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

海煉


【正見網2002年01月27日】

「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轉法輪》第一講)。

修煉就是突破層次,就是不斷超越原有的境界。

那如何超越呢?《轉法輪》中講到釋迦牟尼49年傳法中,不斷提高自己的例子,「他每提高一個層次的時候,回頭一看自己剛剛講過的法都不對了」,「整個49年,他都是這樣不斷地昇華著」(《 轉法輪》第一講),最後他講了「法無定法」。

這是修煉人超越自身的過程,就是修的過程,其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他回頭看自己講過的法,都不對了。

法是他講的,是他證悟的,他最熟悉,用常人的話就是他的資本,可是他卻要毫不猶豫地覺得不對了,而不是覺得還有道理、再保留一點。

任何對原有境界的法理的執著,都將成為超越自身的一層障礙。

一個小事促使我寫下這篇感悟:

我準備了一個網上的小項目,自己實踐後非常好,想推廣給有時間的同修,但我有個觀念,明白一個理:正法時期大家都很忙,不能認為自己的東西是最重要的,強行推廣,打亂別人的計劃。

其實我審視過自己,並沒有認為自己的項目重要的心,只是想給大家一個機會,更多人參與更好。但是正是由於自己執著於自己沒有那樣的心,表明自己明白此理,卻被其制約著。

我給大家發了電子郵件(由一個地方轉發),郵件寫得很謙虛,結果沒有任何人響應。這和我的執著的理正好吻合,我已告訴大家了,沒響應,不是我的責任了,我也就不能再發了,再發不就顯得自己多重要了嗎?

我自己做起來了,雖然挺紅火。但時時總感到,缺點什麼,有那麼一絲遺憾,為什麼同修們不能來參與呢?

直到二十幾天後,我突然收到許多回音,紛紛要求加入。我非常奇怪,發現我那封二十幾天前的電子郵件,剛剛才轉發到大家那裡。

我不想從客觀上分析這封電子郵件為何輾轉二十多天,從修煉人角度,我知道我的那個理制約了我,信也同樣受到制約。信沒回音,自己根本想不到其它的原因,就認為是大家忙,我又不能顯得自己重要,不能再發,不能執著,其實當時一切都在自己那個境界,那個理中演化,表現上也很圓融。

事後當我向同修提及信的事時,對方的回答把我的理一下打碎,「這是正法,沒回音,為什麼不再發呀。」

是呀,這是正法呀,我自己是在做,可是我確實耽誤了別人的正法的機會。我被那個小小的理制約著,真的被障礙住了。

當我超越自身的境界,回過頭再一看,自己自認為沒責任的事,清清楚楚全是自己的問題。

其實理本身沒有對錯,它是隨著境界在變化。而當我們執著於理本身的對錯與否,而忽視了超越自身的境界,那理就會制約你,牢牢地把你固定在它對應的境界中了。

師父說:「必須得是大法弟子做大法的事……」(《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

我體悟,「做大法的事」的涵意很深,怎麼去做,降低層次去做,符合現有的境界去做,還是不斷超越自身去做。

對常人來說,只是想把事做好,可是對修煉人來說,不僅是做好,更重要的是超越。不是強調做事情本身的更完美,是指要超越那個理,是指回過頭,發現那個理又不對了,境界昇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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