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捨命護法的薛存誠(外一篇)

嚴謹


【正見網2011年06月24日】

一、李藩 勇抑佞臣

李藩,字叔翰。唐代趙州(今河北趙縣)人。唐憲宗時任宰相。

當初,他在擔任校書郎時,王紹(唐德宗時任河東節度使,為官貪財聚斂,家產十分富裕)憑藉權力邀請他,暗示:只要他來,一相見就給他升職,重用。

但李藩心中認為此人奸佞邪惡,始終不肯屈就於他。

李藩擔任給事中後,凡是制書敕令,有不適當的地方,他就在黃麻紙的最後,批寫意見。吏員說:「應該另外用一張白紙連在後面。」李藩說:「另外用白紙,那是在寫文狀,還叫什麼批寫敕書(用黃紙書寫的詔書才叫敕書)呢?」

裴^.向唐憲宗推薦李藩,說他有宰相的器度。唐憲宗於是提拔李藩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與權德輿同在宰相府辦公。

河東節度使王鍔,賄賂權貴寵臣,於是皇上下達密旨:王鍔可兼宰相,應當立即擬定任命的詔書交來。」李藩認為王鍔,又是個奸佞之徒,於是用筆塗掉了「兼」、「相」二字,退回密旨,還在上面寫上奏語:「不可。」

權德輿大驚失色,說:「即使不可,也應該另外寫奏章,怎麼可以用筆塗改詔書呢?

李藩說:「情況很緊迫啊!過了今天,就阻擋不住(王鍔這個佞臣升兼宰相)了。天色又晚,哪裡有時間另外寫奏章?」經李藩這一反駁,王鍔兼宰相一事,從此便壓下,無人再提了。

看來,正義的人,只要勇敢的站出來主持公理,不正確的意見,往往便會銷聲匿跡。

二、捨命護法的薛存誠

薛存誠,字資明。唐代寶鼎(今西臨猗西北)人。官至御史中丞。

當時,有個邪惡之人,名叫鑒虛,自從貞元(785―805)以來,以錢財結交權貴寵臣,收受節度使賄賂的財物,使自己日常生活,獲得了優厚的供養,另外還幹了不少壞事。但是有關官員,誰也不敢過問。

唐憲宗時,於釓想以賄賂求得出任節度使,事情被揭發後,牽連到鑒虛,揭發出鑒虛大量違法之事。權貴寵臣們,爭著替鑒虛說情。唐憲宗也打算釋放鑒虛。

但是,御史中丞薛存誠,不同意這樣做。唐憲宗派遣中使,前往御史台,宣布詔旨說:「朕(唐憲宗)打算當面責問這個鑒虛,並不是要釋放他……」薛存誠看透了唐憲宗的心思,就挑開了,回答說:「如果陛下一定要當面釋放這個鑒虛,我會捨命護法,請先將我殺掉,然後再將他放走。否則,我定然不肯接受詔命。」

唐憲宗沒有能夠救下鑒虛。事後,經過反思,轉而稱讚薛存誠嚴守公法。並依從他的意見:用棍棒將鑒虛笞打而死,還沒收了他的所有財產。

(均據宋代孔平仲《續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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