謗法謗佛 罪之大者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2年06月11日】

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在人間法律這一層面上看,殺人是最重的一種犯罪。從歷史角度來說,一直到現代社會,死刑在一些國家被廢除以前,所有國家都把「殺人償命」看做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即使是那些刑罰最寬鬆的時期也不例外。

秦朝以暴政酷刑治國,從統一到亡國只經歷了15年的時間,當時全國兩千萬人口,囚犯卻有上百萬。漢高祖劉邦攻占都城咸陽後,廢除了秦朝所有的法律,但規定「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就是著名的「約法三章」。

歷史上有許多位高權重之人,賞罰由心,生殺予奪,但是他們無論如何跋扈一時,最後都會因濫殺無辜受到殘酷的報應。

戰國時,商鞅輔佐秦孝公變法圖強,為秦國取西河之地,使秦國一躍成為戰國七雄中最富裕最強大的國家。但商鞅以殘酷的刑罰恐嚇百姓,以無辜百姓的鮮血樹立自己的威權,他「常親至渭水閱囚,一日誅殺七百餘人,渭水為之盡赤,哭聲遍野」(見《東周列國志》)。最終,被秦王在都城咸陽五牛分屍,商鞅被處死後,「百姓爭啖其肉,須臾而盡」。

秦昭襄王手下名將白起,每次出師必凱旋而歸,攻必克,戰必取,為秦國打下七十多個城池。秦王封他做武安君,對他十分信任。秦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在長平一戰,俘虜趙軍40萬,但他又害怕趙軍謀反,遂在一夜間將40萬趙軍全部殺死。史載當時「血流淙淙有聲,楊谷之水皆變為丹,至今號為丹水」。消息傳入趙國,整個國家中「子哭其父,父哭其子,兄哭其弟,弟哭其兄,祖哭其孫,妻哭其夫,沿街滿市,號痛之聲不絕」。後來,白起失寵於秦王,在杜郵自刎而死,臨死前說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人,我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見《史記》之「白起王翦列傳」)《東周列國志》說「後至大唐末年,有天雷震死牛一隻,牛腹有『白起』二字,論者謂白起殺人太多,故數百年後,尚受畜生雷震之報」。

項羽自稱「力拔山兮氣蓋世」,他初領兵不久,就在巨鹿與秦國名將章邯對陣。項羽破釜沉舟,九戰九勝,大破秦軍。當時來救巨鹿的諸侯軍隊有十幾路,誰也不敢出兵,等到秦軍戰敗,「項羽召見諸侯將,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後項羽收降章邯及秦軍20萬,但他又擔心秦軍叛亂,就下令「楚軍夜擊坑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見《史記》之「項羽本紀」)。項羽草菅人命如此,最後自己也落得個烏江自刎的下場,死後又被五名漢將分屍。

為什麼把殺人看得那麼重呢?因為人的生命是神賜予的,人的生活也是神安排的,作為一個人如果打亂了神的安排,罪過當然非常之大。同時被殺死的生命不能馬上進入輪迴轉生,就成了另外空間的孤魂野鬼,無吃無喝。神給人安排生命進程時,有的安排了不止一生,那麼一個意外死亡的生命則一直要等到原來天定的生命進程完成後才能再次轉生。這種痛苦又都是殺人者帶來的,當然殺人者要償還這種痛苦了。

即使在天象變化下的戰爭發生時,也應懷上天好生之德,所以孫子曰「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杜甫詩云:「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

然而,在超越常人的角度看,殺人的罪卻不是最重的,還有比殺人更大的罪,現代人卻漠然視之,這就是謗佛謗法的罪。其罪如山,其罪彌天。

在真正了解佛法以前,曾經錯誤地覺得「宰相肚裡能撐船」,人還要有如此肚量,對佛對法有所不敬,難道佛還會和人一般見識嗎?等到真正了解佛法時,才發現謗法謗佛的罪,是怎麼懲罰都不過分的。

人之所以做壞事,最關鍵的原因是不相信做壞事會有報應,只圖自己一時痛快,輕者損人利己,重者哪管別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卻不知道「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他所做的一切壞事,神都看得清清楚楚,他給別人所施加的一切痛苦,都將由他真正的生命在地獄中去加倍承受償還。甚至罪業太大時,還要面臨生命層層滅盡的絕境。

從人中看「殺人償命」,「殺人」是因,「償命」是果,從更高層來看,不信神是更深層的原因,「殺人」和「償命」都是結果。豈止是「殺人償命」而已,人做的一切壞事都是結果,「不信神」則是那一切壞事發生的原因。反過來講,如果一個人信神、敬神,一切按照神告訴人的道理去做,那麼他就會諸惡不做,諸善奉行,並因此得到福報,甚至能達到圓滿的境界,回歸天國,人類的道德也會維持在一個高尚的境界,而神告訴人的道理,就包含在佛法中。

不僅如此,一個層次的佛法更是大覺者創生那一層宇宙時所依照的標準,一切的物質,一切的生命都依佛法而生,順佛法而成。古人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意思就是說天的運行規律最為穩健、健康,君子按照這種規律行事就會自然強大,生生不息。而這種規律也都是佛法開創的。

人只有在心中敬佛敬法,才會懷著敬畏之心依法行事。謗法謗佛的人,不但自己不敬法不敬佛,更是在動搖別人對神佛的正信。這實際上就是在動搖人背棄生命之源,背離人的正義正行,等於拉著別人一起在橫流的物慾中沉淪墮落。受他言論影響的人越多,他的罪業就越是深重無邊。而這種影響是比殺人更罪惡的,因為失去了對神佛正信的人,在隨心所欲地行事時,會壞事越做越多,惡業越積越重,直到生命沉淪地獄,甚至徹底銷毀。雖然謗佛謗法的人沒有直接殺人,但他對所有因他言論影響而沉淪的人都難辭其咎,這樣看來,他是不是比商鞅、白起和項羽犯下的罪更大呢?

XX黨在大陸建政以後,一直以無神論對大陸民眾洗腦,文革時又以「破四舊」為名大規模損毀廟宇和佛經典籍,以致於整個大陸良知崩壞,道德一瀉千裡,隨之而來的是環境的破壞,天災人禍,疫病叢生。

法輪大法的傳出是偉大的主佛對整個宇宙生命的最大慈悲,在偉大的佛法感召下,無數的人重新樹立了對生命的正確認識,變成道德高尚,無私無我的人,並因此解脫沉疴頑疾的困擾。在大法洪傳的十年中,無數的人如獲至寶,奔走相告,佛光普照,萬眾新生。

邪惡卻對大法懷有瘋狂的妒嫉和敵視,從1999年7月開始,對大法進行肆意的歪曲詆毀,煽動被蒙蔽民眾對大法的仇恨,對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迫害摧殘。

大法弟子是慈悲的,他們只要保持沉默就可以保住他們的工作、住房、家庭乃至生命,就可以免受牢獄之苦、免受酷刑折磨。但是他們知道「佛法是宇宙的特性,是造就物質本源的因素,是宇宙產生的原因所在。 」(《精進要旨》「證實」)。迫害和敵視大法的罪過是萬劫不復的。有一個生命按照佛法回升,就會有與他相關的無量眾生因此得救;有一個有緣的生命被銷毀,也會有相關的無量眾生沉淪苦海。

大法弟子正以巨大的付出喚醒人們對大法的正確認識,幫助一絲善念尚存的人走出萬劫不復的深淵。神佛也正在以各種天災向人類頻頻示警。謗法謗佛,罪之大者!「人類啊!清醒過來吧!」(師父經文《再論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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