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萬事不求人」的人心

同飛天宇


【正見網2011年01月20日】

我從小什麼事情就喜歡自己做,記得一次對母親說,長大了,我想自己耕田自己吃飯,自己織布自己穿衣,一個人在高山流水之畔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記得母親當時就說,那是神仙才能做到,人間是做不到的,人間不可能一個人做出自己一切生活的必需品。但是我呢,卻非常不願意求別人。其實我這個人非常善良,只要自己有的,誰用,誰借都可以。但是自己總覺得不該向別人求助。因為自己總在想,生命既然來到人間,就應該有生命存在的方式和活法。而且是無條件,不借外來的任何因素而活著的。所以什麼我都自己做,自己去張羅,不到萬不得已,決不張嘴向別人求助。

修煉之後更是如此。當自己即便為了證實法的事情而向別人張嘴卻被拒之門外的時候,這種觀念更是被加強。有時很走極端。一年前當自己經濟上陷入絕境的時候,當時我就想:今生寧可餓死也不向別人借一分錢!我真的是那麼做的。此時全然不顧自己的使命和眾生。只是出於一種所謂的為人準則。

任何東西也許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的,但是過了就成了另一種執著,固守就成了修煉的障礙了。

試想,即使作為一個神,一個修成的神,雖然他具足一切神通和智慧,但是他無論怎樣在全宇宙中看都是中間粒子,肯定是有比他更洪觀和更微觀的物質與生命存在形式。那麼宇宙是一種循環體,他包括他的世界根本不會是孤立存在於宇宙之中的。而且在同等層次還存在很多覺者,也有宇宙大法給那層生命安排的社會關係,也會有一些交往和商量之事。那麼這種「萬事不求人」的觀念在人間根本行不通,反倒容易加強自尊、自我、愛面子等其它的執著。

作為一個生命,無論是生存也好,還是證實法也好,都不應該有依靠和外求於別人的執著,那樣是一種有條件的,是私心的體現;但,發揮生命的主動性卻不能走極端,很多事情要圓容考慮。畢竟生命是屬於社會型的,那麼就看我們抱著怎樣的心態來對待這一切了。

對於修煉者就是要捨盡一切執著才能圓滿,才能完成我們的誓約,所以什麼事情我們都得理性對待。

個人體會,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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