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徐有功冒死捍衛法律尊嚴(二文)

李真 整理


【正見網2020年07月29日】

一、徐有功嚴守公法

【原文】
皇甫文備,武后時酷吏也,與徐大理論獄,誣徐黨逆人,奏成其罪,武后特出之。
無何,文備為人所告,有功訊之在寬。
或曰:「彼曩時將陷公於死,今公反欲出之,何也?」徐曰:「汝所言者私憤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可以私害公!」(出自《唐語林》)

【今譯】
皇甫文備(人名),這個人,是武則天皇后時的酷吏。他與大理卿徐有功,同審案件。但卻誣陷徐有功幫助壞人。並且向武則天啟奏,要辦徐有功的死罪。武后將他(徐有功)免罪,放出。
沒過多久,皇甫文備卻被人所告發。徐有功審訊皇甫文備,以後,將皇甫文備,予以寬大處理。
有人說:「他(皇甫文備)過去要陷您於死地。現在您反而將他寬大放出。什麼原因呢?」
徐有功說:「你所講的是私怨,我所遵守的是公法。怎麼可以因私人恩怨,而破壞公法呢!」

【附言】

《唐語林》是筆記體唐代文史資料集。編撰者是宋代王讜,他廣泛記載唐代的政治史實、宮廷瑣事、士大夫言行、文學家軼事、風俗民情、名物制度和典故考證等,對研究唐代歷史、政治和文學,均有參考價值。
徐有功執法時,反對「以私害公」,可以看出他是個嚴明公正和寬容大度的人。這種胸襟氣度,是有德並知法之人才能達到。他的言論:「安可以私害公!」慷慨激昂,擲地有聲,至今仍有很深刻的教育意義。

二、徐有功冒死捍衛法律尊嚴

【原文】

徐大理有功,每見武后將殺人,必據法廷爭。嘗與後反覆,辭色愈厲。後大怒,令拽出斬之,猶回顧曰:「臣身雖死,法終不可改。」至市,臨刑得免,除名為庶人。如是再三,終不挫折。
朝廷依賴,至今猶懷之。其子預選,有司皆曰:「徐公(徐有功)之子,豈可拘以常調乎!」(出自《隋唐嘉話》)

【今譯】

徐有功擔任司刑少卿(官職名),每當見到武后(武則天)將要殺人的時候,一定根據法律,在朝堂上抗辯。

有一次,他和武后爭論不休,言辭態度越來越激烈。武后大怒,叫人把徐有功,拖出去殺了。他還回過頭來,說:「我即使死了,但是法律是始終不能改變的。」

徐有功被押到刑場上,直到臨刑的時候,才得到赦免,但被除名,貶為普通百姓。這樣的遭遇他經歷過多次,始終不屈服。

徐有功因此受到朝廷器重,人們至今還在懷念他。他的兒子,參加朝廷預選的時候,考官們都說:「徐公的兒子,怎麼可以拘泥於常規選拔呢?」

【附言】

徐有功堅持法律標準,不顧自身安危,與武后據理力爭,給人留下了剛正不阿,執法如山的高大形像。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極權時代,徐有功能做到堅守法律標準,實在難能可貴。

正是:
泰山巍巍,靈芝青青,
徐君有功,鐵骨錚錚;
以法為重,以民為本;
百世受尊,千古留名!
卑鄙共黨,無法無仁,
世界激憤,必遭天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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