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09月08日】
據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報導,在中共暴政專制下的中國大陸,一個前殘疾人奧運會冠軍張慶元由於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卻慘遭中共的迫害和酷刑折磨。
修煉法輪功 前殘奧運冠軍受迫害
生活在中國大陸武漢市的張慶元今年四十歲,幼年時不幸左小臂殘疾,於一九八四年開始參加殘疾人體育運動,並多次在全國比賽中取得好的成績,並於一九九四年參加第四屆遠東及南太平洋地區殘疾人運動會獲得男子組三級跳遠冠軍,並打破世界紀錄。於一九九五年底進入國家集訓隊,準備參加一九九六年美國洛杉磯奧運會,後因故未能如願。因為他修煉法輪功,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在零八奧運會期間非但沒作為嘉賓受到邀請,反遭中共邪黨殘酷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鎮壓法輪功至今,九年多的時間裡,張慶元卻遭到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並遭酷刑殘酷折磨。至今還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張慶元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非法抓捕至湖北省武漢市七處二所(武漢市第二看守所)。十二月三日送至武漢市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二零零二年六月底因抵制邪惡之徒的強制洗腦,而遭受不讓洗刷,不讓睡覺,長期面對牆壁站立的殘酷折磨,被送至武漢市江漢區看守所(黃家大灣),並密謀準備送勞教 所。為抵制邪黨的非法迫害,張慶元通過絕食表示抗議,絕食十八天後才被送回家。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張慶元在居住處又遭武漢市公安局一處 非法抓捕。並被邪黨之徒搶走真相資料、電腦、印表機等私人物品;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二看守所。與死刑犯、重刑犯關在一起。因他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而遭邪惡黨徒野蠻灌食折磨。黨徒將指頭粗的管子從他的鼻孔中強制插入胃部,然後野蠻灌食;管子抽出來時帶滿鮮血。灌了幾次後見他還沒妥協。邪惡之徒滅絕人性 的將身有殘疾的張慶元上板子床。把人平躺在板子上,四肢固定鎖在鐐銬上,把管子插入胃中不拔出來,固定好,每餐用注射器灌食水。酷刑折磨直至八月九日才將他放出黑窩。
他回家後,經過一個多月的煉功學法身體很快恢復。於九月底參加了「武漢市第七屆體育運動會暨武漢市第一屆殘疾人運動會」並取得兩金一銀的好成績。
但邪惡的迫害並沒有因此而停止,武漢市公安局一處,把張慶元的所謂?材料?又轉至武漢市檢察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武漢市檢察院來人進行所謂詢問,張慶元不配 合他們,並給他們講真相。二零零六年三月武漢市中級法院又來人,因他不在家,邪惡之徒未得逞。四月五日清明,在他去鄉下上墳的途中,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再 次非法抓捕至武漢市第二看守所。四月七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武漢市中級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的判決書 送到張慶元家中。問張慶元上不上訴,要上訴就在上面簽字。張慶元沒有簽字。他們說十天內上訴期有效。他明白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沒有講過什麼法律。 他被迫離家出走。從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起至現在,已經有兩年多有家不能回,一個孤獨的殘疾人一直過著顛沛流離失所的生活,還時刻面臨著被非法抓捕的危險。
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更多的殘疾人躲不過迫害
王志國,男,40歲,遼寧省建平縣人。雙腿因為殘疾不能走路和站立,只能用手抓住腳並行。他曾是殘疾人舉重運動員,曾為省和縣贏得過很多榮譽,在殘疾人亞運會上得過舉重銀牌。
(以下例子引自文獻[1])
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2002年初王志國被警察綁架,後被遼寧省建平縣法院非法判刑8年,現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第四監獄。
張生范,男,39歲,右腿因小兒麻痹殘疾。系黑龍江省雙城市二輕局下屬單位職工,其人清正耿直,待人誠懇,多才多藝,口碑極好,鄰裡朋友無不讚譽。
自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他雖然殘疾,生活又艱難,但從未像同單位的其他殘疾人一樣找過單位幫助。他說我是煉功人,不能給單位和政府找麻煩。他在家裡收了幾個學生做家教餬口。雖只有微薄的收入,也可免強維持生活。
張生范是2001年6月9日在家被警察強行連人帶凳子抬上警車。一路上警察用長條凳子壓住張生范進行毆打。當他被從車上抬下來時,已是遍體鱗傷,12日張生范在看守所內死亡。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2001年3月29日報導,據來自遼寧大連的消息,一名高度駝背的殘疾人鄭巍在大連教養院被殘酷虐待後死亡。這是已經證實的在大連教養院被迫害致死的第五名法輪功學員。
鄭巍,男,家住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八一路智勇東巷4-3-3號。鄭巍因堅信法輪功,被非法關進大連教養院進行勞教。期間,院方不但不同情他,反而對其進行非人折磨,侮辱、取笑他。在勞教期間被用警棍,電棍,手銬,關小號等野蠻手段酷刑折磨,逼迫他放棄信仰。2001年4月份在他被釋放不久便去世。
藉口「奧運穩定」折磨雙目失明老人,2008 年5月18日晚上,一群警察闖入河南省縣豆門鄉年過六旬、雙目失明的法輪功學員於新恆家。這群人越牆而過,破門而入,進門不由分說就抄家、搶東西,且當場瘋狂毆打於新恆的老伴陳邦聯。隨後,於新恆夫婦倆被綁架到縣公安局,警察對他們進行逼供。沒有人性的警察把老人的腳拉出來,用針使勁紮腳掌,接著,穿著皮鞋的警察又拚命踢他,踢完了,又站在他的腳面上,使勁擰磨著踩,可憐雙目失明的老人疼的死去活來。
5月20日上午8點多,被折磨了兩天的失明老人又要被送到看守所關押,看守所拒絕收盲人。最後這些警察說:「忙了兩天不能白忙活」,竟訛詐了老人1000元錢才放人回家。但於新恆的老伴陳邦聯被送進看守所繼續關押。
高位截癱殘疾人金成山被判刑五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殘疾人金成山,五十歲,原在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工作,一九九六年遭車禍致高位截癱,退養在家。曾因褥瘡潰爛不愈,四處求醫問藥, 從哈爾濱一直到北京三零一醫院,都毫無辦法。為了健身,他煉了法輪功,煉功後褥瘡很快奇蹟般的好了,而且身體各方面都有明顯好轉。他的妻子焦曉華從中看到 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也跟著煉起來。
2006年12月22日下午3點,警察陳兆林以給他退錢的名義,騙開他家的門,結果闖入二十多個警察,將金成山光身子反銬雙手,用一條褥子綁架至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即公安醫院),並把他妻子焦曉華綁架至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就是這樣一個高位截癱、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中也被多次迫害,並被判刑五年。其妻焦曉華被非法判刑三年。
哈爾濱殘疾人崔鑫被囚四月遭秘判七年,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的法輪功學員崔鑫,煉法輪功前雙腿強烈腫痛不能行走,生活自理也困難。崔鑫於1994年起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曾於2002年在明 慧網上發文感慨是法輪功把她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文中譴責邪黨踐踏憲法及人權的罪行,同時奉勸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能及時醒悟並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崔鑫於2006年12月22日在家中被呼蘭區公安分局及國保大隊綁架,於2007年4月被呼蘭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大慶殘疾人劉志高被警察迫害至生命垂危, 劉志高,男,48歲,原大慶市供水公司職工,家住鐵人二村一樓區。自幼患小兒麻痹導致右下肢細短功能障礙,身體很虛弱,曾做過頸椎手術。煉法輪功不久身體強壯,紅光滿面。每天樂呵呵的,是一個有口皆碑的好人。
2007 年5月21日,大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鐵人公安分局鐵二警務室片警王濤等六、七人,將正在單位上班的劉志高頭上套個黑袋子,反扣雙手拖上警車,綁架進市第 一看守所。同時抄了他的家,收錄機、VCD、電腦等,甚至連上班用的修理工具如磁鐵、鐵砣等全被洗劫,各種財物十幾箱,裝了半車。劉志高妻子也被綁架到市局關押至後半夜2點多鐘。圍觀人群說:這簡直就是綁架搶劫嘛!
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劉志高后,用各種酷刑折磨、灌芥末油,導致劉志高呼吸道、食 道和胃損傷嚴重,無力進食,骨瘦如柴,一度生命垂危。單位某領導得知情況後,去大慶市公安局要人,要求取保候審,但遭到了公安局的威脅,並欲綁架該領導。 後單位被公安局勒索一噸汽油,該領導才免遭綁架。
河南項城市殘疾人楊得志無辜被非法判刑四年,2007年10月,河南省項城市法院對從小就雙腿殘疾的楊得志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往鄭州監獄關押迫害。弟弟楊超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仍在勞改隊遭受迫害;父、母雙雙含冤離世。
楊得志(又名楊貴),男,河南淮陽(古稱陳州)豆門鄉大董營村人。1962年出生後,因家庭極度貧困,六個月時得了一場大病,沒錢治,落下下肢癱瘓的後遺 症,只能在地上爬行,膝蓋經常磨的血淋淋的。楊得志成年後又患慢性腸炎、小腸氣、中耳炎等疾病,耳門長年流膿水長瘡,沒錢治,只能強忍著讓家人用剪刀、錐 子刺破耳門放膿放血;活的真叫悲傷艱難,還害的全家受盡連累。
1996年,楊得志一家的命運發生了奇蹟般的變化――全家人喜得法輪大法。楊得志很快告別了疾病,第一次嘗到了一個健康人的滋味,做了個手搖三輪車,在項城街頭擺攤兒配鑰匙、補鞋,農忙時還能幫家人干點輕活。
2000年農曆10月,項城國保大隊惡警頭目馬哲鋒、靳海如將楊得志綁架,投進看守所,並把他的雙拐奪走,楊得志只得天天爬著去打飯、上廁所。
2006年11月,楊得志第四次被綁架。項城公、檢、法在毫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楊得志判四年重刑。
河南杞縣一位殘疾人遭到的非人迫害,王讚美,今年58歲,家住河南省杞縣青龍南街18號,從小就得了小兒麻痹,左腿沒有一點活動能力,走路全靠身子帶, 一歪一歪很吃力,每天都要摔倒五、六次。在十三年前又出了車禍,那條殘疾腿又被摔成了粉碎性骨折,到醫院動了兩次大手術,殘疾腿又變成了一條直腿, 不會打彎了,他整整拄了兩年的雙拐,真是痛苦極了,後又得了心臟病,腦血管供血不足,半身麻木,到醫院去做腦彩超,醫生說是腦血栓的前兆,真是禍不單行,人痛苦的不想活了。
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一身的病全好了,那條不會打彎的殘疾腿也能雙盤兩個小 時。這麼好的功法,使無數危重病人得到了康復。他為了讓更多的人有個好身體,讓更多的人明白真象,讓更多的人不受謊言蒙蔽,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大法好,他 多次去上訪,被警察抓到在拘留所和看守所關押。
在被非法拘留期間,被政保股警察馬紹中和徐參軍毒打。警察還把他和其他四位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鏈在一起,還罰全號的人站到深夜12點。他們受盡了所有的刑訊、體罰、虐待、侮辱和酷刑。
這些年來,警察這樣一次又一次的綁架、非法關押,他被迫害得坐了一年多的監獄,受盡非人虐待,嚴酷折磨。不但使他的家人整天擔驚受怕,而且他每被非法綁架一次,他近90歲的老母親都要大病一場。這一切使他們全家從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都受到了很大的損失。而且公安人員執法犯法、無法無天,平白無故的多次私 闖民宅、抄家勒索、非法綁架、敲詐錢財,逼迫得他有家不能歸,妻離子散。
修煉法輪功者親身受益,錯過者不妨一試
在中共的獨裁毫無人權的政策下,殘疾人由於先天或後天身體的不健全,經受了比一般正常人更大更多的痛苦,由於修煉了法輪功而徹底的改變了他們的命運,他們是大法的親身受益者,儘管經受中共惡警的邪惡的迫害,他們能願被打死而不放棄法輪功。在身心靈受益的修煉法輪功人中幾乎人人都有許多感人的故事(請看http://minghui.org),希望讀者從閱讀他們的修煉故事中也能夠受益。現代實證科學不是講究實驗的重複性嗎?你不妨就放下頭腦裡的中共妖魔化法輪功的東西親自去試一試。法輪功學員在大法中受益的多則有十幾年了,少的也有幾天前剛開始煉的,這麼好的東西在你眼前出現了幾年或十幾年,你都沒動心,不過問,沉默,譏笑,甚至參與迫害,表面上是那些法輪功學員痛苦了,實際上是你才是最大的輸家,最可憐的人,因為你失去了那麼多認識法輪功,修煉法輪功的時間。人家法輪功人體驗了一個人真正無病一身輕和知道了宇宙真理後的喜悅和快樂。
美國對待殘疾人與中國天壤之別
相比之下,對待殘疾人美國就與中共獨裁完全不同。於1990年通過的《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體現了美國為保護有身體或精神殘障的人所達成的社會共識,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與《民權法案》相應的保護措施。
該法案第一章規定,如果提供「適當的安排」不會對僱主造成「過大負擔」的話,在雇用人員時不得對有能力承擔某一工作基本職責的殘疾人實行歧視。這一保護措施被引伸到工作申請程序、雇用與解僱、工作報酬及招用人員的任何期限、條件或特別待遇等各個方面。[2]
法案第二章禁止州和地方政府拒絕讓有資格的殘疾人參與或享用公共服務、項目或活動。公共運輸即屬於此類服務項目,因此,這項法律的通過促使公交汽車普遍安裝了輪椅登車升降板。
法案第三章規定,「公眾場所」──法案對此給予非常具體的界定,即包括旅店、餐館、影院和其他設施──必須做到,新建築和翻新建築必須達到讓殘疾人進入的標準。第三章還規定在"易於做到"的情況下,拆除現有設施中存在的對殘疾人的障礙。
法案第四條要求電話公司向語言或聽力受損害的人提供電話中繼服務。
具體的作為殘疾人,在日常生活中,行動不便是一個很大困擾。 為了解決或減輕殘疾人在這方面的困難,美國各地在道路、交通等方面都為肢體有殘疾的人和盲人提供無障礙設施。
一般來說,商店、飯店、旅館、圖書館、學校、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都設有無障礙坡道,還設有殘疾人專用的停車位和殘疾人專用廁所。街道的十字路口都裝有過街紅綠燈按鈕,供殘疾人使用,電梯的按鈕位置都安裝得比較低,樓層也都有盲文標記。
美國殘疾人受教育的情況,最初,殘疾人要上專門為殘疾人設立的學校;後來,一般學校為殘疾人設立單獨的教室;如今,大多數美國殘疾人都可以在普通教室和身體健康的學生一起上課了。
美國的《殘疾人教育法》規定,家長和學校方面要為每個殘疾學生制定因人而異的教育計劃。隨著美國殘疾人教育事業的發展,美國國會又對有關法律做了相應的修改,強調要把殘疾學生完全納入正常課堂,使他們和其他學生採用同樣的標準,學習同樣的課程。
在美國,殘疾人的就業機制被納入了國家的反歧視法律,成為人權問題的一方面,倍受各界的重視。美國的《殘疾人歧視法》是1995年通過的,這項法律規定,必須對殘疾人實施平等待遇;如果殘疾人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歧視性待遇,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這些訴訟一旦提出,一般先由就業主管機構進行調解,也可由 獨立的勞動關係委員會進行仲裁,或者由勞工法庭判決。
另外,在美國社會保障制度中,殘疾人的福利保障是一項重要的內容。享受這項福利的有兩種人,一是殘障嚴重,不能工作已經一年以上的人;二是病情嚴重,近期會出現生命危險的人。
目前,全美享受殘障福利金的大約有4百萬人,殘障者本人平均每月領取1千7百美元,其配偶和子女平均每月領取1千2百美元。[3]
呼籲世人起來解體中共,制止迫害。
參考文獻
[1] 大紀元記者林娜綜合報導 「在中國被迫害的殘疾人」
[2] 《美國參考》,《美國殘疾人法案》改變人生
[3] 美國之音,May 19, 2005, 殘疾人在美國享受什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