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評議:網上通訊



【正見網2006年09月16日】

*正見網2006年08月23日審閱「宋詞、元曲、詩」:

「(宋詞)小重山:昨夜雷鳴不住停,驚回九天夢,已三更。靜思多少執著事,人悄悄,窗外月更明。艱辛為正法,正念救眾生,盼歸程。廣傳真相喚良知,幾多聽,善惡已分了。」這首詞是把岳飛的同名詞稍加修改而成的,改後平仄不合詞譜了,還有失韻的地方,因此不能以詞的形式發表。由於原著的痕跡太重,知道岳飛這首詞的人也太多,就是以詩的形式發表也不太適宜。

「(元曲)金字經:人生渾如夢,悲喜都是空,唯有修煉才是真。斷,業債與人心,執著去,已是法中神。」這首曲也不合曲譜的要求。由於不全押韻,也不好作為詩歌登載。

「無題 五言絕句(1):緊記師父言,人心與執著。深思多去了,精進法人間。」「無題 五言絕句(2):身困牢籠裡,學法講真相。艱辛人不知,眾神來相照。」兩首都不押韻;平仄也不合「絕句」的要求;「精進法人間」、「眾神來相照」文義不太通順。第二首詩是從王維「竹裡館」改作而成,原文「明月來相照」把「明月」改成「眾神」後,「來相照」沒有改,所以就對不上了。

以詩詞這種特殊文體而論,修改的餘地就遠不如其它文體那樣大。特別是「詞、曲」這種字數、句數、平仄、韻腳位置都有嚴格要求的文體,修改起來很不容易。少量修改,一般還能基本保留原作的內涵;修改多了,特別是對韻腳的修改,勢必對原作內涵改動太大,那就不可行了,因為那樣改出的東西就不再能保留原作的面貌了。作者這裡寄來的正好是「詞、曲、格律詩」,都是有嚴格要求的東西,而原作不滿足這些要求的地方又相當多。不但保留這些文體的修改作不到,就是改成一般詩歌,也很難保留原意。因此在這裡請求原作者和寄稿同修體諒。我們也相信,同修投稿是為了把自己在獄中的正法經歷寫出來與其他同修分享、互相鼓勵,因此用什麼文體就不是那樣關鍵了。用詩詞不方便,還可以用別的文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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