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3年01月01日】
【原文】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捨去。去後乃至。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客問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與人期行,想委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友人慚,下車引之。元方入門,不顧。——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
【今譯】
(漢朝)陳太丘(陳實,曾任太丘長)和朋友相約同行,約定的時間是某日正午。這天,過了正午,朋友還沒有趕到,陳太丘便不再等他,逕自走了。
後來,那個朋友來了。這時,陳太丘的七歲孩子陳元方,正在門外遊戲。來客便問元方:“你父親在家嗎?”元方回答說:“他等候您很久,您不來,他已經走了。”
這位朋友便發怒道:“你父親這樣做,簡直不是人啊!同別人約定一起動身,卻丟掉別人,獨自走了。”七歲的陳元方道:“您同我父親,相約在這天正午一起動身,到了正午,您還不來,這就是不講信用;您對著兒子罵他的老子,這就是您不講禮貌。”
這位朋友聽了很羞愧,趕緊下車來拉他。可是陳元方轉身進門,不肯回頭來瞧對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