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為,陰司皆有紀錄,矇騙不得(共二文)

陳必謙


【正見網2012年07月28日】

一、死後復生,太守震驚…

 據《感應篇廣疏》記載,吳郡某司理(官職名)在二十八歲時,突然死去,一天後又甦醒過來,急迫地呼喊家人,趕快請太守及其部屬來。太守一到,司理馬上跪在地上,說:“我到陰司後,乞求冥官饒命,開始冥官不答應,後來說:‘你能復生後勸千人不吃牛肉嗎?’限期三天。因此,今天僥倖再生,如果各位不為我遍勸百姓,我就再也沒命了!”

太守及在場的人,大家都假裝答應,但是其實不去勸說百姓。過了三天,司理真的又死了。太守很震驚,立即召集部屬,要求共守此戒,又在交通要道、大庭廣眾中,廣泛宣傳:牛是農民忠實的友仆,最是勤苦,貢獻於人很大,所以不可殺牛、食牛。發動群眾,共同簽名戒殺牛、戒食牛肉,獲得了數千人的簽名簿,燒化奉稟於陰司。

過了一會兒,司理就復生,說:“我被鬼抓去,冥官發怒,正要責問我,忽然黃衣人拿簽名簿到,說:這是戒食牛肉人的姓名。冥官打開一看,非常高興地說:“不但可以再生,而且還給你延壽七十二歲;太守與那些百姓,都會獲福德。”

後來,那位司理,果然享壽至百歲而終。   

二、人之所為,陰司皆有紀錄,矇騙不得

根據《戒牛彙編》記載,嘉靖年間,福建布政使官胡鐸(讀奪),設宴招待嘉賓。在座的尚書林俊,忽然昏死熟睡,大家都喊不醒,過了好久才甦醒過來。林俊尚書說:“真奇怪啊!我剛才被喊到陰間,冥官是我的祖輩林聰尚書。他說:‘今天的閻羅王,就是宋朝的范文正公(范仲淹),我是他的部屬,因為你從前做縣令的時候,沒有禁止宰牛,應當減壽一紀(十二年),所以特意把你叫來。’我辯解說:‘我擔任某縣令時,曾經發布了禁宰牛的榜令,案卷還在。’林聰驚愕地說:‘難道檢查失誤嗎?’趕緊命令差役再查。一會兒,該縣的土地神把我發布的禁榜文告,呈了上來。林聰看後,很高興,仍舊代替我上報,還壽一紀,命令差役送我回歸。”在座的客人聽後,都為之震驚,一個個發誓不再吃牛肉。

林俊尚書,果然過了十二年後,才壽終正寢。
  
貧人盼望富裕,富人盼望富貴,貴人就盼望長壽。冥冥之中,因為殺牛一事,當官者為此增壽的,不知有多少?為此減壽的,也不知有多少?可惜陰陽隔絕,我們不能覺悟。
 
周氏按曰:陰間冥官公正,一般不會出現差錯。林俊的故事,是屬於特殊事件,但因此就教育了我們。我們在平時做了壞事,人們沒有發覺,但陰間卻已經登記。大限一到,自然不會放過。矇騙得過世人,卻無法矇騙鬼神。所以,我們平時做事,千萬應當謹慎,不要鑄錯了因果。

(事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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