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說承諾

雲縹緲


【正見網2010年10月16日】

一次,求一名同修給辦一件事,因為這件事對她很容易。同修滿口答應,於是我在一個地方苦苦等了十天,不見回復,就去找她。可誰知她竟象若無其事一樣說:「這事你找我幹啥?你去找某某給你辦吧!」我當時幾乎驚呆了。自那以後,我開始留意同修是否言而有信。後來發現很多問題,經常有人隨便許諾,事後不了了之。有時集體交流中分配送資料的負責區。有的人請完任務後也沒有行動,也不告訴別人,結果別處都送完了,還得到處去找她問具體情況,再幫她完成,耽擱本地項目進程。同修間因說話不算數也經常產生間隔。

於是針對承諾問題與大家交流,我吃驚的發現,觀點不一樣的還真有人在,有的說「承諾是常人的東西,我們大法弟子沒有必要遵守。」有的說「辦不到的事就拉倒,沒有必要細摳(認真)。」還有人說「承諾有啥用,它和我們修煉有啥關係?都是執著心。」

我認為承諾和修煉不但大有關係,而且還得認真對待,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到:「所以道家講修真養性,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返本歸真,最後修成真人。」難道這裡邊沒有遵守承諾的內涵嗎?我們在兌現史前的誓約,甚至修大法的本身不也是一種承諾嗎?大法弟子在遭受邪惡迫害中受盡各種苦難仍堅定修煉,從表面形式上看是不是也是在堅守承諾呢?(當然修煉大法已經超越了承諾的內涵)

言而無信,不守承諾,是共產邪教的最大特徵之一,它貫穿在整個邪黨的「九大基因之中」。也成了被黨文化毒害的中國人當前社會的主要特徵。人人危機,人人不信任,人人不可靠。因此,詭詐、奸滑、不擇手段、喪盡天良應運而生。不管你重不重承諾,承諾卻時時貫穿生活中的每一個領域。做生意要講信譽;交朋友要以誠相待;教育子女要說話算數;國與國之間要遵守契約;夫妻之間要遵守婚姻和承諾等等。有群體生活的地方,就不會離開承諾。

一個人為什麼要言而無信呢?還不是因為一些私慾或利益之心的驅使,或是因懶惰、妒忌、仇恨等心理,而不把答應人家的當回事。其實「承諾」並不是單純的道德規範,信守承諾是源自於人的本性中的東西,是帶有「真、善、忍」宇宙特性的。因此失信於人才良心不安。現代的中國人絕大多數已經不把承諾當回事了,有人是根據自己的利益或喜好才決定是否遵守承諾。

但無論怎樣,一個言而無信的人都不能算作好人,這是最起碼的道德底線。在中國古代,信守承諾幾乎是主導人類社會的主流,言而無信的人都被稱為「小人」。秦末漢初,楚國人季布,因一生從未失信於人,他以俠義為名,答應人的事一定辦到,信守諾言,被時人稱為「得黃金百斤,不如季布一諾。」可見古人對承諾的重視。幾千年的文明史,信守承諾的典範比比皆是。武有岳飛的「精忠報國」,文天祥的「正氣悲歌」,文有「張騫出使」、「蘇武牧羊」等等,數不勝數。為了一個正義的承諾,在古代經常有人寧可犧牲性命而不出賣良心,寧可家破人亡,也不負他人所託。因此講「受人所託,忠人之事」。這些古代先賢都在用他們的本性,用他們的生命履行承諾。也是為眾生得法在奠定道德文化,可見承諾的重要。

為什麼退出中共邪黨還要寫聲明呢?為什麼大法弟子還要兌現誓約呢?可見在上界生命看,承諾仍然是非常重要。那麼我們大法弟子面對「承諾」就更不同,因為有大法作指導。我們的承諾將更高尚,是昇華的關係,而不是不用遵守的關係。即便因客觀條件限定,我們確是無法辦到的承諾,我們也應該儘快向當事人言明,以求得當事人的諒解。真有特殊情況需要放棄時,也是大法來衡量,權衡了事情的輕重緩急,意義重要與否,而不能用個人利益之心來決定是否兌現承諾。更不能輕易許諾。因為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我們遇事用大法來衡量,如果自己的許諾是對眾生有益,對證實法或修煉有正面意義的,我們就應該認真的去履行。反之,如果沒有正面意義,我們將不能兌現。比如,曾向迫害大法的惡人寫下過什麼「不修煉」之類的推翻先前承諾的承諾,或與舊勢力簽的約,我們就可以不遵守。因為這種承諾是破壞法的,危害眾生的。宇宙大法造就了一切,包括「承諾」本身。因為舊宇宙將徹底解體,包括與舊勢力的承諾本身也將不存在。大法弟子將成就新宇宙生命就應該遵守與師父定下的承諾。一切聽從師父安排。我們維護大法本身就是在兌現神聖的承諾。過程中體現了對眾生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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