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1年06月21日】
自從在中國大陸法輪功被鎮壓以來,中國就天災不斷。明白的人都知道,這是懲誡。有的人會問,那為甚麼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災難。這當然都是有原因的。中國的古人根據陰陽五行演繹出了一套異象與人間罪惡關係的規律,並在許多史書中據此來記錄天災與人事。現在宇宙中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裡整理出來僅供讀者參考。
政府的命令不符合民意,就治理不好國家。無論君臣,做了超出自己本分的事情,都是不應該的。用刑罰來強制,就會造成陰弱於陽,上天就會用過度的陽來懲罰。所以就會有旱災。(上號令不順人心,虛誅憒亂,則不能治海內。失在過差,故其咎僭差也。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陽也。)中國北方連年大旱,就是江澤民違背天意、民意,一些地方官員助紂為虐造成的。
公元255年,大旱,人民沒有食物。當時吳國的皇帝到處徵兵,民怨沸騰,士兵紛紛開小差。此亢陽自大,勞役失眾之罰也。其役彌歲,故旱亦竟年。
公元266年,春夏兩季都旱。當時吳國皇帝遷都武昌,勞民傷財,所以有這個報應。
公元290年2月,出現大旱。皇帝自十後前就重用奸臣。造成了忠臣被壓制。所以就每年都有旱災。
公元309年5月,大旱,襄平縣梁水干竭,河、洛、江、漢都可以徒步走過。當時各地的諸侯多半為所欲為,殘害百姓,所以有了這場災難。
公元317年6月,揚州大旱。前一年的12月,一位大臣冤死,所以馬上就有了旱災。第二年六月又有旱災。干寶早就說了「會大旱三年」,果然是這樣。這是皇帝亂用刑罰,造成陽氣過勝的災難。
(以上史實錄自《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