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占所律師被非法庭審看中國司法黑暗面

唐恩


【正見網2010年10月17日】

2010年9月29日,王占所律師被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非法審判,通過此案,人們可以看到政法委是如何聯合公檢法司等各個單位,利用「合法」的外衣掩蓋整個過程的非法性。

王占所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現青島市經濟開發區恆信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占所為人正直,辦案公正,卻因為修煉法輪功遭到中共迫害。2010年3月4日,王占所一家被「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非法機構)與警察綁架。


王占所律師一案 法庭處處違法

在2010年9月29日的非法庭審中,知情人向明慧網投書指出,法庭違法達十幾處之多。

1、黃島區法院號稱本案是「公開審理」,按照法律規定,公開審理的案件必須於開庭三日以前向社會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黃島法院 不但沒有對本案出具公告,反而把包括本案開庭時間在內的整整一週的開庭公告全部取消,以前每周的開庭公告在法院的網頁上全都有公示,可是從9月20日到9 月30日這段時間卻沒有做任何開庭公告,目的就是怕民眾得知本案開庭的消息。

2、關於本案的開庭時間從未直接通知家屬,家屬從側面得知開庭時間是9月29日上午9點半,後法院又突然更改開庭時間至當天的8點半,目的也是為阻撓家屬及民眾得知準確開庭時間,前去旁聽。

3、 9月29日從7點半起,黃島法院周圍道路全部實行戒嚴,安排了上百名武警、公安、國安、法警布置在法院周圍,北至黃島區政府,西至黃島海關大樓,對過往百 姓進行封堵盤查,如臨大敵。有人問起戒嚴原因,一律欺騙民眾說法院內部有活動,根本不敢提開庭的事情。有民眾要進入黃島法院大樓辦事,全部被禁止。

4、有要進入黃島法院旁聽其他案件的人,被法警告知全天只有這一個開庭,但不能進去旁聽,由此可見本案並不是所謂的「公開審理」。黃島區法院當天其他工作全部停止,完全為了對王占所律師的非法庭審而運作。

5、黃島區法院禁止王占所的妻子、兒子以及其他親屬及朋友入內旁聽,只允許王占所的兒媳和兒媳的一個女性朋友出庭,兩人被安檢三遍,連內衣都被迫脫下檢查。

6、法庭上二十多人的旁聽席坐的滿滿的,但全是穿便衣的公檢法人員。王占所的兒媳及其朋友在旁聽席上被固定座位,並被強行隔離相當遠的距離,旁邊還有數名便衣監視。這就是黃島區法院進行的「公開審理」。

7、之前當家屬向法院詢問本案時,法院欺騙家屬說主審法官是李明;家屬要找刑庭庭長陳大平(女)詢問時,法院卻謊稱陳大平出差在外,不在當地。開庭當天主審法官卻變成了陳大平,李明擔任審判員。

8、公訴人吳迪是黃島區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當該案在檢察院階段時,他就和公訴處處長滕召萌配合黃島政法委和610採用脅迫的手段,威脅王占所律師如果不在他們偽造的供詞上簽名,就非法勞教王占所的兒子王俠。開庭當天,他不僅大肆編造所謂證據,偽造證人證詞,還對法輪功進行攻擊與污衊。最後連公檢法司收到的各種對他們講述法輪功真相的電話、信件、簡訊都被他說成是王占所指使的,就連被他們內部指定的律師都看不下去了,指出當事人一直被關押,沒有人身自由,怎麼可能是他的責任?

9、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方(控方)沒有當庭出示證據,也沒有任何證人出庭,根本無法證明證據及證詞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在法庭上王占所律師進行了自我辯護,對公檢法司等單位的非法行徑以及虛假供詞從法律上及事實上給予嚴厲駁斥,並始終堅稱自己無罪,信仰真、善、忍無罪,要求當庭無罪釋放。

10、非法開庭前,為騙取王占所律師同意出庭,公檢法的人員假意答應非法庭審後讓他與兒媳有幾分鐘的見面談話時間(因此他們才同意讓王占所的兒媳入內旁聽),結果非法開庭結束後就強行將王占所的兒媳架出法庭,根本不讓他們會面。

11、整個非法庭審從頭到尾中共都安排專人錄像,非法庭審結束後特意移除法院門口的警戒線,拍攝眾人從法庭簇擁而出的鏡頭,偽造出「公開審理」的場景。

12、他們就連陪同王占所的兒媳一同旁聽的女孩也不放過,在安檢時偷偷複製了她的身份證信息,非法開庭結束後立即安排公安到她的家庭住址的鄰居處進行調查,看她與法輪功是否有任何關係,這完全是侵犯公民隱私權的犯罪行為。

整個非法庭審大約持續了一個小時,最後法官休庭,沒有宣布判決結果。


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受到的種種迫害

王占所律師的經歷是目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系統迫害的一個縮影。不僅作為律師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那些敢於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也受重重阻撓,甚至受到殘酷各種迫害。

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受到的殘酷迫害曾經三次上書胡溫,被當局捏造一個罪名便被判刑,在獄中還遭到嚴重的酷刑迫害,迄今失蹤仍然不知去向。

郭國汀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瞿延來辯護時,當局一連90天不准他會見當事人;法輪功學員陳光輝在監獄被打成了植物人,郭律師接案辦理保外就醫,被當局阻撓七個月仍無結果。他奮筆疾書在網絡上呼籲,卻被騙去律師證,搶走電腦,停業一年,還被拘留,後來不得不流亡加拿大。郭國汀律師以切身體會沉痛的說:「在人權案中,案件的對手是已經流氓化的政府,能輕易地構陷律師於死地;蒙冤者及其家人慘遭身心折磨,甚至家破人亡……法院已成中共的幫凶和工具。」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案二審,李和平、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滕彪六律師為王博一家做無罪辯護。在法庭上,不僅公訴人、法官不斷打斷、阻撓律師們發言,事後法警還毆打旁聽席上的滕彪律師,再扔到街上。李和平律師同年9月29日在北京被公安局打手劫持到郊外,連續高壓電擊、暴打他近五小時,洗劫了他的隨身物品。

朱宇飆先生,中山大學法學碩士畢業,曾在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恆益律師所任律師。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師,多次給底層群體辯護,經常是低價、折價,甚至無酬勞,報紙曾兩次報導他的事跡。2005年、2006年期間,朱宇飆律師曾分別為三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堪稱經典,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2007年,朱宇飆律師被綁架,勞教迫害一年半。2010年8月18日,朱律師再次遭中共當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至今兩個月了。

黑龍江的韋良月律師自2008年以來開始接受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司法部門竟向上級反映韋律師的辯護,給他們迫害法輪功帶來難度,要求對韋律師採取行動。2009年2月28日上午,哈爾濱市警察破門綁架了韋良月夫婦。

遼寧省大連市人權律師王永航在2008年8月寫了一篇題為《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的文章,純粹從法律的角度,指出當局以《刑法》第300條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不成立,指出各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判決是中國法律史上最荒唐最不該發生的事,將使大陸司法界、乃至後世法律人為此而蒙羞,他將這篇文章公開上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寄希望於最高執法機關依法糾正錯誤。

2009年7月4日,20多個警察闖入王永航家中,將其暴打後抓走,在派出所王永航又被毆打致腳踝骨折、踝骨缺損,後手術植入人工骨頭,2009年12月,王永航被冤判七年重刑。

2009年9月,中共吊銷至少21位人權律師的營業執照。2010年4月,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劉巍在替法輪功學員辯護時,為了向違法阻止其正常發言的法官表示抗議而退出法庭,竟遭到吊銷律師執照的懲罰。還有很多其他的人權律師也成為中共當局迫害的受害者,如陳光誠、鄭恩寵、郭飛雄和許志永等。


停止追隨中共不再參與迫害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審判的所有案件無一不是非法的,都只是走形式。中共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就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對法輪功的迫害合法化,以欺騙外界。原本就是違背憲法、毫無法律依據的迫害,卻要用法律來裝點門面。他們對辯護律師的打壓和迫害,更顯示了他們的心虛和司法的黑暗。

那些身為公權力在握的國家執法人員,本是社會公正的最後守衛者,但這些「法官們」的作為,卻沒有半點法治的基本素養,反而成為法律尊嚴的踐踏者。

隨著世人對法輪功真相的了解,特別是被迫害者家屬對自己親人因修煉法輪功受到迫害的認識加深,越來越多的家屬與世人開始站出來反對這場迫害,越來越多的人在反思這場迫害,在主動了解真相。終有一天,迫害將會被制止。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追隨中共,不再參與迫害,切實依法辦案,支持正義與公正,否則,他們終究會被未來正義的法庭所審判與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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