丁•赫曼廣場、以及華人聚集的花園角和華盛頓廣場,舉行反酷刑展和圖片展。 |
2005年2月25日至3月8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台灣首次展出,展出地點為台北東區。 |
2005年2月26日 | 美西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舊金山召開,約2000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並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美西國際法會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2月27日 | 近兩千名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舉行以“正法之路”為主題的大遊行,隨後法輪功學員又在舊金山聯合廣場舉行“以善面對暴力與仇恨”大集會。 |
2005年3月 | 澳洲法輪功學員向澳洲人權委員會控告到澳洲訪問的中共湖北省常委、湖北省對外文化交流協會會長張昌爾和湖北電視台台長唐源濤從1999年7月起追隨江澤民集團鎮壓、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反人道罪行。 |
2005年3月5日 | 第三屆奧地利全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舉行。 |
2005年3月5日至7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加拿大首次展出,展出地點為維多利亞。 |
2005年3月7日 | 明慧網報導,2005年2月有81宗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被證實。 |
2005年3月9日 | 已有超過174,626 人在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聲明在高壓洗腦下被迫做出的一切言行作廢,表示要重新修煉法輪大法,聲明人數平均每天113人。 |
2005年3月9日 | 明慧編輯部發布致大陸民眾通告《暫無上網渠道者可先將退黨聲明張貼到適當的公共場所》。 |
2005年3月 | 斯洛伐克語《轉法輪》正式發行。 |
2005年3月17日 | 土耳其法輪大法協會正式成立。 |
2005年3月19日 | 斯裡蘭卡召開首次心得交流會。 |
2005年3月21日 | “真善忍” 國際美展在北瑪麗安娜群島的首府塞班島舉行。 |
2005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 聯合國第61屆人權會議期間,“堅忍不屈的精神”畫展在瑞士日內瓦舉行。 |
2005年3月27日 | 2005年印度尼西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蘇北棉蘭市召開,來自雅加達、泗水、巴裡島、三寶壟、岩望、巴淡、巴亞貢布、丹絨檳榔、巴蘇露岸、希多阿爾佐以及美國舊金山、台灣、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4月7日 | 在明慧網上公開發表“嚴正聲明”, 聲明在高壓洗腦下被迫做出的一切言行作廢,表示要重新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次達到206,406人次。 |
2005年4月12日 | 五名日本法輪功學員和日本法輪大法學會以集團滅絕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訴江澤民、李嵐清、羅幹、遼寧省大連市長夏德仁及中國駐日本大使館,並要求賠償6000萬日圓的經濟損失。 |
2005年4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美西國際法會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4月 | 《轉法輪》法文版新譯本問世。 |
2005年4月21日 | 大紀元簡體網站退出共產黨及其相關組織人數於即日19時16分突破百萬。 |
2005年4月22日起 | 中國大陸發生自1999年7.20以來規模最大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全國性大搜捕。 |
2005年4月23日 | 來自20多個國家的四千多名各界民眾在紐約集會聲援百萬人退黨,法輪功學員並演示被中共迫害情況。 |
2005年4月23、24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德國首次展出,地點為克尼斯施戴因市。 |
2005年4月23日至25日 |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期間,印尼警方強制驅散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12名學員被扣留24小時。 |
2005年4月24日 | 紐約國際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曼哈頓喜來登酒店舉行,約四千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會並演講。 |
2005年4月24日起 | 法輪功學員在美國紐約、舊金山、加拿大渥太華、卡爾加裡、溫哥華、澳大利亞、紐西蘭、台灣、日本、韓國、俄羅斯、烏克蘭、西班牙、荷蘭、芬蘭、英國倫敦、法國、奧地利、比利時、愛爾蘭等地紀念4.25和平請願六周年。 |
2005年4月26日至28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地曼哈頓聯邦大廈展出。 |
2005年4月27日 | 針對新加坡警方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未經申請非法集會"、"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的指控,新加坡法庭判決對兩法輪功學員處以罰款,並在兩法輪功學員拒絕接受判決後予以拘禁。 |
2005年4月28日 | 印尼雅加達南區初級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判決法輪功學員半年內不得再去同樣地點請願,否則監禁兩個月。法輪功學員宣布將向高等法院上訴。 |
2005年4月28日起 | 紐西蘭、美國、愛爾蘭、台灣、瑞典、澳大利亞、日本、香港、挪威、匈牙利、韓國、法國、澳門、奧地利、丹麥、德國西班牙、馬來西亞、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抗議新加坡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處理。 |
2005年5月4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網站(http://www.falunart.org/)開通。 |
2005年5月5日 | 香港最高上訴法院對三年前法輪功學員涉嫌阻礙街道以及襲擊警察的指控做出裁決,推翻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有罪判決。 |
2005年5月7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瑞典詠雪平健康博覽會舉行。 |
2005年5月7日至12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土耳其安卡拉“時代藝術中心”舉辦。上千人次參觀。 |
2005年5月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2005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5月11日起 | 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發表賀辭、賀卡,慶祝法輪功問世13周年及李洪志先生誕辰日。 |
2005年5月11日起 | 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舉辦各種活動慶祝法輪功問世13周年及世界法輪大法日。 |
2005年5月 | 義大利語《轉法輪》出版發行。 |
2005年5月14日 | 首場營救法輪功孤兒慈善音樂會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行。 |
2005年5月15日 | 紐西蘭召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 |
2005年5月15日 | 阿根廷法會召開。來自阿根廷、英國、智利和法國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5月20日至6月19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首次在英國展出,展出地點為劍橋大學。 |
2005年5月21、22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美國休斯頓舉行,數千觀眾參觀。 |
2005年5月22日 | 2005年加拿大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多倫多舉行。來自世界各地約1500名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會並演講約半小時。 |
2005年5月20日至23日 | 第三屆烏克蘭全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烏克蘭、俄羅斯、白俄羅斯、拉脫維亞、以色列、德國和瑞典等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5月 | 保加利亞文《轉法輪》正式出版發行。 |
2005年5月25日 |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發表2004年度報告,指法輪功是中共迫害的重點。 |
2005年5月26日 | 美國伊利諾斯州聯邦法庭接受法輪功學員起訴原中共河北省委書記、現中國信息產業部部長王旭東的一項動議。 |
2005年5月26日 | 明慧網報導,據突破網絡封鎖得到的消息,大陸知道姓名的在迫害中失蹤的法輪功學員已達98人,遍及1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
2005年5月30日 | 歐洲法輪功之友向英國內政部的移民及國民部門遞交一份十四個首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國高級官員的名單及其罪行和證據,申請禁 止其入境英國。 |
2005年5月30日 | 韓國法輪功學員向漢城中央地方檢察廳遞交訴狀,控告薄熙來。 |
2005年5月3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5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6月2日 | 美國聯邦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對中國科學院"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郭傳傑進行缺席審判。判決要求被告郭傳傑賠償對原告造成的傷害及經濟損失。 |
2005年6月8日 | 澳大利亞法輪功學員向首都坎培拉最高法庭遞交對外交部長亞歷山大•唐納(Alexander Downer)的訴訟狀,要求法庭下令制止外交部長唐納以1992年外交特權和豁免章程為由,簽署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在坎培拉中國使館之外展示橫幅和播放擴音音樂的行政令。 |
2005年6月8日 | 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受愛爾蘭法輪功學員趙明委託,向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起訴正在巴黎訪問的中共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 |
2005年6月9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開幕。 |
2005年6月1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致2005年歐洲法會》在明慧網上發表。 |
2005年6月12日 | 2005年歐洲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舉行。來自歐洲近30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6月13日 | 瑞典人權律師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與法輪功學員向瑞典警察局遞交起訴江澤民、李嵐清、羅幹、劉京、丁關根等人的訴狀。 |
2005年6月16日 | 毀容照片在明慧網曝光的瀋陽法輪功學員高蓉蓉被迫害致死。 |
2005年6月20日 | 澳洲參議院通過動議案,要求對法輪功學員在澳大利亞受騷擾的指稱進行調查,並保證法輪功學員自由修煉的權利。 |
2005年6月21日起 | 美國、芬蘭、台灣、瑞士、澳大利亞、日本、加拿大、英國、愛爾蘭、香港、丹麥、法國、瑞典、韓國、德國、紐西蘭、澳門、俄羅斯、西班牙、挪威、匈牙利、荷蘭、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舉行集會,抗議中共虐殺高蓉蓉。 |
2005年6月21日 | 反映法輪功傳世13周年歷史的全球首屆"正法之路"攝影展在韓國大邱市開展。 |
2005年6月22日 | 加拿大警方確認,卡爾加裡中國領事館公開展覽的攻擊法輪功的小冊子,為仇恨宣傳品。根據加拿大刑法,卡爾加裡中領館官員可能面臨仇恨犯罪刑事起訴。 |
2005年6月25日 | 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舉行"揭露迫害,正義必勝"的大型活動。 |
2005年6月26日 | 2005年美中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芝加哥召開。約2000名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5年6月28日至30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在歐盟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的歐洲議會內舉行。 |
2005年7月 | 《真善忍國際美術展作品集》由博大出版社出版。全書共收集了46幅作品,分“同化大法 返本歸真”、“生命見證 正信永存”、“傳播真相 呼喚正義”及“善惡有報 正義審判”四部分。 |
2005年7月4日至7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日本東京舉行。 |
2005年7月10日 | 秘魯第三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首都利馬召開。利馬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7月17日起 | 全球各國法輪功學員紀念反迫害六周年。 |
2005年7月19日 | 兩位比利時法輪功學員以騷擾罪起訴"610辦公室"及羅幹、周永康、劉京和國家安全部部長徐永躍。 |
2005年7月19日 | 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向法蘭西共和國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檢察院遞交訴狀,控告遼寧省凌源監獄管理分局局長、610辦公室總頭目李元偉對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酷刑等迫害負有罪責。 |
2005年7月21日 | 上千名來自世界不同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匯集在美國首府華盛頓DC,以集會、遊行、燭光守夜等各種方式,譴責迫害,呼籲制止中共的恐怖主義行為。 |
2005年7月21日 | 中共河南省黨委書記徐光春在舊金山被世界人權組織刑事訴訟,罪名為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 |
2005年7月22日至26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 在加拿大埃德蒙頓市舉行,數千民眾參觀。 |
2005年7月23日 | 2005年華盛頓DC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近4千名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參會。第三屆海外法輪大法小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華盛頓舉行。約300名小弟子和家長參會。 |
2005年8月 | 南非法輪大法佛學會正式成立。 |
2005年8月26日 | “‘瞬息•永恆’大法弟子證實法攝影展”在台北開展,展出表現法輪功學員及其反迫害活動的攝影作品120幅。 |
2005年8月27日 | 2005年英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牛津召開。 |
2005年8月 | 反映法輪功問世13年歷程的90頁精裝大全開本《正法之路》攝影集出版,共收入攝影作品180幅。 |
2005年8月28日 | 丹麥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對到丹麥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的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610辦公室"副主任賈春旺提起訴訟。 |
2005年8月29日 | 美國法輪功學員致函美國政府官員,要求根據美國相關法令拒絕薄熙來入境美國。 |
2005年9月2日至4日、9日至11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印尼雅加達首次舉行。 |
2005年9月7日 |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遞交訴狀,以酷刑罪對薄熙來進行民事起訴。 |
2005年9月8日 | 美國第二大郡伊利諾斯州庫克(COOK)通過決議案,支持中國民眾退出中國共產黨及其下屬組織的權利,並指責中共幫凶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毆打和騷擾行為。 |
2005年9月8日 | 國際司法正義促進協會(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權法律項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在紐約以酷刑罪對薄熙來進行刑事起訴。 |
2005年9月9日 | 加拿大總理馬田在渥太華國會會見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時,明確提出法輪功問題。 |
2005年9月10日 | 約500多名加拿大及美國法輪功學員在多倫多呼籲來訪的胡錦濤停止迫害法輪功。 |
2005年9月10日至12日 | 曾慶紅訪問香港期間,香港法輪功學員舉行系列抗議活動並發表聲明,正告其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
2005年9月13日 | 近千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胡錦濤參加聯合國會議期間在紐約抗議迫害。 |
2005年9月14日 | 聯合國首腦峰會期間,約兩千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匯集紐約和平抗議和遊行。 |
2005年9月15日 | 菲律賓法輪功學員向馬尼拉檢察署控告中共駐菲律賓大使館和《聯合日報》、《世界日報》、《商報》及《菲華時報》四家華文報紙誹謗破壞法輪功聲譽,要求中共大使館賠償二百萬比索。 |
2005年9月16日起 | 來自中國大陸及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上向李洪志先生致中秋問候。 |
2005年9月1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志不退》在明慧網上發表。 |
2005年9月21日 | 瀋陽法輪功學員李偉勛在第三國獲聯合國難民身份後,在美國法輪功之友、聯合國難民署、美國國務院、美國國會及一些非政府組織的幫助下,被安置到美國。 |
2005年9月25日 | 2005年澳大利亞法會在坎培拉召開。澳洲各地及亞太地區部份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10月2日 | 第二屆捷克和斯洛伐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布拉格舉行,來自14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致賀詞《布拉格法會》。 |
2005年10月4日至7日 | 10名5至19歲的悉尼青少年為幫助營救受迫害的法輪功兒童而舉行為期四天的汽車之旅活動,途經8個城市。 |
2005年10月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越最後越精進》在明慧網上發表。 |
2005年10月8、9日 | 2005年俄羅斯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莫斯科舉行。來自俄羅斯十幾個城市和地區及烏克蘭、拉脫維亞、立陶宛、白俄羅斯、法國、美國、瑞典等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10月9日 | 法輪大法學會發布公告,要求各省市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立即停止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否則將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責任;並要求之前犯過罪願改過的官員將保證書和悔過書交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 |
2005年10月12日 | 美國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美大使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呼籲制止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新一輪大抓捕並宣讀10月9日發表的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
2005年10月14日 | 國際司法正義促進協會(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權法律項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向美國聯邦北加州地方檢察院以酷刑罪對中共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提起刑事起訴,並要求聯邦檢察院知會美國海關、移民局、國土安全局及聯邦調查局等機構有關黃華華的罪行。 |
2005年10月16日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宣布全面啟動“全球監視追蹤系統”, 監視、追蹤在中國大陸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黨政官員,以配合法輪大法學會公告發布之後的海外起訴。 |
2005年10月16日 | 日本首屆日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日本熊本市召開。 |
2005年10月1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紅潮落》在明慧網上發表。 |
2005年10月20日 |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段凱文在黃華華帶隊訪問加拿大之際,向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提交訴狀,控告黃華華在任廣州市委書記和廣東省省長期間加劇迫害法輪功。 |
2005年10 月28日 | 正在加拿大訪問的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林炎志,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多倫多被起訴。 |
2005年10月2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成熟》在明慧網上發表。 |
2005年10月31日 | 第二屆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書面交流大會交流稿開始在明慧網上刊登。 |
2005年11月4日 | 澳洲法輪大法學會要求澳洲政府禁止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入境。 |
2005年11月4日 |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書面裁定,基於公眾利益,香港入境處必須說明為何要將4名台灣法輪功學員納入黑名單而拒絕讓他們進入香港,以及是何時及由哪一個職員將他們納入黑名單。 |
2005年11月4日至6日 | 2005年韓國法輪大法法會在釜山召開。 |
2005年11月5日 | 舊金山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舊金山灣區山麓學院(FOOTHILL COLLEGE)史密司維克劇場召開。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並答疑。 |
2005年11月6日 | 2005年亞太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約1200位來自新加坡、印尼、泰國、菲律賓、台灣、香港、日本、韓國、澳洲、印度等11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出席。 |
2005年11月7日 | 正在在澳洲訪問的張德江被法輪功學員謝焱以“酷刑罪”起訴。 |
2005年11月8日 | 15名因修煉法輪功而遭中共迫害的受害者向西班牙國家法院提交對薄熙來的刑事起訴,指控其犯有群體滅絕和酷刑罪。 |
2005年11月15日 | 韓國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特殊拘捕、監禁”、“特殊暴行”嫌疑等罪名,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起訴到韓國訪問的薄熙來。 |
2005年12月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2005年舊金山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2月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致以色列法會》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2月3日起 | 加拿大溫哥華、渥太華、多倫多、卡爾加裡、美國紐約、芝加哥、佛州、洛杉磯、舊金山、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烏克蘭、慕尼黑、瑞典、西班牙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舉行活動,強烈要求嚴懲連續強姦兩名女法輪功學員的河北涿州何雪健。 |
2005年12月4日 | 第三屆以色列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耶路撒冷舉行。來自以色列、美國、瑞典、希臘等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加了法會。 |
2005年12月5日 | 監察冰島政府行政運作的機構Ombudsman就2002年6月冰島司法部利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進入冰島一事作出裁決:冰島政府於2002年6月下令禁止法輪功學員入境、以及授權冰島航空公司執行禁令的行為違法。 |
2005年12月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音樂創作會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2月9、10日 | 泰國警察在中共指使下干涉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前的和平抗議。 |
2005年12月13日 | 羅幹訪問阿根廷期間,阿根廷法輪功協會在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聯邦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對羅幹提起刑事起訴。 |
2005年12月14日、16日 | 泰國警察在中共指使下抓捕法輪功學員。其中14日抓捕三名並於當天釋放,16日抓捕八名。當天釋放一名,其餘七名被關押於移民局。 |
2005年12月14日起 | 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渥太華、蒙特婁、美國紐約、華盛頓DC、波士頓、芝加哥、佛羅裡達州、休士頓、洛杉磯、台灣、香港、日本、泰國、韓國、新加坡、印尼、坎培拉、悉尼、墨爾本、以色列、荷蘭、德國、法國、義大利、丹麥、瑞典、英國、芬蘭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舉行活動抗議泰國警察受中共驅使對在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對面和平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施暴並逮捕法輪功學員的行為。 |
2005年12月14日起 | 美國紐約、芝加哥、華盛頓、佛州、洛杉磯、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蒙城、日本、台灣、馬來西亞、韓國、俄羅斯、悉尼、瑞典、英國、芬蘭、瑞士、瑞典、丹麥、義大利、阿根廷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抗議羅幹訪問阿根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毆打一事。 |
2005年12月16日 | 阿根廷法輪功學員向第八法庭起訴在12月14日羅幹訪問阿根廷期間毆打法輪功的當事人及對此事件袖手旁觀的阿根廷聯邦警察。 |
2005年12月1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回復秘魯大法弟子》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2月1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改字原則》在明慧網發表。 |
2005年12月24日 | 2005年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來自台灣、中國大陸、北美、日本、香港、新加坡、泰國、越南、馬來西亞等地的七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12月25日 | 4000餘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台北中正紀念堂廣場前排組法輪功的標記“法輪”。這是自法輪功被鎮壓以來,法輪功學員首次展現大型“法輪圖形”排字。 |
2005年12月25日 | 印尼中爪哇省首度舉辦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交流會以印尼文為主,來自日惹、基都爾山區、三寶壟、梭羅、雅加達、茂物、印特拉瑪尤、泗水、坤甸、巴淡和巴厘島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5年12月30日 | 明慧廣播電台短波節目開始向中國大陸播出. |
2005年12月30、31日 | 大陸法輪功學員向明慧網發來500餘份致祝李洪志先生的新年賀辭。 |
2005年12月31日 | 美國東南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亞特蘭大瑪麗亞特酒店(Marriott Hotel)召開。李洪志先生致賀電。 |
2005年12月3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賀詞》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1月1、2日 | 包括大陸軍隊系統、上海警備部隊、武警系統、四川省司法部門、大陸所有公安系統、中國核工業系統、全國高校系統、四川省新聞媒體界、北京及國家機關等的大陸及海外法輪功學員繼續向李洪志先生致新年問候。 |
2006年1月10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拉脫維亞裡加開幕。 |
2006年1月15日 | 加拿大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卡爾加裡舉行。來自卡爾加裡、埃德蒙頓、溫哥華、維多利亞、瑞賈納、美國西雅圖、蒙大拿州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1月15日 | 經聯合國難民署安置,被泰國警察在中使館指使下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黃國華和他4歲的女兒黃穎離開泰國前往紐西蘭。 |
2006年1月24日 | 經聯合國難民署安置,被泰國警察在中使館指使下非法關押的八名法輪功學員離開泰國前往挪威。 |
2006年1月25日 | 加拿大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發布公告,安大略省人權法庭裁決渥太華老年華人聯合會 (Ottawa Senior Chinese Culture Association)因其會員修煉法輪功而終止其參加該會,已構成歧視,法庭下令被告賠償受害人黃代明一萬八千加元。 |
2006年1月 | 阿根廷第九特別法庭聯邦法官Octavio Aroz de Lamadrid就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2005年12月13日起訴羅幹案做出決議,認定發生在中國的迫害範圍廣,具嚴重性,必須被定為反人類罪。訴訟將轉至阿根廷最高法院。 |
2006年1月27日起 | 中國大陸及海外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上發表致李洪志先生的農曆新年問候。 |
2006年1月31日 | 美國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決議案。決議認為,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市、郡應免於受到迫害,舊金山市相應的機構,包括警察局、人權委員會應該保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和安全。 |
2006年2月1日 | 德國薩克森州(Sachsen)首府德雷斯頓市(Dresden)行政法院判決:德國警察在2002年4月江澤民訪問期間,對一名法輪功學員所採取的行為是非法的。 |
2006年2月1日 | 悉尼法輪功學員謝焱狀告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一案首次在澳洲紐省高等法院聆訊,被告張德江缺席,法官在聽取原告律師陳詞後,決定該案繼續進行,並確定在6月2日舉行第二次法庭聆訊。 |
2006年2月3日 |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以色列貝爾謝巴市揭幕。 |
2006年2月7日 | 五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反人類罪向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指控中共前教育部長陳至立並索賠二千萬元。 |
2006年2月8日 | 美國亞特蘭大法輪功學員、《大紀元》技術總監李淵博士在家中遭中共特務暴力襲擊。 |
2006年2月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除惡》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2月10日起 | 美國華盛頓DC、紐約、堪薩斯、休士頓、洛杉磯、舊金山、加拿大渥太華、多倫多、溫哥華、埃德蒙頓、日本、秘魯、墨爾本、丹麥、荷蘭、芬蘭和愛爾蘭等地法輪功學員集會抗議中共暴力襲擊李淵博士的行徑。 |
2006年2月25日 | 美西法輪大法國際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洛杉磯會議中心召開。約2400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並答疑。 |
2006年2月26日 | 約2400名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洛杉磯舉行集體煉功、集會遊行等活動,呼籲制止迫害。 |
2006年3月4日 | 奧地利第四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維也納舉行。來自奧地利和德國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3月初 | 河北涿州強姦案受害婦女劉季芝被涿州610、國保隊再次綁架迫害。同時被劫持的還有劉季芝的女兒。 |
2006年3月 | 衣索比亞法輪大法學會正式成立。 |
2006年3月8日 | 明慧網報導,前中共情報官員透露,中共在瀋陽市蘇家屯區設立秘密集中營,關押著6000多名法輪功學員。該秘密監獄裡有“焚屍爐”,還有大量的醫生。在此集中營被殺害者內臟器官都被掏空。 |
2006年3月10日 | 法輪大法學會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布通告,呼籲知情者提供蘇家屯集中營犯罪人員名單,並表示定將行惡者繩之以法。 |
2006年3月10日起 | 美國德克薩斯州、明尼蘇達州、科羅拉多州、俄勒岡州、堪薩斯州、伯明罕市、首都華盛頓DC、休士頓、芝加哥、大費城、舊金山灣區、紐約、洛杉磯利、休士頓、聖地亞哥、波士頓、西雅圖、加拿大渥太華、蒙特婁、多倫多、溫哥華、埃德蒙頓、卡爾加裡、維多利亞、南澳、台灣台北、嘉義、高雄、新竹、台東、屏東、澳洲昆士蘭、悉尼、墨爾本、坎培拉、日本名古屋、大坂、德國紐倫堡、科隆、慕尼黑、奧格斯堡、法蘭克福、義大利羅馬、帕多瓦、米蘭、英國倫敦、法國巴黎、烏克蘭基輔、奧地利維也納、紐西蘭漢密爾頓市、韓國、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瑞典、芬蘭、丹麥、挪威、瑞士、匈牙利、愛爾蘭、比利時、荷蘭、俄羅斯、保加利亞、南非、秘魯和紐西蘭等地的法輪功學員舉行絕食、集會等,強烈抗議中共在蘇家屯建立集中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罪行。 |
2006年3月25日 | 四千多名各國法輪功學員在紐約曼哈頓中城舉行盛大遊行,揭露中共6年多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虐殺,特別是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取器官滅絕人性的特大罪惡。 |
2006年3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洛杉磯市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3月26日 | 2006年紐約法會召開。4000餘名來自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6年3月29日 | 法輪功學員穆祥潔被聯合國難民署營救抵美。 |
2006年3月31日 | 明慧網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正在調查蘇家屯集中營傳聞。美國要求中共調查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摘除指控。 |
2006年4月10日起 | 加拿大多倫多、維多利亞(Victoria)市、美國中部地區、美國東南部地區、美國科羅拉多州、澳洲悉尼、挪威和愛爾蘭等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展開緊急營救汽車之旅活動,揭露並呼籲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 |
2006年4月12、13日 | 歐洲委員會十一名代表提交動議提案,要求對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罪行舉行聽證會,並要求中國政府向國際調查團開放所有的勞教所。 |
2006年4月17日 | 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議會通過決議,督促美國國會調查在中國發生的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暴行。 |
2006年4月23日 | 2006年荷比盧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6年5月4日 | 台灣嘉義縣議會全體議員無異議通過“譴責並呼籲國際社會制止中國共產黨對法輪功的暴行”提案。 |
2006年5月8日 | 加拿大國會人權委員會前主席、外交部亞太司前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與國際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David Matas)宣布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實行獨立調查。 |
2006年5月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走出死關》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5月11日起 | 全球大法弟子在明慧網上發表祝賀李洪志先生誕辰及世界法輪大法日賀信。 |
2006年5月13日 | 全球大法弟子舉辦各種活動慶祝李洪志先生誕辰及世界法輪大法日。 |
2006年5月13日 | 斯裡蘭卡第二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6年5月14日 | 休士頓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6年5月21日 | 墨爾本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6年5月22日 | 台灣基隆市議會一致通過 “制止中共活剖器官的提案書”決議。 |
2006年5月23日 | 丹麥文《轉法輪》出版發行。 |
2006年5月2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烏克蘭法會》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5月27日 | 來自世界各地的2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多倫多市舉行集會遊行,慶祝法輪大法洪傳世界14周年,並呼籲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
2006年5月27日 | 2006年加拿大小弟子法會在多倫多召開。 |
2006年5月28日 | 來自世界各地的2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多倫多市召開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6年5月28、29日 | 來自烏克蘭、德國、波蘭、和俄羅斯等國的法輪功學員在烏克蘭首都基輔舉辦心得交流會、遊行、及燭光悼念活動。 |
2006年6月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2006年加拿大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6月6日 | 法輪功學員以誹謗起訴在美國訪問的中共宗教局長葉小文。 |
2006年6月6日 | 西班牙最高法院接受法輪功對賈慶林群體滅絕罪的上訴,並命令西班牙國家法院對此做調查審理。 |
2006年6月13日 | 美國德拉瓦州縣議會通過決議要求調查中共集中營。 |
2006年6月1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濟世》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6月20日 | 美國德拉瓦州參議院一致通過決議案,譴責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和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呼籲總統布希支持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進行獨立調查。 |
2006年6月23、24日 | 千餘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地美國芝加哥進行大型“法輪大法好”主題遊行及聲援千萬退黨大型活動。 |
2006年6月25日 | 美中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芝加哥召開,1500多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賀信《芝加哥法會》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7月1日 | 明慧網刊登通知,從即日起結束從2001年6月開始實施的全球大法弟子周末固定時間發正念。 |
2006年7月1、2日 | 第一屆印尼丹絨梹讓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印度尼西亞丹絨梹讓( Tanjung Pinang)島、印尼巴淡島、峇來、棉蘭、雅加達及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7月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開啟世間門》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7月6日 | 由加拿大外交部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獨立調查組公布“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確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確實存在。 加拿大新民主黨發布新聞公告,敦促加拿大總理採取行動對中共施壓,以配合獨立調查組的進一步調查。 |
2006年7月7日 | 加拿大外交部長馬凱的國會秘書、國會議員奧布萊表示,加拿大政府將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展開調查。 |
2006年7月10日 | 九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控“無准證集會”。 |
2006年7月12日起 | 美國舊金山、華盛頓、 洛杉磯、紐約、休士頓、堪薩斯城、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安大略省、蒙特婁、澳大利亞悉尼、墨爾本、南澳阿德雷得、法國巴黎、英國倫敦、德國柏林、比利時布魯塞爾、智利聖地亞哥、日本東京、義大利羅馬、俄羅斯、烏克蘭、荷蘭、奧地利、挪威、瑞典、南非、紐西蘭、馬來西亞、台灣和香港等地法輪功學員舉行各種活動,抗議和揭露中共活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 |
2006年7月15日 |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就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發表聲明,指中共暴行已登峰造極,要求中共必須向國際社會敞開大門,允許國際社會對其所有的勞教所、醫院、精神病院和相關機構進行不受限制的調查。 |
2006年7月15、16日 | 韓國法輪功學員在首都奧林匹克酒店舉行修煉心得交流會及反迫害大遊行。 |
2006年7月19日起 | 加拿大溫哥華、美國華盛頓、紐約、舊金山、堪薩斯城、洛杉磯、休士頓、新加坡、香港、台灣、紐西蘭、韓國、丹麥、馬來西亞、澳洲、泰國、日本、德國、澳門、秘魯等地法輪功學員舉行活動呼籲新加坡警方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勿做迫害法輪功幫凶。 |
2006年7月20日 | 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舉行集會等活動,譴責對法輪功的迫害已達7年。 |
2006 年7月21日 | 來自世界各地的15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及民眾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集會遊行,聲援1200萬民眾退出中共。晚間約2000名法輪功學員在華府華盛頓紀念碑下,燭光悼念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呼籲制止中共長達七年的迫害。 |
2006年7月21日 | 三名法輪功學員向巴黎大事法院起訴在法國訪問的中國公安部長周永康。 |
2006年7月22日 | 2006年美國華盛頓DC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約4000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到會並演講。第四屆海外大法小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華盛頓召開。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舉行活動,抗議中共對法輪功的七年迫害。 |
2006年7月24日 | 法輪功學員向美麻塞諸塞州檢察處刑事控告來訪的中國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長陳忠華和上海中山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指控他們因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而嚴重觸犯酷刑罪。 |
2006年7月25日 | 來自世界各地近三百名法輪功學員在2006波士頓世界首屆器官移植學術大會(World Transplant Congress 2006)期間,針對中國大陸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事件表達抗議,並呼籲國際醫學界組織獨立調查團進行調查。 |
2006年7月26日 | 法輪功學員向美國波士頓刑事控告來訪的東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陽因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而嚴重觸犯酷刑罪。 |
2006年7月2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美國首都法會講法》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8月4日 | 台灣澎湖縣議會通過“制止中共活摘器官”議案。 |
2006年8月5日 | 2006年愛爾蘭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都柏林召開。 |
2006年8月9日 | 法輪功學員、中國上海東方航空公司飛行員、副機長袁勝在美國洛杉磯宣布因推介《九評共產黨》及勸人退黨遭中共迫害而離開機組向美國申請避難。 |
2006年8月13日 | 波蘭第二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華沙舉行,來自18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8月20日 | 亞太地區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雅加達召開,來自七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8月26日 |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宣布加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 |
2006年8月27日 | 2006年英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倫敦召開;日本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東京召開。 |
2006年8月29日 | 國際大赦組織在發布新聞公告,列被非法勞教的北京大法弟子卜東偉為良心犯,首次公開提出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指國際大赦組織正對此事進行調查。 |
2006年9月7日 | 歐洲議會一致通過對“歐洲與中國”報告的修正案,要求中共當局釋放法輪功學員卜東偉及因為法輪功呼籲而被關押的人權律師高智晟等。 |
2006年9日8日 | 明慧網公布,2006年8月,十八位大陸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證實。 |
2006年9月15日 | 瑞典法輪大法學會向斯德哥爾摩警署遞交對薄熙來的訴狀,控告薄熙來犯有謀殺罪、酷刑罪和綁架罪。 |
2006年9月21日 | “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的起草人之一大衛•喬高就中共活摘器官暴行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發言。 |
2006年9月29日 | 美國國會首次就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舉辦聽證會,四名證人在聽證會上作證。 |
2006年9月30日 | 歐洲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召開。來自俄羅斯、烏克蘭、斯洛伐克、拉托維亞、波蘭、以色列、德國、英國、瑞士、瑞典、丹麥等歐洲各國及台灣的部份法輪大法學員參會。 |
2006年10月5日起 | 大量大陸及海外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發布賀辭,祝李洪志先生中秋快樂。 |
2006年10月6日 | 明慧網公布,2006年9月,十六位大陸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證實。 |
2006年10月18日起 | 明慧網召開“第三屆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書面交流大會”。 |
2006年10月18日 | 集結2000年以來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在文化、科學、歷史、預言等各個領域講真相證實大法的文章的《正見》系列叢書之首部《輪迴紀實》出版發行。 |
2006年10月20日 | 集結1992年法輪大法傳出以來世界各地大法弟子(特別是中國大陸大法弟子)的修煉心得體會和法理切磋文章的《修》、《煉》叢書之《煉》出版發行。 |
2006年10月20日 |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發布通報,宣布立即著手組團赴中國大陸就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真相,尤其是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體摘取的真相,進行不受限制的實地調查。 |
2006年10月21日 | 一千多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舉行大遊行,展現法輪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傳《九評》促三退(退黨、團、隊),呼籲國際社會制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虐殺和迫害。 |
2006年10月21日 | 第四屆以色列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耶路撒冷召開。來自以色列、美國、德國和法國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10月22日 | 美西秋季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舊金山召開,來自世界各地約1600名法輪功學員參加。 |
2006年10月22日 | 2006年馬來西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柔佛州新山市舉行。來自馬來西亞各地及新加坡、印尼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10月2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徹底解體邪惡》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10月28日 | 第二屆拉丁美洲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阿根廷舉辦。來自阿根廷各地、巴西、智利、墨西哥、巴拿馬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10月31日 | 法輪功學員向烏克蘭基輔最高法院遞交了對賈慶林的控狀,控告他犯有群體滅絕、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
2006年11月8日 | 明慧網公布,2006年10月,21位大陸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證實。 |
2006年11月11日 | 香港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逾千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11月1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致澳洲法會》在明慧網發表。 |
2006年11月18日 | 第三屆捷克和斯洛伐克法會在布拉格召開。 |
2006年11月19日 | 2006年澳大利亞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悉尼召開,李洪志先生致賀詞。 |
2006年11月24日 |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澳洲維省分團宣布成立,宣布將申請赴中國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進行不受限制的實地調查。 |
2006年11月26日 | 2006年法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巴黎召開。來自法國本土、法國海外省以及瑞士、比利時等地的大法弟子參會。 |
2006年11月28日 |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分團成立,並宣布將和其它四大洲聯合發起的調查團共赴中國大陸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進行不受干擾和限制的實地調查;調查團已正式致函中共駐悉尼總領事,要求洽談前往中國調查事宜。 |
2006年12月3日 | 2006年台灣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台灣、北美、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塞班島等世界各地的七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6年12月10日 |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成立,成員包括來自台灣、日本、韓國、香港、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及地區的國會及地方議會議長、議員、行政首長、非政府組織負責人,以及人權界、法律界、醫界、學術界與媒體人士共計九十人。 |
2006年12月14日 | 歷時一年半的澳洲法輪功學員狀告外長唐納濫用職權簽署證書、限制法輪功在坎培拉中使館前的和平抗議的訴訟案,以被告唐納允諾不再簽發證書、支付原告法輪功學員訴訟費兩萬澳元划下句號。 |
2006年12月15日 | 奧地利法輪大法協會、奧地利國際人權協會(IGFM)在維也納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布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犯江澤民、羅幹、李嵐清、劉淇等人以涉嫌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進行起訴。 |
2006年12月19日 | 新唐人電視台舉辦的首屆九場系列聖誕晚會在紐約百老匯彼康劇院(Beacon Theater)上演。歷時兩小時十五分鐘的十六個節目唱頌佛道神,展示真善忍精神和神傳文化的內涵。演出獲巨大成功。 |
2006年12月25日 | 集結一九九二年法輪大法傳出以來世界各地大法弟子(特別是中國大陸大法弟子)的修煉心得體會和法理切磋文章的《修》、《煉》叢書之《修》叢書卷一出版發行。 |
2006年12月25日 | 2006年新加坡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新加坡的法輪大法弟子及其親朋好友參會。 |
2006年12月29日 | 德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魏茨拉(Wetzlar)召開。 |
2006年12月30日起 | 大陸各地及海外法輪功學員及大陸民眾在明慧網發表致李洪志先生的新年賀辭。 |
2006年12月31日 | 2006年塞班島法會召開。 |
到2006年8月31日止 | ※ 法輪功已洪傳到世界上82個國家和地區; ※ 《轉法輪》和其他法輪功書籍已經被翻譯成30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 ※ 世界各地有大約110個法輪功網站; ※ 法輪功在海外獲得了超過1000項褒獎與支持議案; ※ 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3069名,迫害致死案例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發生; ※ 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死於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為1600人; ※ 被判刑法輪功學員超過6000人; ※ 未經審判被勞教法輪功學員超過10萬人; ※ 2001年中國某勞教所副所長透露全國關押法輪功學員21萬人; ※ 被逮捕人次超過幾十萬; ※ 據北京公安內部消息,到2001年4月為止,到北京上訪被抓捕的、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達83萬人次(不包括不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 ※ 被送入精神病院並被強迫注射或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法輪功學員達數千名; ※ 無數人被送入"洗腦班"; ※ 無數人為躲避迫害流離失所; ※ 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 為鎮壓法輪功而動用的財力達國家經濟資源的1/4,如: + 專門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及"610辦公室"人員達數百萬,每年開銷達上千億元人民幣; + 2001年2月27日撥款40億元人民幣,用於安裝監控法輪功學員的監視器等; + 2001年12月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洗腦中心或基地; + 2001年公安內部透露,維持天安門搜捕法輪功學員的開銷為一天170萬至250萬,合一年6億2千萬至9億1千萬元; + 據北京財政局內部材料,2001年前10個月,北京市財政局撥款3200萬元用於"處理法輪功"的工作; + 北京海淀區2001年6月撥款360萬元用於辦洗腦班; + 重慶市沙坪壩區財政2001年用於"處理法輪功"工作的費用為202萬元; + 為防止中央電視台的節目被再次插入法輪功畫面,國家花費10多億元將衛星無線傳播改為光纜傳播; + 2002年3月至6月三個月間,為防止法輪功再次介入有線電視,長春市出動大量機關幹部並另外僱傭800多人,對所有電線桿進行24小時看守,人員花費共100 多萬元; + 山西省某勞教所搬遷工程總投資1937萬元; + 用金錢刺激和鼓勵迫害,如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某曾得5萬元,副所長邵某3萬元;"舉報"一名法輪功學員獎勵數千乃至上萬元; + 監控網上信息的網絡警察達幾十萬; + 派遣大量特務到海外活動,僅美國南加州特務人員就達上千名; + 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大量無償經濟援助以換取在聯合國人權會議等場合對中國人權記錄進行譴責的動議投反對票; + 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錢影響與中國有商業往來的獨立媒體、購買播出時間和廣告時段、利用政府人員任職於獨立媒體等手段影響和控制西方已開發國家中文媒體。 |
最後整理時間:200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