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只是形式 修煉才是關鍵



【正見網2011年10月25日】

看了正見網2011年10月21日發表的文章《敬師敬法 擺正項目的位置》,非常有同感,在此談一談自己對海外大法弟子創辦的項目的體會。

大法弟子在迫害初期創辦的一些項目,比如媒體,都是本著反迫害、洪揚大法的目的設立的,這十年多來,也一直履行著這樣的責任,在講真相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海內外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對邪惡也起到了強大的震懾和抑制作用。

正因為這樣,大法弟子容易擺不清項目和大法之間的關係。大法弟子的項目之所以能夠起到震懾邪惡的作用,不是因為項目本身了不起,而是因為大法弟子在做項目的過程中修煉了自己,證實了法,將宇宙大法的法力通過項目這個媒介展現了出來。

師父在《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中明確談到過:“當然電視台本身不是大法修煉,直接和大法沒有關係,電視台是大法弟子為了證實法、救度眾生辦的,就是這麼一個關係。它不是大法本身,但是它是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工具。”

師父給我們留下的就是大道無形的修煉方式,無論有沒有項目,修煉永遠是第一位的。如果沒有項目,大法弟子一樣可以修煉,比如在中國大陸,大法弟子講真相的方式千差萬別,遍地開花,都是在證實法。

在海外,有的人覺得,只有進了項目才算修的精進;在師父的《再精進》經文發表之後,更有人理解為要修煉必須得有項目,只有進了項目才能圓滿,所以不管自身條件是否合適,都往項目裡面擠。這都是在片面地理解師父的法。

《轉法輪》第一講就講到“心性多高功多高,這是個絕對的真理。”這是宇宙的法,心性永遠是衡量的標準,不會因為大法弟子做不做項目,做了什麼樣的項目而改變。不能把“做不做項目”當作衡量大法弟子修煉狀態的標準,更不能當成能否圓滿的保證。在這些行為和想法的背後,隱藏著的是一顆有為的心,為私的心。師父在《洪吟》中“有為”這首詩裡說:

建廟拜神事真忙
豈知有為空一場
愚迷妄想西天路
瞎摸夜走撈月亮

項目這種有形的形式只是讓我們來修煉的,如果執著項目的形式,和“建廟拜神”有什麼區別呢?就算所有的項目都達到世界一流,大法弟子的心性沒提高,還是不能成佛。當然,如果大法弟子的心性不提高,也不可能成就那樣的功德。師父在《什麼是大法弟子》中提的更加明確:“哪怕你做大法弟子項目,天上可沒有電視台啊,神也沒有報紙的,這都是常人社會的形式。你要不能用正念去指導你,你不能像個大法弟子一樣用修煉人的標準衡量自己、衡量世界、衡量別人,那你就是跟常人一樣。”

大法弟子的項目本來是應該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但是由於在做項目中人心不去,各自執著自己的項目,在項目之內,以及項目和項目之間就出現了利益之爭。各自執著自己的那攤事兒,都強調自己的項目重要,從而勾起各種各樣的人心,顯示心、歡喜心、沽名釣譽、追逐名利的心,出現了項目之間互相掣肘,互相看不起的情況;尤其是妒嫉心比較嚴重的,還出現了將別的項目拆台的情況。

大法弟子必須擺正做項目和修煉之間的關係,世界上的各種媒體、各種公司成千上萬、五花八門,我們只不過是採用了其中的幾個形式來修煉。師父講“這裡是修煉,是生命從本質上向高級生命轉化的過程,也就是說在座的都是走在神的路上的生命。”(《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一個修煉人證得的果位有多高,要看他的境界有多高,而不是看他在項目中職務有多高。項目不是修煉的“保護傘”,不是迴避常人社會的避風港,也不是我們自娛自樂的俱樂部。項目做好了就是我們救人的利器,做不好反而成為修煉人的束縛。為項目做,不等於為大法做,如果在做的過程中不本著修煉人的正念去做,就等於在做常人的事情,那是沒有威德的。

在這裡,我還想談自己的一點淺悟,就是大法弟子要擺正“神韻”和其他項目之間的關係。有的同修把“神韻”也稱為一個項目,我不這麼認為。“神韻”是師父親自在做,“神韻”的歌詞已經在《洪吟三》上發表,因此我悟到,“神韻”是法的一部分,在正法進程中起著極度重要的作用。我個人理解,在大法弟子圓滿的時候,大法弟子經營的項目如果已經走入良性循環,那麼將留給後人繼續經營,而“神韻”將在新宇宙的歷史中永存。所以,任何項目都不能跟“神韻”去比。在目前各項目占據了大量大法資源和大法弟子人力的情況下,每個項目和每個大法弟子都應該把推廣神韻放在最高的優先級去做,這是參與正法的的必須。

以上一點個人見解,供各位同修參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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