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中的一點感悟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3年07月29日】

最近,在學習《轉法輪》時,對“提高心性”中的一段法有了新的領悟。師父說:“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對小孩說: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小孩不高興了:讓你買你還不給買,我自己摸一個你不讓我要。哭著喊著不行,沒辦法,只好推回家去了。回去後,越想越不是滋味,乾脆去給他們送錢吧。轉念又一想,獎券也沒了,我把錢送給他們,他們不得分了嗎?乾脆我拿錢送單位去贊助。”過去學習這段法,一直理解為是修煉人不能貪圖小利,不能得不義之財。多年來對這段法一直是這樣理解的。

前天晚上,與同修一起學法,當聽同修讀到這一段時,我突然明白還有另外的意思:就是修煉人怎樣圓容與常人的關係;遇事怎樣為別人著想。試想,如果北京那個學員,面對吵著要摸獎、摸到自行車後又非要不可的小孩,怎麼辦?作為修煉人知道不能要不義之財,但是常人他不理解。這時如果採取向前頂的辦法,就是強制小孩不要,當然也許能行,畢竟是小孩,他得聽大人的。但是可能會出現小孩大吵大鬧引來別人圍觀的場面,別人會覺得這個大人怪怪的,甚至連小孩的母親也會抱怨他這麼傻,也許會因為這事鬧出家庭矛盾。這種時候,就採取退一步的圓容的辦法處理更好:先順著孩子一點,拿家去,然後再想辦法付錢。在怎麼付錢的問題上,也存在為別人著想的問題。如果把錢送給搞摸獎活動的人,他們私自分了,不是讓他們造業嗎?這個學員沒有這樣做,而是把錢送單位去贊助。這樣既不失修煉人的原則,也讓常人能夠理解。我想,這就是圓容常人這一層法理。大法弟子在常人中生活修煉,做事應該注意常人的感受,要能夠讓常人理解,這樣才能弘揚大法和度救世人。

聯想到我們在修煉過程中,有很多時候往往處理不好與家中常人的關係,總是埋怨家人這不對那不行,總是看不順眼別人。其實,就是我們無意中在用修煉人的標準去要求常人,實際是做不到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也常常不自覺犯這樣的錯誤。我家人還沒有修煉,但是他們是常人中的好人,我老是抱怨指責他們,有時讓他們反感,這時,還認為是別人的不對呢,其實,就是自己沒有站在常人的角度看問題,沒有考慮別人感受。也許是師父看我長期不悟,在點化我。我還知道有這樣兩位老同修:一位的兒子是邪黨部門的小頭目,經常吃吃喝喝的,生活不檢點,老同修很著急,說了多次他不聽。一次,老同修著急了,狠踢他一腳,他兒子覺得丟面子了。後來,再勸他三退,他怎麼也聽不進母親的勸告,關係鬧得很僵。老同修很後悔說:現在社會潮流把人都推到這份上了,踢一腳管什麼用?如果當初抓住重點先勸三退,然後慢慢再歸正他的不良行為,效果可能會不一樣。還有一位同修,對子女的情很重,對兒子放棄修煉走不回來十分著急,沒招了,就跟她兒子拚命,大鬧一場,結果不但兒子沒回來,自己被邪惡鑽空子,出現嚴重病業狀態,很長時間才歸正過來。這樣的例子很多,教訓也很深刻。

個人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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