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12月16日】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二節 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屬性特徵(上)
前言
從本文的邏輯上講,前面的第三章是最重要的,建立一種人類《文明使命論》關於項目管理的邏輯,一種以《終點決定論》判斷問題的邏輯,區別於自然主義無意識論的那種《起點決定論》或者《進化論》邏輯。然而從內容上講,東西方文明是構成人類文明的中堅力量、核心角色,因此講到人類文明的具體內容,那麼本章本節的討論可能是最核心的。這是在內容方面講。
前一章本文定義了或者提出了關於人類文明項目工程對項目團隊的要求——也就是介紹對於人類備選文明的“需求”。而本章核心內容就相當於給大家專門介紹關於組建人類文明項目團隊兩大核心角色或者應聘者的推介會了——也就是介紹關於“供給”(求職者)的特徵與能力。其實這些內容也應該是那些關於東西方文明孰優孰劣許多爭辯們所最最感興趣的內容。
從某種角度上來看,那些辯論或許也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吧!因為辯論雙方總想一爭高下,所以總會使用一種非常挑剔的眼光看待辯論對方身上所存在的各種問題、各種特徵,並從中給對方挑挑毛病、希望能夠有效的打擊一下對方。
往往因為有對手存在,對手的眼光更挑剔,對手看自己往往比自己看自己還要清楚,或許這就是因為對手不在廬山之中的原因所導致的吧。或許這也就是西方文明一直堅持“旁觀者”思考的原因所在吧。其實任何角度都有觀察的死角,都有可以看到和不能夠看到的地方。有些事情確實“旁觀者”可以看得比較清楚,“當局者迷”嘛。這是一方面。然而另一方面,有些事情恰恰是作為“旁觀者”所不能夠看得見的,即所謂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或者“不當家不知柴米貴”。這也是有道理的。這就叫做“換位思考”。
其實將不在其中的“旁觀者”與必在其中的“踐行者”強行分開,那只不過仍然是在沿襲二分法的思維,屬於一種“知行分離”。然而東方思想講的是一種“知行合一”。其實無論是“旁觀者”還是“踐行者”,作為單一的角度,都會存在觀察、知識、信息與思維方面的缺角,都不可能全面。這實際上也從另一方面驗證了關於團隊建設的互補性原則。因此單一強調“旁觀者”的“理性”思考那一定是有所缺失的。二分法實質上就是如此。分出去的部分實際上就是信息丟失的部分。
關於差異互補性原則,我們再舉一個個例子,就像夫妻吵架一樣。夫妻恩愛的時候什麼都好。互相之間的差異點那都被看做是一種吸引力,是相互吸引的優點。人們常說“距離產生美”,夫妻離遠點,看到的那都是優點,想的都是對方的好處,所以才有“小別勝新婚”的說法。其實這就像“旁觀者”一樣,看到的都是事物的優點,起個名字叫做“規律”,叫做“理性”。其實不“理性”也不行呀,有距離呀,夠不著呀,所以只能夠“旁觀”,無法拿不到手裡。
但是如果夫妻天天粘在一起,那麼缺點就全都暴露出來了。夫妻一旦吵起架來、一旦互相打起來,那麼原本互相吸引的差異點一下子就成為了相互攻擊的把柄,而且往往到了這個時候,什麼陳康子爛穀子的矛盾都給翻出來了。對方任何缺點都會被照射在顯微鏡、放大鏡之下,恩愛的記憶早已被拋到腦後。需要相互包容、彌補、照顧、扶持的承諾早都已經忘記了,似乎都已經不存在了。這就是人,特別是被“實證科學”思維武裝起來“短線記憶”的人都是如此。
遠看都是優點、都是規律,近看卻都是缺點、都是亂七八糟的瑣事,根本沒有什麼規律、沒有什麼原則,所以需要旁觀、需要遠觀。二重性,其實這就是人,善惡同在的人,優點與缺點共存,無法相互分離。其實一切事物屬性都是如此,除非把事物的“質性”閹割掉。西方“實證科學”就是這樣做的。
你喜歡對方的優點,可是到了某個時刻反過來就成了缺點。兩者是不可能被分割的。這才是事物真正的屬性。那種希望將缺點從事物優點上剝離開來的想法其實是非常天真的。只想要優點,不想要缺點,只想要好處,不想負代價,這其實是一種以自我利益為中心的想法。好處都是自己的,代價由別人支付。這就是當今中國大陸企業界所有商業模式的共同想法。然而真正站在團隊的基點上考慮問題,不應該是排他的利益獨享,而應該是一種互補共存的機制。這就是關於東西方文明判斷所應該持有的一種姿態,而不應該象小夫妻過日子的互相打架。
關於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特徵,在本章本人原先計劃分為兩節來寫作,關於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SWOT分析原先也是想分為兩節來寫的。但現在看來,本人需要做某些調整,因為東西方文明還是以對比的方式闡述比較清晰,所以關於東西方文明的特徵,本人還是採用一起對比的論述方法,只不過需要劃分幾個分析維度而已,畢竟篇幅太過龐大。而關於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SWOT分析,還是按照原計劃進行,分開討論。
然而本人這種對比描述可不是為了比出個“孰優孰劣”,而是站在《文明使命論》的基點之上,找出東西方文明的各自特徵。無論是優點還是缺點,作為不可分割的硬幣的兩個面,都與那個文明所要承擔的各種使命與責任有關。本人將東西方文明對比起來說只是為了寫作起來比較方便,而絕非比較學意義上的比較高下。大家已經知道,因為本文採用的是一種博客式的寫作方式——也是一種“思維流”的方式,所以在這裡一下給大家比較東西方文明的基本特徵未必能夠做到面面俱到而邏輯結構嚴謹,掛一漏萬那也在所難免。也許在本文後續章節具體討論東西方文明依照各自使命安排進行表現的時候,還需要為大家進行補漏的情況可能會不時的發生。所以這裡先給大家埋下一個伏筆,也算是給大家事先做一個交代。
我們這裡給大家提及的東西方文明的絕大多數特徵,其實在本章之前的各個章節之中已經陸陸續續的給大家論述過了。只不過我們那個時候給大家提及東西方文明的不同特徵,可能只是為了闡述某種分析原理時作為所需要結合一些具體事例問題才給大家提及到的。這些特徵論述可能散落在各處,不能成為系統。
今天我們這裡的討論是把東西方文明這些不同特徵匯集在一起給大家集中論述。其實還不能夠確確實實的叫做論述,叫做歸納匯集還比較合適。那麼下面我們就按照四個維度、四個方面幫助大家把這些東西方文明不同特徵給匯集一下。這四個維度分別就是,
(1) 在本質屬性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2) 在思維邏輯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3) 在結構體功能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4) 在過程認知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首先關於“在本質屬性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其實這個話題真正要談論起來實在是太大了,所以我們就把這個主題作為單獨的一節來討論,而且可能還需要分為上下兩部分的內容,因為篇幅絕對的超過了2萬字。
至於東西方文明在後三個方面的差異——在邏輯上、結構上與過程思維方面的差異,其中關於邏輯方面的差異,我們也會單獨使用一節的篇幅進行論述,而“結構”與“過程”應該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東西方文明在“結構與過程”方面的特徵我們會結合在一起作為另外獨立一個小節進行討論。
其實即便是這樣分開論證,在文章的內容上還是很難做到面面俱到,本人也只是提出一些比較有感觸的要點而已。要想真正全面講清楚這個話題,恐怕100萬字也打不住,那是人類文明幾千年以來的智慧結晶,是宇宙意志對於人類文明的系統安排,所以絕非三言兩語就可以說的清的。本人這裡只是為大家歸納分享一些要點而已。
其實即便是要點,用這樣幾節的篇幅也是論述不完的,掛一漏萬那一定是在所難免。出於這樣的原因,所以在本文後四章討論人類文明項目管理具體事件的時候,一些涉及到東西方文明的不同特徵或者相關的機理還需要不時的添加進來進行論述。這裡實際上只是未來論述做一些必要的鋪墊而已。
一、話說陰陽
講到東西方文明的不同屬性,或者東西方文明的不同使命分工,那麼就必須先從陰陽屬性給大家談起。首先應該跟大家說明的是,我們這種關於東西方文明的“比較”其實只能夠先從淺層次說起。那麼為甚麼是這樣呢?為甚麼只能夠從淺層次、從低層次上開始論述呢?
因為西方文明屬於一種水平思維維度,因此相互“比較”才會有意義。而東方文明在思維上實際上屬於一種上下維度的垂向思維,隸屬於一種上下方向的“天地人”結構,在水平方向上是找不到相互“比較”的另外一方的。“天地人”結構由上至下是分別“天理”、“人理”與“地理”。“人理”是天與地的中間連接。相對而言,西方的“物理”、物質之理,其實對應的只是“地理”的層次,屬於“天地人”垂直結構之中的最低一層。
由於西方文明的使命就是被安排在淺層次、安排在低層次、安排在表面“地之理”的層次,如果非要把西方文明拉到深層上或者高層次上與東方文明進行比較,那實在就屬於一種強人所難了。因此如果在“天地人”的“天”與“人”的層次上進行“比較”,那麼東方文明就只能夠唱獨角戲了。所以東西方文明的“比較”扭只能夠限定在“地之理”的淺層次上進行。
當然我們在“比較”東西方文明的時候,有時我們也必須提及一下東方文明關於更高層次的意義所在。畢竟東方文明的存在意義並不局限於表面層次或者“入世”層面。這其實也是東方文明有別於西方使命所造成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其實分析方法、邏輯論證確實是西方文明的優勢,是西方文明所擅長的。實際上本文所使用的方法基本上也屬於西方文明的分析方法。在大多數情況下,本人實際上是使用西方文明的分析方法來論證東方文明的高超思想。至少在表面上本人是這樣做的,因為東方文明是上下貫穿的。再高超的思想也有落地顯現的部分,所以也可以使用“地之理”進行表面論述。這才叫做真正的“知行合一”。既能夠上得去天,也能夠下得來地,既能夠深入也能夠淺出。其實這才是真正的陰陽思想,一種陰陽交互而生的大吉之象。此乃泰卦之象也。
如果使用西方二分法的眼光,又結合東方的陰陽思維來看,那麼從大的方面來講,西方文明屬於陽,東方文明屬於陰。然而在深層上講,東方思維其實是“合一”的、包容的、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的一定階段的屬性其實是屬於陰陽兼而有之的,屬於一種陰陽兼備的陰陽平衡論,而不是單陰獨單陽論。但是這是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的一定階段的陰陽屬性——陰陽兼備,而不是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全過程”的表現。其實這也是一般談論陰陽的人們所不知道的。其實東方文明屬陰,那是兩宋以後的事情。在兩宋時代,華夏文明發生了一種“去陽化”過程。關於這一點,我們在第六章中會著重給大家分析。
其實西方文明屬於陽,東方文明屬於陰或者陰陽兼備。這也是在一個層級上的認識,在最低層級上面的認識。其實關於對陰陽的認識也是分層級的。在低層級上,陰陽表現為一種要素形態,陰要素、陽要素。其實西方文明屬於陽,東方文明屬於陰,就是這個層面上的認識。我們不是講在最低、最淺層次上比較東西方文明嘛。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然而超越了要素的層面,陰陽的意義則屬於一種內外關係。《西學》屬於《外學》,《東學》屬於《內學》。《西學》完全不入事物的《內機》,因此西方文明對於事物的內外之分是不太理解的,或者說上非常膚淺的。因為在“入世”層面上的認知其實也就只能夠那樣了。
有人會認為,東西方文明內外之分與陰陽要素之分不是一回事兒嘛。其實還不是。因為陰陽作為內外之分,西方《外學》對於事物的《內機》全然無知。雖然西方文明自以為知道了事物的機理、機制、規律,其實全都屬於事物的《外理》而已,也就是“地之理”而已,所以達爾文與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們才會狂妄的認為找到了什麼事物的“發展規律”了。其實連事物的《內門》在哪兒裡,《內眼》、《內光源》是什麼根本都不知道,又何來發現事物內部的“發展規律”呢?!《內機》對於《西學》而言永遠屬於一種“黑箱”,永遠都不能夠看到。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陰陽在內外方面的意思。外者、“旁觀者”不知內也。而要素陰陽,其實屬於一種外陰陽,陰陽屬性已經外顯、外分了,屬於一種“可分”層面,然而內外陰陽本質上則屬於“不可分”層面的認知,怎麼能一樣呢?!
也就是說,在要素層面的陰陽,陰陽是相知的。因為陰陽要素化就是陰陽屬性已經外顯了,已經形式化了,就像男人與女人一樣。一個男人,雖然只能夠是男人,但是他能夠意識到還有女人的存在,還有另外一類的人體,跟自己的摸樣不一樣。就是這個意義,陰陽雖然有要素分別,但是卻可以互相認知。這就是要素陰陽的意義。然而內外陰陽的層次,作為要素陽則是完全意識不到的。
那麼再高的陰陽又是什麼呢?那就是層級意義上的陰陽。當然那就更複雜了。因此就不給大家再詳細解釋了,與東西方文明比較的意義距離似乎有點兒遠,當然並不是沒有關係。比如日後我們經常引用的“陰陽反背”之理實際上就有層級陰陽轉換的意義。
正所謂“無陰不生無陽不長”,東方文明在一定階段屬於一種“生文明”,所以東方文明必須陰陽兼而有之,而且還必須要陰陽平衡才行。就是這個道理。而西方文明在要素上屬於一種獨陽文明,有陽而無陰。獨陽其實就屬於一種單一的“質性”或者同一“質性”。所謂:同性相斥,異性相吸。所以單一“質性”的獨陽西方文明必定是一種排他性文明,必定是一種互斥互爭的一種“爭文明”。因此西方文明的單一“質性”必須走向以“量性”差異劃分事物的方法,那也就是一種必然了。
在要素層面,西方文明屬於陽,東方文明屬於陰,我們還必須為大家澄清一點的是,因為西方“實證科學”主流上屬於一種決定論、絕對化的認識,所以我們一旦給下了這種東西方文明陰陽屬性的劃分,一些人就會使用絕對化的眼光對待陰陽這種問題。我們前面不是已經給大家闡述了嘛,東方文明本質上是一種陰陽合一的文明,陰陽平衡的文明。這種陰陽合一就是一種大家常常聽到的關於“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的那種機制。這種陰陽互有的關係還不象大家從陰陽魚表面看到的那麼簡單。陰陽平衡觀還有陰陽相對性、還有陰陽相對論在太極陰陽裡面。
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比如,在陰陽屬性方面,儒家思想到底應該是屬於陰呢?還是應該屬於陽呢?其實這得看使用什麼樣的參照系來判斷問題,看相對於與誰對比而言。這也是我們前面給大家談到過的關於層次陰陽意義的一方面。其實儒家思想並不存在絕對的陰陽屬性。絕對化的認知在東方思想中是沒有意義的。東方思想處於一種相對性的思維狀態。這也是西方文明最琢磨不透東方文明的地方。所以稱東方文明為東方神秘主義。
因為在東方的認知體系中,並沒有“定義”這種概念範疇,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關於“位”的選擇,也就是判斷原點與參照系的選擇問題。定義,就是把含義給定住的意思,也就是把思想含義都固定化、物質化、實體化。而東方文明則屬於一種“流意識”、一種相對性思維,追求的是對事物在不同層級方面不同內涵認知的不斷提升、昇華與突破,叫做悟性認知,叫做開悟。悟性認知其實就是力圖打破各種固化認知的思維慣性,也就是打破“定義”,以突破而不是固化的方式探求更高層級的真理。這就是釋迦摩尼佛所講的“法無定法”的含義。而西方文明試圖研究的就只是一種“固定規律”。
那麼就讓我們還是以儒家思想為例來認識陰陽吧。儒家思想到底屬於陰呢還是屬於陽呢?其實儒家思想本身也屬於一種陰陽平衡體。當儒家思想與道家思想進行比較的時候,因為道家思想根本上屬於一種修煉文化(作者註:不是指那些算命、看相、看風水、驅邪治病的小道),更加關注“出世”的結果,然而儒家思想相比之下則是屬於是一種“入世”的範疇——如何依據良知來做好人。
然而道家的“出世”那是一般人所不得見的。人們經常稱呼修道之人總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就是這個“不得見”的意思。因為不得見,所以基於“世人”的眼光,道家就屬於陰。那麼另一方面,“入世”的儒家思想關注的則是世上人世間做人的品德問題,屬於能夠被“世人”認知的部分——屬於一種“明德”。那麼這種“明德”得見者,相對於道家那種“神龍”而言,當然就屬於得見之陽了。因此,儒家思想作為一種“入世”思想,在與“出世”的道家思想進行比較的時候,那麼就屬於陽。
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再做一個比較。這一次讓我們把儒家思想與法家思想做一個比較。法家思想與儒家思想其實都屬於是“入世”的思想,但“入世”的方法不同。法家思想強調的是物質手段,無論是激勵或是懲罰,都針對“個體人”的物質身體與物質慾望。在這方面法家思想與西方近現代的物質文明的手法很類似。然而與法家“入世”方法不同的是,儒家思想更加關注作為一種“社會人”的精神層面,關心品德方面的修養。
那麼在法家思想與儒家思想這個對比中,法家思想,物質者,外也,顯形顯性也,外露也,屬於陽;儒家思想,精神者,內也,內藏隱性也,不露也,屬於陰。所以儒家思想在與同一“入世”層次的法家思想進行比較的時候,儒家思想的陰陽屬性就成了陰。但是注意,這種比較顯然是以法家思想的物質可見性作為判斷原點的,是基於物質《外學》的眼光看問題的。在這個“入世”層面,如果基於精神道德的原點看問題,那麼儒家反而屬於陽,其實所謂的“明明德”就是這個意思。道德那是應該光明正大的。明者,日月也,屬於陽。只有到了末法末世,精神、思維才成了一種心計、城府,成為了一種見不得人的“陰謀”反轉。因為在人類文明初期,精神維度的指向表現為正向向上,精神能量值高於物質“中性”,就是屬於陽,這就是“人性善”的時代。而物質屬於在下為陰,物質屬於一種虛幻之象,物質的能量值相比於高尚的道德則比較低。這就是東方傳統思想中關於“形而上下”的原因,精神維度表現為一種正陽的“明德”的狀態。然而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人類的精神道德已經墮落到負值的水平,已經低於物質的“中性”了,於是呈現出物質高於末世精神現狀的表現,於是物質反而站在負向精神之上而成為了“第一性”的東西。“實證科學”意識到“人性惡”而加以排斥,其實也與此有關,與人類道德墮落有關。因此人類的精神維度就表現為“陰謀”代替“明德”、“厚黑”代替“良知”的現狀。因此精神就被認為屬於陰性、黑性,就不再是充滿光明的“明德”與“良知”了。
其實關於在人類文明之初,精神維度表現為正向意義,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人類精神就是表現為一種負向墮落,這實際上恰恰表明了“萬物皆有陰陽”的道理。那種正向高度的精神就屬於精神維度的陽,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明德”;墮落到比物質“中性”還要低的精神那就屬於精神維度的陰,是不可告人、內心灰暗的“陰謀”,剩下的就只是權謀詭詐之術了。
以上我們給大家所舉的關於儒家思想陰陽屬性的例子,其實就是給大家說明關於是東方文明陰陽屬性的相對性問題,一種不同於《西學》固定化的認知。儒家思想既是陽又是陰。主要取決於在哪一種基點上看問題。於是一些西方學者可能火就大了。一會兒是陰,一會兒是陽,那麼你們到底有沒有個譜呀?其實是因為沒有找到動態參考系的動態原點而已,所以就徹底暈菜了。
在這種陰陽相對性的認識框架中,任何固化定義性的東西其實並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當然在界定具體陰陽的時候,也需要先界定判斷的基點與條件。其實這與西方“實證科學”邊界條件的假設也是一致的。另外,實際上這種相對性陰陽還具有一種陰陽平衡、陰陽相濟、陰陽互生的“合一性”關係。
二、議論五行
談完了關於東西方文明的陰陽屬性,也就是表面要素陰陽,那麼就再讓我們再來談一談關於東西方文明的五行屬性。在中國傳統思想中,陰陽與五行是分不開的。其實五行思想對於理解東西方文明而言在表面上沒有陰陽關係那麼複雜。相對而言比較直接。當然這只是本人認識。那麼本人為甚麼這麼說呢?
其實五行思想可以理解為古老的東方物理學,也就是東方物理學。所謂五行者,行之於地也,具有某種“地之理”的含義,主要意義還是在於“術用”層面上。當然《五行論》也涉及到許多關於“養”的意義,包括生克機制、循環思想等問題,然而《五行論》最剛性的那部分表面知識並沒有那麼複雜,這是指《五行論》在“術用”層面的內容。當然在背後思想方面,五行思想也不那麼簡單,因為東方思想是“合一論”嘛,陰陽五行是緊密相關的,所有東方思想都是纏繞在一起的、包容在一起的,是一個不可以被分割的整體系統。
那麼站在“術用”的層面上講,簡單的說,根據金木水火土五行屬性,東方文明五行屬於木,而西方文明五行則屬於金。其實東方文明只是一種泛稱,華夏文明與東方文明並能夠完全劃等號。華夏文明既具有東方木的屬性,也具有中位土的屬性,因為中華文明肩負著人類文明初期階段(五行木性)與中期階段(五行土性)的雙重使命,所以華夏文明就必須具有五行屬木與五行屬土的雙重屬性。因為在五行生剋關係中,木性克制土性,所以我們就把華夏文明的整體屬性統統的劃歸於東方木性了,我們也就統稱為東方文明了,五行屬木。因為東方思想屬於“合一論”,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我們就把木性與土性歸在一起來講了。
《黃帝內經》裡面講四氣調神大法。四氣講的就是春夏秋冬所對應的木火金水這四種事物屬性(作者註:這裡我們先不講土性,因為土性屬於《五行論》中比較高難度的部分,與木火金水四氣四性還不再同一個層次面上)。然而四氣並不是為了獨立存在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四氣並非僅僅是自然物而已。其實四氣代表的是四種“質性”,與事物內部機制的調整使用有關,與所謂調神、調節的管控機制有關。那麼也就是說,我們了解東西方文明的五行屬性,實際上也是為了以理解關於人類文明項目管理的管控調節機制有關的。《黃帝內經》所謂的調神大法其實並不神秘,只不過是使用了當代人不太熟悉的另外一套術語而已。“調神大法”實際上就是東方古老的《控制論》而已,並沒有什麼“神秘主義”色彩。只不過東方古老的《控制論》並不簡單屬於“地之理”的控制論,而是具有《天時控制論》的成分。
大家知道,西方文明五行屬金,東方文明五行屬木。因此我們必須通過了解金與木在五行中的特性,從而才可以進一步的理解東西方文明所具有的不同屬性以及所肩負的不同使命。又由於陰陽五行論經常應用於東方傳統的命相學或命理學之中,因此本人就把這種基於陰陽五行思想而考察與評估人類文明應聘者的方法取名為《文明的相術》。
我們給大家介紹了,五行術就相當於中國古老的物理學,屬於“術用”的層面。然而在西方的“實證科學”中,“量性”方法並不對物質做“質性”方面的劃分,只是做一種“量性”的區格。而中國五行術所講求恰恰是關於不同屬性的物質。那麼還是讓我們先給大家來講一講關於木火金水這四種物吧。
首先我們講,木與金都屬於一種實物物質,一種有形之物。比如因為木與金代表的是有形之物,同時又代表東與西兩種方位,所以中國人講買東西,而不是買南北。東者為木,西者為金。東西者皆為有形之物也。
然而木與金這兩種實物又不完全相同,也是有差別的。比如木具有生髮之性;金的屬性則是收斂。也就是說,一種屬於生髮物,一種屬於収斂物,屬性不同也。換成經濟學語言,生髮物之木,彈性之物也;収斂物之金,剛性之物也。
關於木與金,這就是中國傳統知識的一種表述方式。不使用定義或概念的那種固化方式,而是使用一種比象的方法,找到那些上帝所創造的一種自然物來進行說明——用上帝的智慧而不是使用人類的智慧來說明問題。這樣即便我們人類的認識是有限的,有些事物的屬性還一時認識不清、認識不到,但是拿一種《神創物》來比象,那一定是不會錯的。這就是東方認知相對性的一種方法。禪宗的公案以及佛家的悟性思維其實也都是遵循了這樣的法則,以物啟迪人,而不是以人定義物。
木金=東西=實體物,我們給大家講過了,那麼水與火又是代表什麼呢?水與火同樣屬於自然力,但是屬於無物形的那種自然力,能量的存在形式還沒有被固定下來。也就是因為水火所存在的能量層級比較高,還不能被物質形式給固定下來,所以這種高能量存在形態對於人力而言那麼掌握起來就比較困難。因此針對於有限的人力能力而言,五行的南北兩方就屬於“水火無情”。因為人的能力有限,人力只能夠操作有形之物,操作東西木金之物,而不能夠操控水火無情之物。可見木金水火四物,實際上反映了四種自然力的層級,也就是能量體與物質載體之間的一種相對關係。
1. 能量層級最低的實體物,剛性之物,金,已經沒了發性,也就是物形之內所儲存的能量已經基本被榨乾、被用盡;
2. 能量層級比較低的實體物,彈性之物,木,然而還具有發性,也就是在物質形態之下還具有內部儲存的一些能量,能量還未被榨乾;
3. 能量層級比較高的非實體物,流形式之存在之物,能量還比較內涵,呈現一種外陰內陽(坎卦)之象,水;
4. 能量層級比較高的非實體物,以能量散發形式存在,能量呈現外顯之象,是一種外陽內陰(離卦)之象,火;
5. 能量級別高於四氣,可以制約四氣,在四氣之間可以進行能量與形式轉移的中正中庸之物,土。
其實西方文明的許多特徵都與西方文明的“金”屬性有關,比如資本主義、拜金主義,和平時期的市場經濟,用錢主導一切的現象,“實證科學”的剛性認知與成果主義(作者註:五行金對應於四季之秋,是收穫成果的季節,因此西方金就是一種成果主義)、決定論等等,以及戰爭時期所仰仗船堅炮利的戰術邏輯,其實都與西方文明五行屬“金”的這個原因有關。這些方面本人在《天時五行斷代》一文已經都跟大家講得夠多了。
同樣,東方文明的許多特徵與東方文明五行為“木”的屬性也相關。比如東方為甚麼稱為東方?東方文明為甚麼“起點就是巔峰”?東方思想的爆發期為甚麼在春秋的“百家爭鳴”時代?西漢之時董仲舒為甚麼會“獨尊儒術”?新儒學為甚麼可以在宋明之際再度燃燒起思想之火?兩宋之後中原文明為甚麼會衰落?北宋為甚麼會抑武興文?以及王陽明的思想在明朝之後為甚麼會被冷落而流行於扶桑日本?其實這些個為甚麼都與五行“木”的屬性有關。
另外,我們在本書關於人類文明的後四章討論中所要談到的關於東土文明為甚麼必須回歸中土?中華文明為甚麼遠離海洋而向內陸發展?歷史上為甚麼要發生兩次路上絲綢之路?蒙古大帝國為甚麼要橫掃歐亞大陸?西方文明為甚麼需要通過海上而東來?以及鄭和為甚麼必須要下西洋?還有被武王伐紂所擊敗的殷商遺老遺少們為甚麼退歸東海,甚至遠赴美洲大陸?以及沙俄帝國為甚麼那麼急切的領土擴張?這些歷史事件與歷史史實其實都可以在《五行論》中找到原因與答案。如果有機會的話,這些問題我們都會在本文的後四章中為大家展開論述。由此可見,《五行論》是本文看待評估人類歷史的一條很重要的因果邏輯維度。
三、漫談主客之“位”
談完了陰陽和五行,那麼就讓我們再來談一談關於八卦,其實也就是給大家談一談《易經》之中關於“位”的這個概念。在西方思想中,起碼在西方哲學的高度上還沒有關於“位”的這個概念,決定論的基點是固定的,不存在其它的選擇。雖然現代營銷學上也有了關於“定位”的概念,其實這種“定位”也只能算是關於“位”在“術”的層面上一種相當膚淺的認識而已。
大家知道,八卦最初只是三條線,也就是對應於“天地人”三才結構。因為世界萬物複雜,於是八卦才上下重疊而生成了“六爻”結構的六十四卦。這也算是老子關於“三生萬物”思想的一種圖形邏輯的表示方法吧。那麼《周易》八八六十四卦中的六爻,每一爻,無論是安排陰或者是安排陽,所處的那個位置就叫做“爻位”。實際上如果那個陰爻、陽爻要是離開了這個“爻位”,自身單純的陰陽屬性其實並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其實MBTI性格分析方法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一種雙取向的四爻結構嗎?那麼榮格三個維度的性格類型不就相當於“先天八卦”的“天地人”三爻結構嗎?
中國人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這個說法。其實這句話非常確切的說明了關於“位”與“人”以及與“事”之間的相互關係。一件事物發展變化的過程如何,其實也就是事物發展到了某個卦象的某個“爻位”上。一個“人”對應於某種“事”所應該秉持的處世態度或者行為方式其實也與當事者所處的“爻位”有關。
可見這個“位”的概念把“人”與“事”這兩種維度有效的結合在了一起了。就像笛卡爾用平面直角坐標系把代數之“數”與幾何之“形”結合起來一樣。本人認為,中國的八卦系統就是東方思想的一種坐標系體系而已,只不過不是簡單平面的那種XY雙維度四極結構。
根據八卦的爻位思想,那麼也就是說,一件事物的發展過程往往就是事件主導者或者相關人在“位”上的改變。中國人講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其實就是基於這種“位”的概念,甚至某位帝王統治江山社稷多少年,那都叫做“在位”多少年。因此“位”這個概念對於理解東方文化其實是非常重要的。東方思想中“位”的概念就具有相當於西方“實證科學”中笛卡爾所創建的那個平面直角坐標系一樣的作用。其實使用“位”聯接“人”與“事”的這種思想,在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已經認識到這個意義——也就是所謂的3P理論,people、performance、position這3P。people是“人”,performance代表“事”,position就是“位”,管理上叫做“崗位”,可以將“人”與“事”有效的連接起來。然而現代企業管理容易發生一種偏頗,那就是只是簡單的把“崗位”當做了直接的管理對像了,而忘記了“位”屬於“人”與“事”的連接體的意義。
其實關於“位”的概念也可以看成是一種上古“環境決定論”,也可以用現代策劃思想中的“情景論”context來比擬。“位”決定了人與周邊環境以及具體場景之間的一種相互關係,也可以看成空間“位置制約論”的一種表現吧,一種“地理”層面的機理。
其實“位”一方面具有“情景制約性”,這是“事”一方面的表現。這是一種被動意義上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在“人”的維度上,“位”又屬於“人”的一種“意願選擇性”。這是比較主動方面的一種意義。因此“位”是“人”與“事”的溝通與聯接。
我們講西方思想中並沒有明確的關於“位”的概念,是決定而不是適應與選擇。然而並不是說西方思想對於“位”沒有進行“選擇”。其實西方思想也有其相對應的“位”。只不過渾然不知而已。這或許涉及到“位”概念的另外一重意思——“位”的主動性選擇的問題。換句話說,東方文明關於“位”屬於一種“有意注意”,屬於主動選擇;而西方文明的“位”卻屬於一種“無意注意”,屬於“被定位”。
大家都知道,西方“實證科學”一直以來都是秉持一種“理想主義”的思維方式,也就是一直採用一種“旁觀者”的角度,採用了一種《外眼》的所謂“客觀”的方式。因為“實證科學”屬於一種《外學》,不入事物的《內機》。《內機》對於《西學》而言一直屬於“黑箱”的範疇。所以西方“實證科學”只局限於一種“客位”的被動,並不主動入“位”。
當然這種“客位”指的是與人主動選擇無關聯意義上的一種狹義的“位”。可是在廣義上講,“位”既與“人”有關,又與“事”有關。“人”與“事”屬於“位”坐標系統的兩個不同維度,就像笛卡爾坐標系的x軸與y軸一樣。因此“人位”則屬於“位”系統中的“主位”軸,“事位”就屬於“位”系統中的“客位”軸。西方“實證科學”的理性主義實際上選擇了一種“客位”的角色,也就是“旁觀者”、“客觀者”的角色。所以說,西方“實證科學”中雖然沒有“位”的思想,但還是默認by default了“客位”的角色。而東方思想相對而言,則是選擇了一種“主位”的角色。其實東方思想中,“主位”與“客位”都有,就像陰陽兼備的屬性一樣。因此在東方,“位”屬於被主動意識到了的一種“選擇”,而不是被默認by default的“被選擇”。西方思想的不入“位”,其實指的是一種狹義上的“位”——不入“主位”。西方文明是不入“主位”的。這與《西學》不入事物的《內機》也是一致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其實“拆分”的方法就屬於從外部“客位”基點思考問題,切割破壞了事物的完整性;然而“主位”的入內方法是尊重事物完整性,不需要通過將事物分解或破壞掉的方法而進入事物的《內機》。其實“切分”法將事物切割之後,事物的“內”就已經消失了,沒有了。那還怎麼研究事物的《內機》呢?
比如東方思想中常常使用到的關於“天地人”三才結構實際上就是關於“位”的概念。“天理”,天之道,“天位”之法理;“地理”,地之法,“地位”之法則;“人理”,人之規,人倫之品德。“天地人”是三種層級,三種法理,三種邏輯,也反映出了三種關於“位”的不同思維方式。
八卦實際上就是“天地人”三才結構的一種表達形式而已。實際上64卦就屬於上三爻“天地人”與下三爻“天地人”的疊加擺放形式,以表征“三生萬物”而生出來的更多的事物。中國的“中庸思想”其實也與“位”的概念有關,中庸守正就是守住“中位”。“中位”就是“天地人”中間的那個“人位”。守住“人位”就是守住做人的人理,就是守住人倫,就是守住人類行為的規範準則——核心就是守住做人的道德。只有這樣,人類文明才可以渡過中間的那個如履薄冰的發展階段。其實文王推八卦給我們推演出來的就是這種“人位”之理,也就是所謂的“後天八卦”。文王就是根據人倫之理從新定義了“後天八卦”的陰陽,進而從新配置八卦順序與方位的。
可見中華文化在文明之初就已經清醒的意識到了人類文明在宇宙中的位置——人身屬於是從地上通往天上的梯子。人的位置或意義就是“中通性”。人的位置就是溝通天地的中通通道。
關於“人位”的認知,這屬於比物理世界更大尺度、更大眼光、更大智慧的思維。我們中國人時常所說的那個“天人合一”其實講的就是“人位”之理必須向“天位”之理靠攏的意思,也就是低層意識應該向更高意志或目標靠攏的意思,也就是向高於人類的宇宙目標靠攏。這才是“天人合一”的真正意義。
所以知曉“人位”那是為了人類提升的目的的,與東方文明的所肩負的文明使命與宇宙使命休戚相關。因為需要提升,所以就必須知道人類當前所在的位置。這就是“人位”,就是這個道理。
西方思想中沒有主動意識到的關於“位”的概念,其實這也與西方文明被分配的使命有關。西方文明主要關注於人類來到人世間後如何待下來的問題,特別是在人類文明後期如何延續的問題。
那麼人類為甚麼來到人間呢?西方思想的答案,是因為人類犯了錯誤,被逐出了伊甸園。其實伊甸園這也是西方水平思維的一種映射。人類文明的任何思想傳統都可以上溯到古老文明關於人類起源的一種宗教觀——也就是古老文明之初的那些神傳之話(神話或傳說)。
西方宗教認為,人類起源於一種“原罪”。“原罪”實際上就是“先天”之最。人類因為有罪而自天堂降到世間,進入到了“入世”的層面。這就是人類起源的“原罪說”。來到世間後的主要任務那就是如何能夠在人類這個水平維度的空間生存下來,如何能夠等待下去。這就是西方文明在使命上需要關注的問題,如何解決溫飽問題,如何滿足物質需求問題,如何讓人類能夠存活下來的問題,並且使人類能夠在末期文明中有效延續下去。延續就是西方文明的使命,一個大約500年的周期。
人類墜落世間其實是因為人類失去了原本在天上的那個“神位”,也就是“天位”。因為已經失去了“位”了,那麼還談什麼“位”呢?!by default的“客位”就可以了。人類從天上落到了地上,如果非要給個“位”的話,只能是那種沒有什麼價值的地上之“位”而已,所以才叫做“地位”。人類度忙於爭“地位”。“地位”者,“客位”是也,屬於一種入鄉隨俗,隨“地之理”,“客理”、“物理”、“自然理”層次上的被動“位”,沒有其它選擇了。
所謂“地位”不過是一種“客位”而已。但是當《神創論》一旦被忘記的時候,外來者是客的“客位”角色與“客位”之理也就被忘記了。儘管西方“實證科學”在創建最初之時還能夠清楚的記著自己“客位”旁觀者的角色,但是當“實證科學”所帶來的物質財富一旦豐盛起來的時候,一旦物質性將人類的“本性”(作者註:即“人性”)和“神性”(作者註:即“天性”)給埋沒了的時候,於是“實證科學”的後繼者們實際就走上了一種“反客為主”的道路。把自己真的就當成了地球上的主人了,真的就把地球當成了自己的家了。這其實是一種“反客為主”的角色變換。在自我角色“主客”轉換之後,再以一種“陰陽反背”的邏輯從新認識事物,於是接下來就是“天翻地覆”了,“以陰為陽”、“以地為天”了。然後就是總想把地上的“物之理”延伸到人類社會的“人之理”的維度上去,甚至還試圖延伸到“天道”、“天理”的天上去。於是坐在地上“客位”的人反過來卻總是把自己看做是最高大的,因為總是向下去比,向下去看,與動物物質去比,越比就越滿足。
那麼,這樣一看確實覺得人類自己比地球上的動物高級多了。越這樣比較就越覺著自己應該是這兒裡的主人。成者為王嘛!這實際上就屬於一種強盜邏輯。在地球這兒,誰本事大誰就應該是這兒裡的主人——一種“強權即真理”Might is right的邏輯。給自己個理由,讓自己在這裡可以永遠的待下去,完全迷失與忘記了自己原本在天上的家,忘記了自己原本的那個“天位”。雖然“延續”與“待下去”確實是西方文明被賦予的使命,但是實際上是有時間限度的,其實這種“待下去”的意義,這種“等待”,與《神創論》關於“最後的審判”有關。其實整個人類文明都是在“等待”那個“終極階段”的“最後的審判”。因為“最後的審判”一過,應該返回到天上“天位”的那些生命那就真的應該“歸位”了。其實這個可以回歸的“天位”,也就是修煉文化中所講的那個修煉“果位”,是一個生命在人世間生生世世生命輪迴的那個正向“終極成果”,一個在時間大尺度上、在宇宙時間尺度意義上的成果——也就是功成圓滿意義上的成果。
但是如果“待下來”僅僅是為了“待下來”,如果已經忘記了《神創論》的囑託,忘記了自己是從哪裡來的那個過去,那麼在地上這樣的“待下來”那還有什麼意義呢?又是這種“待下來”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呢?如果連這些人生“終極問題”都忘記的話,那麼這種“待下來”就真的失去的實質的意義。那麼恐怕也真的就到了再也無法“待下來”的時候了!
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西方主流世界的《有神論》思想就是對於“實質科學”的物質文明(為了“待下來”)確實屬於一種不可或缺的補充。《有神論》與《科學論》是一種缺一不可的關係。《科學論》擅小,容易迷失大方向;《有神論》幫助《科學》克服這種迷失,找回被二分法“分離”出去的上帝的聲音。
然而《進化論》出現的目的,就是破壞《科學論》與《上帝論》這種互補關係。撒旦教門徒們打著“科學”或者“主義”的旗號其實就是為了破壞《上帝論》對於《科學論》迷失的彌補。以主義替代《有神論》的信仰,然後讓人類根本忘記在地球上“待下來”的終極目的。讓人類無法再回到天上真正的家,無法回歸“天位”,這就是撒旦魔的真正用心。為了讓人類永遠“反客為主”的待在地上(作者註:實際上是墮入地獄),於是撒旦門徒們就給出了一個強盜邏輯,一個似乎可以讓人類在地球上永遠“待下來”的理由——《進化論》,“適者生存”的理由也就應運而生了。確實在垂向邏輯上是“不進則退”的道理。想永久的“待下來”那其實只是一種水平思維而已,墮入地獄其實才是一種負向的“終極成果”。這才是撒旦魔所期待的。因為撒旦魔就是反上帝的,這才是本質。這是水平思維的人們根本想像不到的。
四、論人性的善與惡
實際上,關於人類本性到底屬於“善”還是屬於“惡”的這個根本問題,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基本認知也是不一樣的。這種不一樣的認知其實也與東西方文明各自不同的歷史使命有關。然而人性到底是“善”還是“惡”這種問題本身其實還是屬於一種“二分法”邏輯的提問方式。然而站在真正的“合一論”邏輯上是不會這樣提問的,因為在“合一論”看來,人性是善惡同在的,善與惡是不可分割的屬性。
其實關於人性是善還是惡的問題,這也可以看做是由“位”的概念所派生出來的一個問題。如果站在“地位”的基點上,站在“客位”的角度上看問題,也就是站在從天上墮落地上的這個基點上看問題,那麼人性就屬於是惡的。這就是基督教看問題的角度,“人性”具有一種“原罪”。
但是如果我們站在一種“主位”的角度看問題,站在一種以“人位”向“天位”靠攏回歸回升的角度看問題,那麼就一定認為人性的“善性”尚在、良心未泯,人類還有得救,還可以被教化、被度化,也就是還可以“天人合一”回歸天堂。
因此關於人性或善或惡,其實完全取決於我們站在什麼樣的“位”上看問題。按照“合一論”,人性是善惡同在的。既可以因為行善而提升,回歸天堂;也可以因為做惡而墮落,墜入地獄。
基督教關於人性“原罪論”,其實涉及到關於人類起源的認識。西方文明認為人性是惡的,因為人性起源於一種“原罪”。這種關於“原罪論”的認知與“人是從哪裡來”的這個問題其實是息息相關的。而東方的儒家思想(包括被儒家吸收的墨家思想)關於“人性善”的這種認識其實與“人要到哪裡去”的這個問題有關。西方宗教觀解答了人的來路,東方思想其實回答的就是關於人的去處。一來一去,兩個方向,所以東西方文明關於人生最根本的問題所呈現出來的也是一種互補性關係,因此不應該相互對立的去爭論誰對誰錯的問題。東西方文明屬於兩種使命,各自擅長一方面。這也都是使命使然。而且,西方文明關注“過去時態”,人類因為“原罪”而來;東方文明更關注“將來時態”,人類因為“良知”而可以回歸。
東方文明面向“將來時態”,因此東方思維屬於一種可變的、相對的、非固化的思維方式。因為讓東方思維看到的是人性善的一面,因此東方思想就更關注如何正向把人生提升改變的問題,使人類可以再從新回到他宇宙中原來所待的位置。道家講人生的意義就在於“返本歸真”。這才是人生存在的真正意義。人雖然現在待在地球上,屬於一種現在時的human being,但是人類可並不真正屬於這個地球。地球只是一個臨時客棧而已,而並不是生命真正的家。因此東方思想關於“人性善”的這種認識與人類需要返回終極歸宿的這種需求有關。這是往高了說,往“出世”的層面說。
如果往低了說,往“入世”的層面上說,儒家文化抓住了“人性善”的一面、人性可以改變的一面,所以特別關注對於人性的教化,所以真正的儒學家首先就必須是一位教育家。在這方面,孔聖人就是楷模,既有教無類,又能夠因材施教、言傳身教。另外,教育、教化也體現著中國“合一論”關於“知行合一”的傳統,既知天道人理,又可以腳踏實地的踐行,比如《五行論》就是關於“行用”的層面。又比如修煉文化講“修行”,光修不行也枉然。還有中國話關於“是”與“不是”往往用“行”與“不行”來代替。
然而,西方基督教思想所關注的是“人性惡”的一面,認為人性來源於“原罪”。人在天上就是因為有罪而被驅逐的,人是帶著罪sin而來到世間的。如果沒有這種“原罪”,人類或許根本就不應該呆在地球上。從人類來源這一方面看,從人類墮落到地球上這方面的意義看,基督教的這種認知確實是正確的。需要給大家補充一點的就是,大家都知道西方思想是一種絕對論、關於最終結果性的認識,所以基督教的這種“原罪論”確實還具有一種“終極”的含義。其實人類的罪還不僅僅表現在“原罪”方面,人類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之中,在地球上多次的生命輪迴之中還在不斷的犯新的罪,佛家中把這種罪叫做業力。所以生生世世所犯的罪其實就是積攢累積業力的一個過程——叫做積業。人生命的輪迴轉世實際上就是由生命所積攢的業力的多少所決定的。佛家思想管這種《業力決定論》的輪迴轉世叫做“業力輪報”機制。
其實“業力輪報”屬於一種生命周期時間中尺度規律的分段循環機制,而不是簡單短線的線性延伸機制。我們講,基督教的“原罪”與佛教的“業力”實際上屬於兩種不同的“人性惡”。因為西方思維不擅中長線時間過程。過程的意義是被忽略的,所以西方的宗教觀看到的是一種終極結果層面的“原罪”。而擅長中長線過程因果關係的佛教思想給我們揭示出的就是關於生命過程中的“業力輪報”機制。
當今世上的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業滾業滾過來的,既背負著“原罪”也有生生世世“業力”的疊加。這些被疊加的“罪業”其實都屬於一種負性物質、負向能量。這種負物質、負能量在生命體中如果疊加的太多了,那麼人類的“善性”、“神性”就會被埋沒。人類就更容易迷失,就容易忘記原本天上的家。
然而,我們已經講過了,儒家思想所關注的是“人性善”的一面。因為人的善性在,所以儒家就更關注人類的道德提升,於是人類就可以被教化、被改變,甚至可以達到象道家“出世”思想所認為的那種“返本歸真”或者佛家那種開智開慧的大覺者狀態。這就是人生修善的意義,逐漸消減人身上所帶的“業力”,也就是消減人身上的“惡”、人身上的“罪”。只有“罪惡”消盡,人生才有回歸天堂的可能。就是這個道理。實際上,人生既可以消罪提升,也可以積業墮落。
以上就是基督教關於“人性惡”的“原罪”與儒家的“人性善”的兩種取向。也就是因為東西方兩種文明使命的不同而產生的不同關注觀點。我們前面已經給大家講過了,“人性善”還是“人性惡”其實只是一種二分法的問題。然而本人始終堅持的是一種“合一論”的觀點。反映在關於人性善惡的問題上,那麼“合一論”的觀點就是:人是善惡同在的。善惡是不可分的,也屬於一個硬幣的兩個面。
人是善惡同在的。如果只有善,那就是神;如果只有惡,那就是魔。正所謂一念出善惡,只不過善效果與惡效果,就像正向效果與負向效果一樣,效果所呈現的速度是不一樣的。這也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定要報”那句話背後的多維因果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