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保生命無虞,必須認清與脫離中共

清水


【正見網2014年08月19日】

古人云“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句名言必將也印證在中共身上。中共至今已存在93年,在中國大陸掌權近65年。對它的功過是非,無需人來評說,大家去看《九評共產黨》。《大紀元》報社發表的《九評共產黨》,對中共的真實歷史和執政期間的錯誤與罪行,做了全面而真實的陳述。《九評》講的事情,事事屬實,件件確鑿,年歲大的經歷過,年歲小的聽說過,事實查得清,證據找得著。所以,中共對《九評》一直不敢回應。中共是好是壞,是正是邪,看了《九評》你就認識清楚了。在這裡,我主要講一下中共如何迫害法輪功的問題。

歷史的過去表明,中共要打倒誰、鎮壓誰,總要捏造出幾個罪名來,不然不好向國民交待。如:文革中要打倒劉少奇時,就說他是叛徒、內奸、賣國賊;當年要打倒彭德懷時,同樣給他戴上幾個莫須有的罪名。在鎮壓法輪功上,中共也是如此,謊稱:煉法輪功就會得神經病、就會走火入魔、就會殺人或自殺,法輪功是邪教,等等。採取製造謊言、捏造事實、顛倒黒白、混淆是非、栽贓陷害、移花接木等手段,抹黒法輪功。如把某些精神病人做的殺人害命的事,都栽贓到法輪功頭上,然後利用媒體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產生仇恨,為不得民心的迫害尋找藉口和支持者。

最為惡劣的是2001年1月23日,導演了“法輪功人員天安門自焚事件”, 並通過新聞媒體迅速向全國、全世界播報,嫁禍法輪功,欺騙海內外民眾。這場鬧劇,通過對錄像畫面的分析,後被多個國際組織認定為虛假編造。其實真正修煉法輪功的人一看就知道那個“自焚”是假的。首先,它違反了法輪功法理。法輪功的法理,要求修煉者不殺生、也不能自殺,指出無論殺生或自殺都是大罪。所以,真正的法輪功修煉者決不會去自焚。即使抗議中共非法迫害,也不會採取這種方式。其次,自焚者的盤腿、結印,姿勢不準確,一看便知不是真正的煉功人。第三,從自焚現場情景看,有諸多疑點。說其中一點,自焚突發的一瞬間,警察哪來的滅火器和專用滅火毯?攝像人員哪能即刻到位?分明是事先準備和安排好的。為了激起全國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偌大一個國家,竟以政府名義如此耍流氓,真是卑鄙無恥之極。這在中國的歷朝歷代一直到國民黨時期,哪個政府也沒有這樣大範圍地欺騙自己的人民。它不但欺騙了全中國人民,也欺騙了全世界人民。

為迫害法輪功,中共當時還成立了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專門機構——“610辦公室”。它是一個超權力機構,在鎮壓法輪功上,它可以指揮政法系統的公、檢、法、司、安;它可以調用政府部門的一切人力、財力、物力。為便於指揮,它從中央到省、市、縣都設立了對口單位,中共江澤民一夥就是通過“610”系統實施對全國法輪功人員的迫害。

為鎮壓法輪功,中共不惜血本。鎮壓的頭幾年,每年的開支幾乎占了當年國家財政總收入的四分之一,不亞於一場中等以上規模戰爭的費用。窮困孩子上不起學,百姓看不起病,貧民買不起房,失業人員生活沒保障,這些方面該投入的它不投入,而在迫害好人、打擊“真、善、忍”上,捨得如此投入,大家想想這是什麼樣的政權? 很顯然,反對真、善、忍的,一定是奉行假、惡、鬥的,這樣的政權能讓它長久存在下去嗎?

近些年來,中共媒體幾乎不再公開提法輪功了。它想造成一種假象:讓國內人民覺得中共鎮壓法輪功已經取得了勝利;讓國外人覺得中共已停止迫害法輪功了。其實,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從一開始就徹底失敗。因為它根本改變不了法輪功人員的堅定信念,嚴酷的鎮壓反而錘鍊了那些真正修煉的人。從鎮壓之日起,對法輪功人員的迫害也從未停止過,一直在狠毒地進行,只是後來改變了策略:內緊外松;由公開轉為隱蔽;由大張旗鼓轟轟烈烈地進行,變為偃旗息鼓不聲不響地進行。

迫害中,施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酷刑,殘忍之極,真是難以名狀。如:電擊、烙燙、吊掛、坐老虎櫈、灌辣椒水、指甲裡插竹籤、強姦、打毒針、活體摘除器官,等等。各種酷刑多達數十種,堪稱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

迫害的方式既邪惡又下流。如: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的警察,一次將18名女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然後把她們投進男犯牢房由囚犯們肆意侵害。又如:有的警察用電棍電男、女法輪功學員的生殖器;有的男性法輪功學員的生殖器甚至被敲爛。如此下流、殘忍的迫害,哪個國家的警察能幹得出來?只有中共的黨徒、中共培養的警察才能幹得出來。

這場迫害,給法輪功修煉者造成了巨大災難:學法煉功的權利被剝奪;幾乎所有的家人受到了牽連;許多美好的家庭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幾千萬人被非法勞教、判刑或被拘留過;幾百萬人被迫害致殘、致死。尤其從活人體內摘取器官賣錢(根據器官不同,一個器官可賣幾萬、十幾萬或幾十萬元),是這個地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這場迫害規模之大、範圍之廣、涉人之多、時間之長、耗費之巨、手段之殘忍、程度之慘烈,亙古未見。中共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真是罄竹難書、擢髮難數。

大家知道,德國納粹黨曾經屠殺了大批猶太人,其殘忍性令人髮指。但從迫害法輪功人員來看,中共的殘忍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前者殘殺的是外族人,其行為發生在戰爭時期(二戰期間);後者殘殺的是本民族的人,而且還是一群與人為善的修煉人,其行為發生在當今世界普遍享有人權保障和信仰自由的和平時期。大家還知道,已滅亡的羅馬帝國曾經殘酷地迫害過基督徒。但它的殘酷程度比起中共迫害法輪功信徒來,那是小巫見大巫,猶如小鬼比魔王。因為,前者再殘酷也未達到從活人體內摘取器官的程度。中共邪惡為世界之最,以下兩個“唯獨”可足以證明:其一,法輪功已傳播到世界一百一十多個國家,唯獨在中國遭到中共的鎮壓;其二,世界各國的黨派組織共有成百上千個,唯獨中共被天上的神定為“邪黨”、“惡黨”、“人類最大的惡魔”,並被判了死罪。 與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和德國納粹黨屠殺猶太人一樣,中共迫害法輪功這件事,作為反面教材,將被永遠記載在人類的史冊上,銘刻在人們的記憶中。

為什麼中共警察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中,執法犯法,恣意妄為,如此殘忍?為什麼有些醫生不是治病救人,反而用毒性藥物殘害理智、健康的法輪功人員?為什麼有的看守所(或監獄)、法院、醫院相互勾結,活摘法輪功人員的器官出售以謀取暴利?這是前中共魁首江澤民叫他們這樣乾的。江澤民對法輪功恨之入骨,在當時七個政治局常委六個反對的情況下執意鎮壓法輪功。江澤民提出“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對法輪功人員“打死算自殺,不查身份,直接火化”;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有江澤民的“上諭”,下面的幹警和醫務人員當然無所顧忌了。對法輪功人員任意虐殺,不但不會受到處罰,還可以得到獎勵或提拔。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使整個國家陷入毫無法制、毫無正義、也毫無道德底線的敗壞狀態。別的不說,單從鎮壓法輪功這件事情看,中共的本質就是邪惡的,突出表現在:踐踏法律、造假欺騙、謊言蠱惑、虐殺好人、殘忍毒辣。

剛鎮壓時,江澤民狂言:“我就不相信共產黨戰勝不了法輪功。”在江澤民看來,三個月消滅法輪功不成問題。但江澤民忘記了一點:邪不勝正。十多年過去了,結果是:法輪功不但沒被消滅,反而弘傳至一百多個國家;江澤民、羅幹、周永康等一些迫害法輪功的頭目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 在海外被告上法庭,不少國家法庭按照“普遍管轄原則”受理了法輪功學員的控告,其中西班牙國家法庭和阿根廷聯邦法院經過幾年的調查取證後,前者於2009年11月正式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等五名嫌犯,後者於2009年12月對江澤民、羅幹兩被告發出國際逮捕令;中共也因迫害法輪功而面臨被解體。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說:“是中共自己選擇了與大法為敵。從它喊出其黨一定要戰勝法輪功那一刻開始,中共邪靈與中共在世間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流氓集團就被全宇宙的眾神判了死罪。”(《向世間轉輪》)法輪大法在此時傳出,是為了拯救人類,中共是人類的一部份,也是被拯救的對像。然而,中共對大法在中國大陸傳播,不但沒有提供支持和方便,反而視大法為敵,進行殘酷的鎮壓和迫害,這不是自己找死嗎?

大家知道中共的所作所為,除了殘酷迫害法輪功外,還有:反天反地反人性;宣揚無神論,褻瀆神,誹謗神;兇惡殘暴,漠視生命,殺人如麻;破壞中國的傳統文化,踐踏中國的古老文明;敗壞中國人的思想道德,幾十年來用一套充滿歪理邪說的黨文化“教育人,改造人”,致使人們思想扭曲、觀念變異、道德淪喪、貪婪成性、說謊造假、不講誠信、不講公德;無視法律,以黨代法,以權代法,國家有憲法而沒有憲政,有法律而沒有法治;毀壞環境,貽害子孫,經濟建設急功近利,只顧眼前,不顧長遠,經濟發展以損壞環境和糟蹋資源為代價;出賣國土,喪權辱國,僅在99年底與俄國簽訂的一份協議中,就出賣國土逾百萬平方公裡;貪賄成風,腐敗透頂,從地方到軍隊,從低層到高層,無不如此。其它不一一列出。

那麼,為什麼對中共的態度與自己的生命攸關呢?李洪志先生指出:“因為這個邪黨自從迫害法輪功開始神就定了滅它,所以對於信邪黨和不信邪黨的問題就成了中國每個人未來淘汰與不淘汰的關鍵。” (《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李洪志先生還指出:“中共不對大法行惡,誰是不是黨員也就不成為一個問題了。這樣看來我年輕時入團是不是在給其機會呢?其黨現在不但行了惡,而且罪不可赦,性質不同了,自然也就禍及了中共的黨徒。人不退出,那就是它的一份子、一個粒子、它組成的一部份,也就成了眾神消除的目標。”(《向世間轉輪》)

中國大陸人由於幾十年來受中共黨文化的灌輸,被徹底洗了腦,加之中共一慣善於欺騙,經常報喜不報憂,使絕大多數人對中共的本質認識不清。幾十年來形成的觀念和看法,要一下子轉變過來,確實很難,但為了對自己生命負責,你必須認清它,而且刻不容緩。只有認清了它的本質,脫離了它的組織,肅清了它的流毒,你的生命才會安然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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