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過程.結果.修煉



【正見網2015年03月13日】

修煉中,我們所做的事情是要涉及到過程和結果的,怎麼看待過程和結果的關係,涉及到我們修煉的因素在裡面。

比如,給一個人講真相,可能好幾次都不接受,這時可能就會認為這個人不能得救了,於是就放棄了,再也不給講了。當然我們願意看到的結果是此人明白了真相做了三退,雖然沒達到我們的目地,但這過程卻是我們要珍惜的,過程中要修出我們的慈悲心、善心、耐心、恆心等,修去急躁心、求心、急功近利心、目地心、自卑心等等,過程中時時向內找,即使沒達到我們要求的結果,可是在其中修煉了自己,提高了心性,得到了昇華,無求而自得,畢竟你已經為此人得救打下了基礎,也許那個和他有緣的同修一講就認同或三退了。

還有的同修打語音電話,打了不少也沒有退的,於是就灰心了,感覺錢也沒少花,還耽誤了做別的,不上算,於是放棄了此項目。是的,白花錢還沒救了人,是划不來。可是沒想一想,為甚麼人家就退的多,我們是不是應找找自己,我們是在救人,可是不單單是在救人,還有修自己的因素在裡面,所以過程中修好自己很重要。

再比如營救同修,給被迫害的同修高密度發正念,搜集相關信息,做真相資料,曝光邪惡,近距離發正念,到相關部門講真相,動員配合家屬要人,控告,等等,牽扯了不少人力財力,可是同修還是沒營救回來,有的同修就氣餒了,認為沒用,勞而無功。其實,過程中我們銷毀了多少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邪惡因素,使家屬及親朋好友明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惡,使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不少人明了真相從而得救,這不是我們要的嗎?過程中強化了我們的慈悲心,去掉了怕心、安逸心、怨恨心等等。

還有請律師問題,非法庭審中,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最後的結果同修還是遭到了誣判,有的同修就認為請律師沒用,邪黨不講法律,請律師白花錢。其實請律師不僅僅是通過辯護而達到營救同修的目地,更重要的是通過律師從法律的角度辯護,法輪功是合法的,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輪功才是違法的,從而讓公檢法司人員和老百姓明白真相,看清邪黨的本質,不再助紂為虐,為邪黨作陪葬,從而得救。通過正義律師的辯護,律師界在覺醒,世人在覺醒,我們自己也從法律的層面知道我們根本沒有犯罪,邪惡的迫害也越來越難以維持,這是邪黨最害怕的。當然過程中也有我們好多修的,比如修去求結果的心,修去對律師依賴的心,修去對邪黨人員怨恨的心,等等,同時使我們配合上形成一個更加堅不可摧的整體,更加走向成熟。

師父講法中曾經說過師父做事重過程,我個人認為,師父為甚麼救我們,因為我們這些生命在宇宙中不知存在多長時間了,這個生命過程中其內涵是非常豐富的,在師父的眼裡是寶貴的財富,所以才費這麼多心,承受那麼多痛苦,救度我們,否則一揮手舊宇宙就毀滅了,一念又造出來新宇宙,新的生命,這多省事啊,可是新造的生命哪有內涵啊,哪有我們這個生命過程啊。

所以我們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中,一定要注重過程,過程中一定有我們要修的,一定有我們要提高的地方,我們修煉上來了,過程中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也許我們本來想要的結果也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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